导读
发展数字经济是国家重大战略,关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大局,关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是新时代赋予金融业的光荣使命。面对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金融系统应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着力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
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18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这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民经济的血脉,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应该而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以来,数字经济在战疫情、稳经济、保主体、促复苏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全球领先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从2005年的14.2%提升至39.8%,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减震器和加速器效应更加突出。与国际相比,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纳入统计的全球47个主要国家数字经济规模总量的比重超过18%,仅次于美国,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二位。
产业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
农业数字化稳步推进,数字乡村试点、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农业物联网示范省等试点示范项目取得实效,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工业数字化转型更加深化,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速,截至2021年底,我国具备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100家,全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1.3%。服务业数字化持续加速,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规模保持全球领先,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和银行机构移动支付金额分别达13.1万亿元、526.98万亿元;网上外卖、在线办公、在线医疗等数字服务蓬勃发展,用户规模分别达5.44亿、4.69亿、2.98亿。
数字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电信业基础支撑作用持续增强,2021年累计完成业务收入1.47万亿元,同比增长8.0%。电子信息制造业企稳回升,全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7%,增速创近十年以来新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速,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过4万家,累计完成业务收入9.5万亿元,同比增长17.7%,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累计完成业务收入1.55万亿元,同比增长21.2%。
数字化公共服务广泛普及
数字政府服务效能不断增强,2021年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用户超过10亿人,“指尖办”“云上办”“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渐成政务服务标配,助力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等问题。数字民生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100%,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成运行,全国“健康码”互通互认,基本实现“一码通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累计提供跨地区健康码状态信息查询使用量超过650亿次,数字抗疫成效显著。
数字贸易与合作持续深化
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交付为特征的数字贸易日益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贸易方式。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47.4%,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从30.6%增长至44.5%。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双多边机制在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合作,倡导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二十国集团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国际倡议与规则,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经济社会数字化浪潮蓬勃兴起,受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新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更清晰的顶层规划设计提供方向指引。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更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夯实底座支撑。在“宽带中国”战略等重大政策推动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已进入全球领先水平。截至2021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提升至73.0%,农村和城市实现“同网同速”,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超过99%,IPv6地址资源总量位居全球排名第一,建成5G基站142.5万个,占全球总量的60%以上,算力规模全球排名第二。“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实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慧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为数字经济腾飞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更活跃的数据要素市场激发核心引擎。数据要素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催化剂”,对提升生产效率具有突出的乘数倍增效应。截至2021年底,我国数据产量从2017年的2.3ZB增长至6.6ZB,占全球总量的9.9%,位居世界第二。面对海量的数字经济时代“燃料”,我国正加快数据要素市场改革,着力完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流通、公平竞争、行业自律等市场制度规则,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上述政策举措将进一步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更健全的治理规则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合理、规范有力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体系是推进数字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字经济基础法律制度,网络、数据、市场、平台、金融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监管规则加快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经济治理格局更加完善。“十四五”时期,国家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和多元协同治理能力提升工程,为数字经济提供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协同治理体系。
更先进的关键核心技术赋能多元创新。在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引导下,我国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5G实现技术、产业和应用全面领先,高性能计算保持优势,国产操作系统性能大幅增强,芯片自主研发能力稳步提升,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跻身全球前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我国从2015年的第29位跃升至2020年的第14位。“十四五”时期,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驱动下,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将进一步加速突破,为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数字技术支撑。
在把握新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同世界数字经济强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仍存在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情况,高质量发展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一是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受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技术能力等因素影响,欠发达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于发达地区,不同地区、行业、群体间的“数字鸿沟”问题有待解决。二是数字经济安全存在风险挑战,数字经济领域更容易产生网络、数据、技术、业务等领域的风险叠加,风险隐蔽性和突发性更为突出,风险治理难度增大。三是关键领域创新能力存在不足,部分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整体偏重于产业链后端,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产业链前中端转型面临瓶颈,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四是数据要素治理和融合应用有待深化,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市场机构“数据孤岛”、数据烟囱情况较为普遍,有数不能用、不敢用、不善用和数据滥用误用现象并存。
金融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着力点
发展数字经济是国家重大战略,关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大局,关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是新时代赋予金融业的光荣使命。面对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金融系统应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着力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
提升服务数字经济能力
从业机构应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市场定位和资源禀赋,用好用足数字经济领域各项政策激励,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等方面的功能优势,积极践行长期、价值、绿色、负责任等经营理念,科学合理把握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向,积极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产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等数字经济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千方百计促进综合服务成本合理下降,持续强化数字金融供给的适应性和直达性。
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
在金融管理部门统筹部署下,凝聚产学研多方力量,有序推进5G网络和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在金融行业的规模部署,加快金融数据中心建设和灾备中心布局优化,稳妥推进传统技术架构向开放型、分布式方向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支付网络和工具覆盖面,加强公共征信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协调互补,运用区块链、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推动金融、产业、政务等领域数据要素融合应用。
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从业机构应抓紧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划要求,建立数字化转型的企业级统筹协调机制,找准自身数字化短板和痛点,制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战略和实施方案,构建融合协作型、创新友好型的组织机制流程,大力引进和培养数据治理、模型算法、网络安全、生态运营等创新人才,通过“练内功”和“借外力”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产业数字金融、个人数字金融和数字金融交易等核心场景,打造涵盖运营服务、流程管理、风险控制、敏捷治理、金融信创等各领域各环节的数字化能力体系。
规范平台企业金融业务
有关平台企业应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落实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要求,牢固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与金融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合作,加大力度支持数字新业态、小微企业、“三农”、新市民等领域的首贷、信用贷和非信贷金融需求,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不断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安全性和便捷性。
加强数字金融风险防控
从业机构应坚持“数字创新与风险防范同部署、同推进”,重点围绕创新业务合规风险、数字化环境下流动性风险、“嵌入式”业务合作风险、模型算法风险、网络安全和数据风险、金融科技伦理风险,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与时俱进发展监管科技,实现规则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结果自动化处置,为金融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数字金融治理主体插上科技的翅膀,破解数字金融风险早期预警难、穿透识别难、防控覆盖难等问题。
(作者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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