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难点与对策

作者:李艳萍 日期:2020-09-10 10:41:35

  导读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普惠金融参与主体日益多样化,呈现混合性特点,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构建能够全面覆盖所有主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功能性监管。


  正文  

普惠金融概念源于发展中国家服务于贫困或者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自21世纪初正式提出以来,迅速在世界范围得以推广和发展。普惠金融以重点为低端人群和欠发达地区提供必要金融服务为主要目标,使被排斥于基本金融服务之外的弱势群体能够共享金融权益的现代金融发展模式和发展机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实践,目前业界已达成共识,普惠金融在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普惠金融概念与我国“共同富裕”目标高度契合,在我国有深厚的“生长土壤”。2015年由国务院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将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经过几年的发展实践,普惠金融在我国取得长足进步。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普惠金融指标大部分排在发展中国家前列。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9月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和持卡量均处于发展中国家领先水平,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7%,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99.2%,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63亿元,呈逐年增长态势,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法律框架更加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虽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仍然处于初期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有很多。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方主体参与普惠金融发展的动力仍显不足

普惠金融之所以被称为“普惠”,强调的是普惠所有人群,服务对象主要为农民、小微企业等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这一群体通常生产规模小,无法提供充足的抵押品,为其提供金融服务风险较高。2019年上半年,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3.75%,虽然较年初下降了0.43个百分点,但仍处于较高水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金融机构作为理性经济人,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与普惠金融的价值追求之间存在冲突。所以金融机构天然会选择有一定规模,有发展前景、预期收益好、能提供充足抵押物的客户,而不是农户、小微企业及其他弱势群体。

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发展,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受到我国经济运行多年累积的周期性、体制机制性的矛盾影响,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直接影响了普惠金融发展,具体表现在中东部发达地区及城市普惠金融发展成效更为显著,西部地区、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较弱。二是供求不平衡。普惠金融服务提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多针对的大客户设计,具有同质化特性。而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方的金融需求具有多样化的特点,供求之间存在不平衡性。虽然有部分银行已经针对普惠金融特点推出了个性化金融产品,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满足农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普惠金融监管手段方式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本质上说,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助,而是以金融规律为基本要求的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为保证实现普惠金融的本意,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约束,以保证商业盈利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统一。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了普惠金融监管框架,如“两权” 抵押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对互联网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企业等的监管规制已初显成效。但是面对着“一日千里”的金融发展,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现有的监管框架无法跟上普惠金融发展步伐,对于不断涌现的普惠金融创新产品需要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规避投机分子以“普惠金融”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

普惠服务对象的金融素养有待提高

让农村人口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能够享受金融服务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目的之一。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目前普惠金融服务供给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普惠金融服务需求方面还有很大不足。原因在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有很大欠缺。由于受到教育程度、接受能力、知识年龄结构等的限制,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学习获取金融知识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愿都有限,导致这部分群体金融知识匮乏,金融产品和服务使用率偏低。尤其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表现更为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惠金融发展。


  推进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制定下一阶段普惠金融发展整体规划

2020年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以下简称规划)的收官之年,除了全面总结《规划》取得的成就之外,更重要的是总结落实《规划》的经验,明确未来普惠金融发展路径,实现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一项涉及部门广、参与主体多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需要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承接《规划》,继续科学制定下一阶段发展规划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是政府部门依然要发挥牵头引领和顶层设计的作用,明确下一阶段普惠金融发展方向、任务和目标。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主力军,依然要督促其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一方面要吸纳更多主体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确保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加快金融科技手段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应用

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的技术创新和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选择,更大空间,也为破解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提供了方案和路径。一是通过科技手段开发更多线上服务和产品,有效突破空间限制,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识别,有效防范普惠金融风险,三是开发更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金融产品,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弱势群体金融服务使用率低的问题。

加强普惠金融监管

一是构建全面覆盖的监管体系。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普惠金融参与主体日益多样化,呈现混合性特点,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构建能够全面覆盖所有主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功能性监管。二是要明确金融服务标准。实施监管过程中要以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为主导,明确差异化、合理化的普惠金融服务标准。三是要以实现普惠金融服务下沉为监管目标,逐步缩小东西部差异、城乡差异。

着重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

供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扩大普惠金融服务供给的同时,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提高金融服务获取能力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另一重要方面。近年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开展一系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得到很大提升。但是距离实现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金融服务的目标还任重道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线上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二是要注重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金融知识普及。三是要推动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提高整体国民金融素养。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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