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对商业银行推进数字化转型形成了强力推动,数字信贷产品必将成为各家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持牌机构抓紧发力的产品。为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新乱象,银保监会最近正式公布实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勾勒了合规框架。
正文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暴发并在全球范围大流行,在对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和人类与病毒抗争中的科学技术研究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将“非接触式服务”概念悄然引入社会公众和经济生活的现实,成为每一次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都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再一次例证。
疫情之下银行对数字化转型的再认识
疫情发生之后,承受很多责难的互联网贷款,让众多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链紧张的小微企业主,或者因复工推迟陷入暂时收入窘境的消费者,足不出户地得到了真正普惠的资金支持,让社会各方对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本质有了积极的理解。那些具有超前数字化经营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支持,向适当场景中的客户提供不惧疫情肆虐的无接触快捷金融服务,增加了客户体验的温度,有效维护并迅速占领了疫情期间和之后的市场。数字信贷产品正在成为各家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持牌机构抓紧发力的产品。
为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新乱象,政府监管多方引导,市场风险逐步出清,行业发展趋于规范。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17日正式公布实施。这体现了监管审慎从严、坚守金融底线的业务发展导向,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强调的管理原则,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勾勒了合规框架。
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界定与业务模式
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界定
《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有明确界定,体现了六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是对贷款业务各个环节实现方式的创新,并没有改变贷款业务本质;二是这种实现方式的改变需要进行效果验证;三是这种实现方式的技术平台基础是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技术,它改变了银行原有的服务渠道模式,也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四是在这些新拓展的服务渠道和空间上办理信贷业务,必须与这些渠道和空间相适应,并将其纳入信贷业务管理的体系之中;五是所有的金融交易行为和渠道平台的变化,不能改变相关法律主体的权责利,交易用途必须真实、合法、合理、可核查、可验证;六是实现上述管理要求的核心是数据的标准化和业务处理的参数化、模型化、智能化。
银行互联网贷款的业务模式
根据不同参与方在为消费者提供贷款服务的过程中的合作方式和功能的不同,互联网贷款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助贷模式。所谓“助贷”,是指其他参与方帮助商业银行提升包括引流获客、风险防控、系统运行、监控与催收等方面的贷款服务能力,并依据在助贷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分享贷款服务的部分收益。这是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产生之初所采用的主要模式。
第二种是联合贷款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贷款的部分参与主体与商业银行共同作为出资方,共同审批、共同授信、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联合贷款模式可以帮助金融机构以少量资金撬动更大的业务规模,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或者在与强势的场景和流量方谈判时获取有利条件。
第三种是商业银行的自营业务。部分国有大行或者科技实力较强的股份行,它们本身在资金、风控和获客渠道等方面具有优势,通过自建生态场景或将自有客户线上引流等方式获客并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贷款服务,全方位参与到互联网贷款的全流程,自主获客、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银行互联网贷款与传统贷款的比较
互联网贷款契合了部分个人消费贷款和小微企业经营贷款所呈现出来的“短、小、频、急”的特点,对银行、消费者以及资源的配置效率都有积极意义。
