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设ESG市场 有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钱龙海 日期:2021-01-18 14:35:29

  导读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可持续发展领域,追求长期价值增长、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ESG理念备受关注。ESG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是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绩效而非财务绩效的一套企业评价体系。其中,环境(E)包括气候变化、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等因素;社会(S)包括员工权益保护及职业发展、人力资本开发、产品质量与安全、供应链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关系维护等因素;治理(G)包括董事会结构、高管薪酬、反贿赂和反腐败、商业道德、风险管理、监督举报制度、会计标准等因素。


  正文  

  ESG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首先,ESG是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框架,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2000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倡导成立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号召全球企业遵守十项国际公认的价值观和原则,并于2004年将这十项原则归纳为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正式提出ESG概念。2006年,安南倡议成立了“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推动投资机构将ESG理念融入投资决策并行使积极所有权。ESG投资成为推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其次,ESG报告已成为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主流体系。

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关于企业行为的非财务信息会对企业最终的财务回报产生实质性影响。财务信息方面,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按照国际惯例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改善了我国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状况透明度,有力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间的经济交流。非财务信息方面,随着ESG成为国际主流的信息披露体系,我国企业的信息披露要与国际惯例实现“二次接轨”,形成财务报告与ESG报告并重的全面信息披露体系。

最后,ESG投资有利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促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是助力我国企业融入国际大循环的通行证。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产品质量、劳动环境、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对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进一步扩大开放背景下,着力改善ESG绩效,按照更高标准走向国际,有利我国企业加快融入国际大循环,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国ESG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ESG生态系统包括政策制定者、企业、投资者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主体。政策制定者发布信息披露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披露信息,投资者基于披露信息作出投资决策,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上述过程提供数据、标准、评级等专业服务。

国际上,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ESG生态系统。一是形成了体系化的ESG披露框架和披露标准。由SASB(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等国际机构制定了多层次、多维度的ESG披露框架和标准。二是实施了较为全面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欧盟要求500人以上的上市公司披露详细的ESG信息、机构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披露ESG投资情况等。完善的ESG信息披露制度使欧洲ESG发展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三是拥有功能完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种类齐全、分工明确的第三方机构包括有:ESG倡导机构、标准制定机构、鉴证机构、评级机构、所有权代理机构等。四是ESG已成为国际主流的投资理念。根据“国际可持续投资联盟”报告显示,2018年主要经济体ESG投资规模达30.68万亿美元,在资管总规模中占比达三分之一;其中,欧洲ESG投资规模为48.8%,美国为25.7%,日本为18.3%,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甚至超过50%。

我国ESG生态系统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是尚未建立系统的披露框架和披露标准。二是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仍不健全。目前我国仅对重点排污企业、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板块公司、境外上市公司以及金融板块公司强制要求披露ESG信息,且标准不统一、定量数据少,难以有效满足实际使用需要。三是机构投资者数量偏少,资管产品发展滞后,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能力不足。我国加入“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机构数量仅占该组织全球3000多家成员的1.5%左右。四是ESG资产规模和行业渗透率远低于发达经济体。2018年我国ESG投资在资管总规模中占比仅为0.49%,2019年我国ESG公募基金规模在国内基金总规模中占比也仅有2%。


  可借鉴绿色金融经验加强ESG顶层设计  

绿色金融专注环境维度,重点是推动金融体系的绿色转型;ESG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不仅在金融领域发力,还形成了金融系统与实体企业互动的逻辑闭环。ESG作为绿色金融的“升级版”,我国ESG发展可借鉴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加强顶层设计,从而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跃式发展。

一是将ESG纳入“十四五”规划,在国家层面系统性制定政策框架,确保财政、货币、金融等措施协调推进。

包括: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披露框架、标准和多层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出台ESG报告及评估指引;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将ESG因素融入经营管理,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宏观审慎考核(MPA)、风险权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税费减免等方面,对ESG表现好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将ESG纳入国企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国企治理质效;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将ESG融入“一带一路”等合作领域。

二是将资本市场作为推动ESG发展的突破口。

我国针对上市公司已建立ESG信息披露初步框架,拥有相对完备的制度和市场基础。如证监会于2018年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将ESG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绿色投资指引(试行)》,要求基金管理人每年报送绿色投资自评报告。作为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上市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有利提高自身质量,吸引国际资本,加快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高水平双向开放。

三是建议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率先践行ESG投资。

ESG投资回报具有长期稳健特征,可与中长期资金的投资要求相匹配。由社保基金、主权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率先践行ESG投资,可以形成示范效应,带动资本市场的ESG实践。例如,2014年日本ESG投资规模仅有约70亿美元,其后在日本政府养老基金示范带动下,2018年日本ESG投资规模一跃升至2.18万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欧洲和美国的国际第三大ESG市场。



(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理事长,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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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4年6月 总第228期
出版时间: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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