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飞地经济因全球经济持续增长且区域发展不平衡而受到广泛关注,和其他经济合作方式广泛融合,对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一体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文
飞地经济是打破区域规划的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把因区位不同、资源制约、规划限制、产业配套等因素不宜在原区域(及飞出地)发展的项目转移到承接区域(即飞入地)的经济合作模式。
东北地区发展飞地经济的重要意义
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思路,飞地经济与区域发展理论深度切合,飞地经济因全球经济持续增长且区域发展不平衡而受到广泛关注,和其他经济合作方式广泛融合,对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一体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 2003 年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来,东北振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东北地区虽然现阶段经济增长仍落后于其他地区,但仍是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东北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在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经济体制、经济结构与新时代市场竞争机制之间的摩擦,所以东北振兴需要从改革与完善传统的经济体制入手,以全力建构区域的内生发展能力。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可打破路径依赖,缓解深层次的结构矛盾,或许能成为解决老工业基地经济体制和结构性难题的有效切入点和突破口,进而成为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有效模式。
葫芦岛市飞地经济发展现状
2019年,葫芦岛市共设6个省级飞地经济园区,总占地面积1.5万亩,实际使用近4000亩;建设标准化厂房50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引进飞地项目142个,计划总投资125亿元。其中,签约项目130个,总投资100.2亿元;亿元以上项目27个,总投资79.7亿元。签约项目中,开工建设31个,竣工投产70个,拟开工29个。飞地经济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6.1亿元,其中2019年完成15.5亿元。
2020年以来,面对疫情影响,下大力气抓飞地企业复工复产,截至4月中旬,共有73个项目复工复产。其中,32个项目复产,24个项目复工,17个项目新开工。截至4月下旬,各地共开展飞地招商94次,洽谈项目90个,签约项目29个,全市累计签约飞地项目159个。
金融支持葫芦岛市飞地经济发展现状
葫芦岛市各金融机构紧密结合《葫芦岛市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葫芦岛市飞地经济工作开展实际,及时做好项目对接,积极提供金融服务,通过提供项目贷款、贸易融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类保函等金融产品,有力支持了葫芦岛市飞地经济的发展。葫芦岛银行还被评为2019年度葫芦岛市飞地经济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得到了市政府50万元的奖励。
截至2020年3月末,该市共有8家金融机构支持了飞地经济的发展,其中,有2家金融机构直接对10个飞地经济项目发放9.8亿元贷款,有6家金融机构对8户飞地企业发放0.9亿元贷款,有1家金融机构给2家飞地企业办理了0.4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而带动了飞地项目的发展。还有5家金融机构已与7家企业(或项目)进行了洽谈,计划给予信贷支持。
金融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飞地项目建设水平和银行贷款准入条件之间存在矛盾
葫芦岛市目前的飞地项目大多处于投产建设初期,经营不够成熟,还没有成形的销售规模和明显的利润增长点,也没有形成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不符合银行贷款的准入条件。
飞地项目抵押不足和较大的资金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建设时期的飞地项目大多只有土地一种抵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也只能大多采用土地抵押的方式,这种方式只有50%的抵押率,能获得的贷款额度较小。但飞地项目的单笔融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抵押物不足值和较大的资金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飞地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银行风险管理目标之间存在矛盾
部分飞地企业负债率较高,土地作为抵押物已经在别的行获得贷款甚至已经出现不良贷款;大部分飞地企业经营能力较差、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账目透明度低,银行企业信息严重不对称;大部分飞地企业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经营体系,抗风险能力较弱; 大部分飞地项目前期投资金额很大、建设期很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相关建议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变融资弱势地位
改善自身经营状况。飞地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坚持突出主业,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大力压缩应收账款和应还账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销售、盈利和资产负债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为银行提供科学、准确的财务数据,提高企业资信等级。
建立银企对接机制,推进直接融资发展
一是建立跨部门银企长效对接机制。通过定期举办项目对接会、座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等,增强银企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促进飞地企业及时了解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二是大力宣传直接融资方式。宣传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鼓励企业用好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推动直接融资,达到分担风险、降低利率的目的。三是建立直接融资渠道。考虑放宽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的规模条件,降低发行门槛,为飞地企业直接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审慎推动飞地企业贷款证券化,通过飞地企业贷款组合打包,并经信用增级后向资本市场公开发行飞地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加强金融创新,规范相关收费
积极创新信贷产品。金融机构要结合飞地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精简业务流程,缩短审批发放周期,探索股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开办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多种便利飞地企业融资服务,继续创新飞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缓解飞地企业还款压力;规范相关收费。继续取消或减免非实质性的企业融资收费,同时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飞地企业融资时间,降低融资的额外成本。同时,规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发挥其信用担保应有的杠杆作用,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减免相关税费。
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切实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制定统一的抵押品登记、保险、评估操作程序,减少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适当减免或取消部分困难企业的评估、登记等费用,有效降低飞地企业经营成本、融资成本。二是加大地方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加强地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政策的协调配合,制定税收减免、财政补助、收费减免、贷款担保、贴息贷款等系列优惠政策,形成支持飞地企业发展的合力。三是加强货币政策传导。人民银行通过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发挥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导向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支持飞地企业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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