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水流不腐”的关键核心

作者:李哲平 《当代金融家》杂志社执行社长、兼主编 日期:2020-09-14 16: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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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深圳举行。刘鹤副总理在致辞中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落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资本市场建设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从2019年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均明确提出,要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2020年3月1日,修改后的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证券采取注册制”,并确定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我国创业板成立至今已有10年实践,现有投资者超过4500万。在定位上,改革后的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进入2020年以来,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和加快构建双循环新格局下稳健前行和不断升级。在新的形势下,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体两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成为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环节,注册制改革更成为这一轮改革的龙头。

与核准制相比,注册制讲求“公开原则”,证监会可以对拟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审查,但是不能对其资质进行背书。注册制改革的落地施行,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上市企业不再做实质条件限制,而是将定价权交给市场,由投资者“用脚投票”,使“好企业”受到热捧,“差企业”遭到抛弃。

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例,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资本市场,美国建立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发行融资是发行人的自然权利,只要发行人充分披露信息,即可发行证券,发行人的优劣和价值由市场自主决定。监管机构审核企业发行上市时,关注重点应在于发行人是否充分、准确披露了投资者决策所需的全部信息。

换句话说,如果将证券市场比作资金源源不绝的水库,那么最重要的就是保证“水流”“不腐”。如果说注册制是进水口,退市制度是出水口,投资者依法行使“用脚投票”的权利、监管者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就是促使水流奔涌不息的源头。因此,只有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推行注册制,努力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研判,真正把定价权交给市场,把选择权交给投资者,通过大浪淘沙的筛选机制遴选出好的公司和不好的公司,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也才能使更多需要资金支持的良好企业获得融资,从而真正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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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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