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风险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为加强对事业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诸多银行建立了授信重审(后督)机制,对分行权限内的业务开展重审。
正文
过去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暴露较多,从风险案例的审批层级看,大多以分支行为主,这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加强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在探索分支机构风险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尝试,建立授信重审机制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授信重审最早来源于外资银行,我国部分商业银行早期有过试行。但是,在我国持续二十多年经济上行背景下,总行重审引发的效率问题、不了解当地实际等而被分支机构诟病、投诉,一些商业银行总行尝试建立的重审机构最终都趋于消亡。近年来,在风险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为加强对事业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民生、平安、招商等银行建立了授信重审(后督)机制,对分行权限内的业务开展重审。
建立授信重审机制的必要性
对分行权限内终审的项目进行重审,并不是对派驻风险官(或风险行长)的不信任,而是其所处位置天然决定其有着局限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行条线管理与分行经营发展存天然矛盾
条线管理是近十年来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探索。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条线垂直管理具体表现为向分行派驻风险行长(风险总监),实线向总行风险行长汇报,虚线向分行行长汇报,考核权归属总行,分行业绩、资产质量等在分行风险行长考核指标中也占有一定的权重。但是,受经营业绩、同业比较、市场份额等考核指标约束,分行风险行长在对一些重大项目(如授信额度大、收益可观)、特殊项目(如结构复杂、市场争议大等)的风险审批上不得不多方权衡,恰恰也是这些重大项目、特殊项目,最后都演变成为风险事件。
分支行难以从行业整体风险去考量
在分支行审批实践中,我们往往听得比较多的是“这个企业在当地属于龙头”“对当地政府具有重大意义”“这样的客户不做我们做什么”等。但是,如果将这样的企业放在全国层面,就有可能属于不能介入的客户。然而,分行囿于一隅,过分强调区域龙头,而缺乏全局观,即不能从行业整体风险去考量,这必然会导致风险发生。
侥幸心理导致风险累积
风险暴露是偶然性与必然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存在风险并不意味着风险一定会发生。如海航业务,各家银行前前后后研究了十多年,各家行中退了又进、进了又退的不在少数,中小城商行近年来也有介入。究其原因,还是侥幸心理在起作用。在分支行风险审批实践中,分支机构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某某行、某某行都给了,为什么我们不能给”“别的行给那么多,我们少做点应该没事”等,而这给分行风险审批带来巨大压力。另外,风险行长任期轮换体制也让其存在侥幸心理,这个项目只要其所任职期间没出事就好,不管任期后的情况。即便事后问责,风险成因的复杂性以及流程的多环节也会导致最后处罚高举轻放。
由此,在总行建立相对独立的授信重审机构,对分支行终审的业务进行重审,是排除外部因素干扰、全局把控风险、有效落实总行授信政策和强化全行风险管理的有益探索。
授信重审目的
建立授信重审机制,并非止于个案,更重要的是形成全行上下统一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文化。具体而言,就是要形成风险偏好的一致性,树立风险预判的前瞻性,统一风险审批的逻辑性。
风险偏好的一致性
近些年来,风险偏好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各商业银行提升至董事会层面。商业银行需制定风险偏好陈述书,建立自上而下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按年编写风险偏好执行报告等等。从信贷审批角度而言,风险偏好的一致性可以理解为全行审批尺度的统一,即对同行业、同类型的个案,信贷审批人的判断是趋同的,这种趋同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同一项目通过不同审批通道寻租的可能性。因此,在总行层面建立授信重审机制,从总行、行业、政策执行等层面对分行权限内审批的项目进行重审,有助于推动全行审批尺度统一。
风险预判的前瞻性
将重审定位于总行层面、行业层面、政策执行层面等,就是要求重审人员在对个案进行把关的同时,能将这些个案进行分类,从行业、产品以及政策层面去思考。从行业层面来讲,重审人员要判断这些个案在行业内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经营状况如何,对标行业中间值以及市场上发生的风险个案,来判断我们的准入标准是高了还是低了,是行业系统性问题还是企业自身问题。通过大量个案去判断行业、产品乃至政策等可能出现的风险,反过来再指导分行个案审批,这才是重审确立的始于个案、超越个案、把控全局的管理思路,才能真正提升风险预判的前瞻性。
风险审批的逻辑性
在日常信贷审批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审批人员在做风险分析时,往往会走进“风险很大,同意授信”的误区。我们认为,风险充分揭示,并不意味着个案出风险了审批人员就能够免责。审批在充分揭示风险的同时也要对风险的性质进行判断,哪些风险可以通过管理措施规避,哪些风险不能规避但又不属于一旦发生就会对借款人持续经营产生致命的影响,哪些风险我们必须要回避,这就是风险审批的逻辑性。有了对风险性质的判断,我们才能清晰地判断这笔个案能不能做以及怎么去做(方案怎么设计),后续管理再跟上,项目风险基本上也在70%~80%的程度上可控。