一是由于流程的自动化和风控的模型化,互联网贷款的整个过程几乎不再需要人工干预,这不仅释放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基础设施资源,降低了单笔贷款成本,提高了银行利润率,还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天候、无接触、便捷式的金融服务。
二是由于互联网贷款的信用评价不再局限于金融资产、资金流水等传统维度,而是引入了市场管理、税务、公积金、电商、社交等政务、交易和行为数据,为信用评价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更深入和立体化的洞察,降低了风险成本,促进了金融服务的下沉。
三是由于贷款流程参与方的多元化,各参与方各自在贷款流程的某个环节上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解决了传统贷款高度受制于银行最薄弱环节的“木桶问题”,提高银行的服务能力、风控能力和定价水平。
互联网贷款是传统贷款的有益补充,但现阶段仍然无法取代传统贷款模式。
一是互联网贷款针对的都是客户小额、分散的贷款需求,能够提供的额度相对较低,无法满足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企业大型设备贷款、地产开发贷款等大额贷款项目需求。
二是互联网贷款只能为客户提供单一的贷款需求,而传统的线下模式能够使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充分挖掘客户理财、资金管理、企业发债等金融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化金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黏性。
三是互联网贷款的客户转化率比较低。即使银行能够把互联网贷款规模做大,也无法为银行带来基础客户和基础存款上的大幅提升,而基础客户和基础存款才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四是贷款利率偏高。由于一笔互联网贷款的发放需要多个参与方协同配合才能实现,所花费的成本都只能通过客户支付的利息来获取,而互联网贷款的额度一般较小,互联网贷款的利息也往往偏高。
五是互联网贷款在贷款链条中引入了多个参与方和前沿的信息技术手段,这在带来效率提升的同时,也为贷款流程引入了舆情风险、科技风险、模型风险等大量新型风险点。
银行互联网贷款的风险特征
互联网贷款具有线上化、自动化和参与主体多元化特点,在业务链条和业务逻辑上有着自己独特的风险点。
客群选择风险
客群信用分层是指所选客群信用状况的优劣,是客群选择的重要一步。从融资模式来看,一般信用状况极佳、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往往选择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融资成本很低;经营状况良好、资金链无明显瑕疵的企业和信用状况良好、收入稳定、资产保障高的个人客户往往选择银行贷款融资,融资成本也不高;经营不太规范、规模相对较小、现金流不太稳定的小微企业主和存在信用瑕疵、收入不太稳定的个人客户可能在获取银行贷款时存在困难,这时往往会转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电商平台等寻求融资支持,成本一般偏高;以上渠道都无法获得贷款的客户,往往资金流极不稳定、信用状况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因意外导致急需大量资金,这种情况下,客户只能通过具有高利贷性质的民间借贷或P2P方式融资。因此,从客户信用分层的角度看,商业银行在互联网贷款中应当找准定位。
核心能力不足风险
目前,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已从平台兜底向引流分润转变,实质风险向银行转移,商业银行可能面临核心能力不足风险。
平台兜底模式是早期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间普遍采用的合作模式。但平台兜底模式隐藏着巨大隐患。一是网贷平台缺乏对风险的敬畏,一味追求规模,对客户的营销过于激进,有时甚至采用误导和诱骗的手段,风险不断累积。二是兜底模式事实上是一种对利息收入做出的优先级和劣后级的结构性安排,但大多数网贷平台本身资本金不足,一旦风险集中爆发,网贷平台的兜底承诺就会形同虚设。三是在平台兜底模式下,商业银行在数据获取上往往受限,无法获取风控模型开发所需的数据维度,难以积累数据和提升风控能力,不利于金融体系的长远发展。
从监管取向看,互联网贷款将回归业务本源,各参与方应承担各自应有的职能,银行“甩手掌柜”和合作方“越俎代庖”的现象将被叫停,银行互联网贷款将向引流分润模式转变。
舆情风险
在互联网贷款的模式下,由于缺乏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环节,客户可能对网贷产品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者在还款过程中存在疑问,需要向平台或银行咨询,如果咨询投诉渠道不够畅通,或者电话沟通过程中出现理解上的歧义,都会导致客户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在社交媒体上情绪化宣泄,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极易引发舆情风险。此外,互联网贷款的合作平台、运行机制或者系统安全出现问题,对客户利益或客户隐私造成侵犯,也会给银行带来负面舆情,损害银行声誉。
信息安全风险
由于重大利益的诱惑,金融业历来是网络和系统攻击的重灾区。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系统结构复杂,不仅需要商业银行内部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还涉及导流平台、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担保机构、外部生态等多个参与主体的分工协作和信息交互,信息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风险数据合规风险
