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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碳金融的提出背景,标志性事件是1992年6月联合国的地球首脑会议,其后在全球21世纪议程的指导下,15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开启了漫长的气候变化的谈判过程。公约设定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目标。
“碳金融”提出的背景和含义
关于气候变化,联合国已经确认了气候变化是受人类经济活动的干扰所决定的,所以生态的变化、地球的变化,也是由人类经济活动所决定的。为了将来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所有的国家都应该为防止气候变化做努力。
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性的文件,它设定了发达国家在既定时期,即2008~2012年的温室减排目标,建立了降低各国实现碳减排目标成本的市场机制,一是国际排放的贸易机制IET,二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三是联合履行机制JI,以国际协议的形式来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催生出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交易市场。
再后来的《巴黎气候变化议定书》,最终形成了各国对未来防止气候变化的重要承诺,为碳金融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
所谓碳金融,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包含以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制度安排的总和。利用这个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在减排目标的要求之下,碳排放权将会成为稀缺商品,碳资产成为自然资本有机的组成部分,要作为生产要素来看待。
对东北来说,振兴东北的任务非常艰巨,现在东北的经济增长速度低于东中西三大区块。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结果显示,东北人口的流出也较多。未来新的增长点在哪里?东北的自然资本、碳资产是未来可以发挥支持作用的、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碳市场建立以后,可以发挥碳资产价格发现的作用,把资源更高效地配置到减排项目和企业。
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及未来
“十四五”规划中的“碳金融”
在“十四五”规划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指标是预期性和指导性的,但是生态和低碳节能指标是约束性和强制性的。节能减排指标已经成为考核地方政绩的非常重要的“一票否决”制指标,有利于未来发展碳市场和碳金融。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国家不仅有2030年的碳达峰目标,也有2060年碳中和目标,两大目标的实现需要在工业、建筑、交通等各个重点领域推进,特别是在碳强度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努力推动低碳绿色发展。
同时,需要完善和出台相关的新政策法律体系。当前,国家已经有了资源税和环境税两个税收体系。最近欧盟提出了新的名为“碳边境税”的调节机制CBAM,计划在未来两三年进入实施轨道。如果中国产品没有在国内征碳税,那么出口到欧盟就要面临碳边境调节关税的措施。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相关实践
我国全国性碳排放权的交易试点2021年开始运营,试点的八个地区基本都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西部地区只有重庆,海南刚刚设立了一个新的交易所。原因是中国的人口、经济总量、经济活跃度、外向度和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省市都在东部地区,而很多能源重化工产业在东北和华北地区比较集聚。因此,在碳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东北的企业有很多的交易机会。
上海是我国建设碳金融市场非常早的城市。2008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上海进行碳交易试点。上海也是我国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态比较丰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在不断发展,未来探索碳金融的现货远期以及支持碳基金、碳债券、碳保险和碳信托等金融创新,未来市场潜力和空间巨大。包括碳金融和绿色金融相关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以及绿色发展基金都会逐渐发展起来。探索气候投融资试点以及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也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2018年,中国科技部设立了国家重点科技计划“‘一带一路’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战略研究”,致力于研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针对合作伙伴在防止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庞大资金需求、技术需求,探讨如何通过国际合作拓展更多渠道以满足相关需求。
发展碳金融市场的建议
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要围绕碳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和减排路径,扩大碳排放的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碳市场的监管和保障服务支撑体系,让碳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这需要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以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企业地积极参与。
第一,需要成熟发展的绿色债券,特别是碳中和债。201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开展了国内第一个关于绿色金融的研究项目,由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教授牵头实施。
第二,需要大力推动设立ESG基金,鼓励企业参与ESG基金的设立和相关投资。利用ESG投资,能够助力环境方面、社会责任方面以及治理方面的投资,以及资本市场运作的全面开展,能够让企业更好地在未来的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得到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支持。
第三,需要建设和完善绿色银行体系。中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世界同业中排在前列。如果银行业按照新出台的绿色指引管理体系向绿色融资方向发展,那么对于全球绿色市场发展将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碳金融助力东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第一,近几年,我国持续加大天然林保护,意味着东北在林业碳汇方面已经积累了巨大财富。东北完全有条件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碳汇项目。未来在全国的碳交易市场中,有利于东北盘活资产并推进高质量的低碳绿色发展。
第二,在新的形势下,东北未来的新发展一定要着力于推进产业结构变革,形成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动能。鼓励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的企业利用碳中和债等融资方式,大力发展低碳项目,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东北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非常丰富,属于典型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和无烟产业。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东北亚经济圈建设进程中,东北要致力于通过开拓发展,支持优势产业拓展国际市场空间,获得新的发展的动力。
第三,要优化碳金融的发展环境。在实行低碳减排的背景下,要把绿色低碳经济作为东北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和优先领域,特别是要加快推进CCER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善碳排放指标供不应求的现状,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在东北地区的市场规模。同时,推动东北地区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助力绿色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让信用体系在东北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让金融机构在东北经济振兴中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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