重审工作内容
对分行权限内审批的项目进行重审,就离不开对个案的评估。但是,正如前面所述,重审不能局限于个案,要始于个案,超越个案,把控全局。因此,重审人员还要从个案出发,评估分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评价分行风险管理流程机制是否完善,透过信贷投放去判断是否符合全行战略方向,强化对行业或区域风险的判断等。
个案后督
囿于重审人员的从业经验、行业认知等诸多因素,重审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是24小时)就要做出判断,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个案是否存在重大合规风险,审批是否符合逻辑、符合常理,审批有没有越权,政策执行是否出现偏差,抵质押物评估是否虚高等,重审人员都要有清晰的判断(这些风险点分行审批人员并不是看不到,更多的是心存侥幸,或迫于各方面压力不得已而为之)。剖析当前出现的一些风险案例,我们往往会发现,并不是这些个案复杂,方案设计难懂,真正出问题的还是日常中时常忽略的细节。事实上,将重审定位于总行层面,独立于分支机构,客观反映问题,市场上60%~70%的风险个案会被拦截掉。
风险政策后督
对分行月度信贷投放进行跟踪也是重审人员一项重要职责。分行信贷投放是否符合总分行信贷政策,是否符合总行战略方向,重审人员都要有直接的判断。举个例子,近些年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力度很大,各家行也比较重视,风险政策往往倾向于龙头企业、一线城市、项目业态为住宅等。但是,我们在重审实践中,往往会发现分行说的跟做的存在较大偏差,总分行的政策定位在执行中流于形式。对此,我们及时下发重审整改通知书,对分行进行风险提示,并对后续整改进行跟踪,确保总分行风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流程机制后督
在分支行审批实践中,总分行制定的审批流程、管理机制等并未得到有效落实,逆流程审批、倒签、代签等不合规现象在风险案例中时常发生。以抵押物评估为例,两家机构评估取孰低者是必然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估机构是不是在总分行名单内,分支行有没有落实两家机构预评估,重审人员可通过分行评审报告去进行判断。
专项后督
机构、行业、区域、产品等也可纳入专项后督范畴。在重审实践中,如出现行业、区域或产品系统性风险时,就有必要全面检视,剖析成因,提出解决方案或后续加强管理的举措,这便是重审价值所在(在商业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实践中,尽管审计、稽核也可以充当这样的角色,但其职能定位差别较大,相比较而言,重审对项目风险的判断更具专业性)。2015年8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一些银行叙做的人民币质押贷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出现较大风险,低风险业务变成高风险业务,就是源于业内对汇率市场风险警惕性不够,本应锁汇的标准动作未能落实到位。
重审成果运用
战略执行
商业银行战略执行一直是经营管理的难点。透过重审,按月跟踪分行信贷投放,可以为业务条线、风险条线是否落实总行战略提供一个检视的窗口。
授权管理
在总分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实践中,有根据分行类别(如一类行、二类行、三类行等)差异化授权,也有根据资产质量差异化授权。建立授信重审机制,可以为差异化授权提供新的管理思路。在授信重审中,重审人员能够判断总行授权是否符合分行需求,分行用权是否审慎,可以为总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提供依据。
产品退出
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风险往往因个案风险覆盖而被大家所忽略。如以汽车主机厂为核心的经销商融资业务,P2P、邮票交易等平台涉及的第三方存放业务等,在外部政策剧烈变化态势下,都会演变成为系统性的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由此,通过专项重审,定期对各类产品风险进行检视,可将产品退出机制落到实处。
行业管控
授信客户准入容易退出难是当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痛点。重审人员在判断个案风险的同时,也会对其所处行业有清晰的认知。例如,大量个案显示该行业出现剧烈变化,企业经营亏损面扩大,重审人员应提高警惕,必要时开展行业专项重审,这就为全行行业风险整体管控提供可能性。
考核评价
条线垂直管理体制下,分行风险行长双线汇报、考核评价收归总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风险条线的独立性。但在实操中,分行风险部门负责人既要对风险行长负责,又要接受分行的管理,垂直管理往往会流于形式。由此,既然要实行条线垂直管理,那就把分行风险部门负责人也纳入垂直管理范畴,通过授信重审建立起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与总分行风险形成合力,共同把控好风险。
总体而言,在宏观经济总体下行、企业风险暴露日渐增多情况下,在总行层面建立授信重审机制,始于个案,超越个案,关注方向,把控系统性风险,这才是重审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为浦发银行香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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