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也是普惠金融的主力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中小银行要继续坚持金融科技引领,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尤其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2021年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普惠金融服务”。这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提出的新的明确要求。中小银行应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和深化自身数字化转型,助推数字普惠金融尤其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普惠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备受瞩目。2005年,世界银行小额信贷年会首次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也称“包容性金融”。焦瑾璞等(2015)认为,普惠金融是指在金融机构成本可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竞争和创新,以保证金融服务排斥对象逐步获得其需求的相关服务。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2015年12月,我国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201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提出:大力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适度竞争中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银行业发力普惠金融 近年来,在政策引领和推动下,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数量众多、机制灵活的中小银行,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强化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供给,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金融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588家,其中,中小银行法人机构占比超过95%。银行业营业网点数量达22.8万个,其中,社区网点7228个、小微网点达到3272个;在全国布放自助设备109.4万台。 二是金融服务可得性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35.19万亿元,同比增长7.7%;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9万亿元,同比增速10.1%。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万亿元,较年初增速24.6%。 三是金融服务质效显著提高。银行业借助互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不断改善服务,借助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载体,推动“线上 + 线下”“人工+ 智能”的融合一体服务模式,非接触式服务发展迅速,全行业平均离柜率达89.77%。 四是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自然人为10.2亿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数为2834.1万户。其中,小微企业法人数为1571.3万户。已累计为1.86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2019年底建档农户信贷获得率为51.47%。 数字技术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综合而言,我国普惠金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水平不一,全面推进普惠金融面临着较大挑战。近年来,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而进行的伪创新在我国大行其道,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普惠金融如何做到“成本可覆盖”“风险可控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我国金融消费者的知识和素养尚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金融业态,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迫在眉睫。此外,我国金融基础设施还有待加强,特别是信用基础设施仍然不够完善,信用数据呈现碎片化和单一化,“信息孤岛”等影响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要改变上述局面,除需要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做好基础设施及信用环境建设外,还需要借助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和创新,推动我国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发布《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提出“数字普惠金融(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8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指出: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 数字普惠金融具有有别于传统普惠金融的突出优势,其原因在于大量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可得性和可控性。目前应用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数字技术主要有“ABCDT”,即: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云计算(cloud computing)、大数据(big data)及物联网(IOT)。具体而言,数字技术将为普惠金融带来三个方面的帮助。 首先,数字技术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目前农村地区已实现移动信号全覆盖。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手机银行等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数据显示,我国手机银行业务成本是面对面处理业务所需成本的1/5左右,是网点和代理点成本的1/35。随着移动数字技术的发展,基于手机端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大提升。如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建行惠懂你”App,推出“互联网获客+全线上信贷业务流程”业务新模式,基于交易结算、纳税记录等大数据评估企业信用,实现全程在线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无需再付担保、评估、“过桥”周转等附加费用,也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其次,数字技术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可能性。我国现有的信用报告范围覆盖不足,超过一半的人群因为缺乏信用数据,无法享受正规的金融服务。借助数字技术搭建开放平台,通过互联网获得更多维度信息,一方面链接到在线场景和用户,一方面链接到各类金融机构,降低信息不对称,就会提高获取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如四川新网银行借助数字技术,通过自身的科技能力特别是互联网运营和连接能力,搭建起一条条通往小微企业和个人“信用白户”的“金融毛细血管”,打通金融输血实体经济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并初步探索出一条互联网银行普惠金融新方式。 最后,数字技术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可控性。近年来风靡一时的“校园贷”“现金贷”之所以深陷“高利贷”旋涡,原因之一是相关平台缺乏风控能力,企图通过高利率覆盖高风险,以及通过暴力催收挽回损失。而借助数字技术进行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反欺诈,一定程度上提升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风控能力。如多家主流银行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出一系列智能信贷产品,主要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短期小额信用贷款。该模式下,所有流程都在线上完成,从风控、授信到贷后管理均由系统自动完成,一般情况下,人工不干预信贷流程,有助于降低风控等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与此同时,部分中小银行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同时,还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安徽亳州药都农商行在提供农村金融服务时,注重培养和提高农村与农民的信用意识,将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有机结合,推出“党建引领信用村”系列产品。其中“党员先锋贷”“致富带头人贷款”将先进党员、致富带头人身份转换为信用额度,充分体现金融信用惠农支农的实效,用金融的力量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银行、社会多方发力数字普惠金融 随着普惠金融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的蓬勃发展和深入推进,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均有较大改善。普惠金融不仅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助推器”。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也是普惠金融的主力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中小银行要继续坚持金融科技引领,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尤其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这需要政府、银行、社会多方发力,协同推进,综合施策。 从政府层面看,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夯实金融基础设施,为银行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供更好支持。 第一,完善并加大政策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具有政策性的一面,要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如建立健全普惠金融评价指标,对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央行等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加大对普惠金融流动性的定向支持,降低银行业服务成本;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信贷担保体系,改善普惠金融风险补偿环境。 第二,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要推动普惠金融各类参与主体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以开发包容的精神,逐步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服务网络,打造好普惠金融生态圈。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金融科技企业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差异化普惠金融体系,避免抛“小”追“大”、脱“实”入“虚”。 第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信用体系。以百行征信、朴道征信成立为契机,加快推进市场化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同时,进一步优化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与生态体系建设。通过向各类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基础设施,显著地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 从银行层面看,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借助金融科技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 第一,坚持普惠金融可持续性原则。商业可持续原则是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所在。中小银行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做好政策研究和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之上,提供“融资+融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以及非金融服务,增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户和创新创业者的“造血”能力,实现供需双方共同受益,进而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第二,加快探索普惠金融新模式。普惠金融的发展应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逐步加强对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特别是,中小银行要加快自身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的综合服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以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农”经济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拓宽普惠金融覆盖面。 第三,加快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践行普惠金融,如果仍然通过铺网点、拼人员等传统手段,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也难以满足金融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中小银行应积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技术,提升网点服务“上云”,以O2O方式提升客户体验;进一步将普惠金融服务标准化、批量化,不断降低运营成本。同时,积极优化县域乃至村域数字金融服务,并借助农村征信体系建立和小微担保体系建设,探索适合“三农”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从社会层面看,应全面正确地理解普惠金融,避免走入认识上的误区。 普惠金融不等于全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并不是号召全社会都去从事金融服务活动,更不是鼓励全民都投身金融创业。一哄而上,全民干金融,容易引发金融失序并形成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金融监管部门尤其要重视的,即要重视发展普惠金融与金融稳定的权衡问题。 同时,普惠金融也不等于慈善金融。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不仅是低收入和困难群体,而是所有人。国际经验与研究表明,仅仅依靠慈善、捐赠等公益性措施发展普惠金融,或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弱势群体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往往事与愿违,甚至适得其反——要么很快遇到发展瓶颈,无法将普惠性深入发展,使得普惠金融停留在表面上,这是印度的教训;要么产生“使命漂移”,形成道德风险的温床,以致危及金融稳定,这是孟加拉国的教训。 此外,还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 经验表明,公民金融知识水平和信用文化状况等金融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金融业的深度和广度。当前,总体而言,我国金融消费者群体的金融素养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后,应该进一步增强金融教育方式多元化、有效性,着重加强风险认知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普惠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特别是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作者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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