风险数据是互联网贷款整个风控系统的基石和核心要素。网贷平台和大数据公司有动力通过诱导客户授权获取数据信息,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形下从社交媒体和其他数据接口爬取和买卖数据信息,造成客户信息被滥用。再加上大数据从获取到使用要经过采集、加工、存储、传输、应用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主体,客户数据信息被泄露、篡改和非法交易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果商业银行在开展互联网贷款时不加以甄别,极易让自己陷入法律纠纷的旋涡,不仅给业务开展带来困难,还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
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应对策略
客群选择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是行内客户营销。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业务经营,积累了大量优秀的客群资源。商业银行对自有存量客户有深入了解,拥有客户留存的交易、支付、信贷、征信等大量内部金融数据,可以从行内存量客户入手,利用内部数据建立营销模型,分析构建预授信白名单,积极挖潜存量客户需求。
二是寻求与头部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互联网贷款本身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特点,要求商业银行积极与外部流量平台开展合作,这对客户资源匮乏的中小银行更是至关重要。但对商业银行来说,合意的合作对象,应当是具有优质场景和客户资源,并在技术实力和风险管控上具有优势的头部流量平台。
三是打造金融生态。通过商业银行手机App的极致经营和“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积极对接客户日常服务,切入高频场景,构建金融生态,增强客户黏性,积累与特定场景相关的多维度客户数据,通过大数据风控,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精细化分层。
核心风控能力建设上的应对策略
第一,在授信审查方面,商业银行需要着重加强两个层面的风险防范: 其一是客户的反欺诈审查,主要包括对身份冒用、恶意骗贷等行为的审查。加强实名认证和交叉验证,引入生物活体识别等技术,确认客户身份;完善行内黑灰名单管理,引入法院涉诉、征信、大数据公司的逾期名单和多头借贷等行外数据,甄别客户贷款目的的真实性和还款意愿的可靠性;通过关联规则、复杂网络规则识别团伙欺诈风险或中介代办风险,等等。其二是合作平台的反欺诈审查。避免合作平台利用作为导流方的信息优势,通过伪造客户数据的方式从商业银行套取资金。
第二,在风险控制方面,主要是指信用评价系统的构建。信用评价系统的模型开发具有个性化强、实效性高的特点,对建模人员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编程开发、业务逻辑、风险点判断等都有较高要求,是中小银行在风控能力建设上存在的难点。中小商业银行可以积极与拥有核心数据资源、风控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在数据资源、建模能力和策略咨询等几个层面展开合作,借用外部技术力量,快速提升自己的风控管理水平。
第三,贷后管理方面,商业银行不得不改变“重贷前轻贷后”的信贷管理模式,加强对贷款的监控和催收能力的提升。
其一,贷款的监控。一是采取适当方法,对客户违反约定用途的行为进行识别。二是根据借款人的贷后表现数据,建立客户行为评分卡,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控并对客户信用恶化的情形做出及时预警。
其二,贷款的催收。一是建立催收评分模型,根据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对不同的逾期客户分门别类,针对不同的客户采用不同的催收手段和催收话术,提高回收效率,增加良性逾期客户的黏性和忠诚度。二是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建立自动语音呼叫、催收机器人等催收系统,降低回收成本,提升客户体验。三是在总行层面建立互联网贷款的不良资产池,整合不同网贷项目的不良资产,发挥规模效益,实现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或异地清收。此外,商业银行应坚决避免暴力催收的发生。
舆情风险应对策略
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合理的咨询投诉渠道,使得客户的疑问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答复,争取将客户的合理诉求在平台和银行层面予以妥善解决。
二是加强平台与银行之间以及银行内部业务部门与科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联调联试,争取避免在项目上线后出现系统问题。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提前规划好应急预案,争取在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修复或找出替代办法,避免风险扩散。
信息安全风险应对策略
针对信息安全风险,商业银行需做到外部防入侵,内部重管理,确保银行信息系统不发生重大信息安全风险。一是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确保全行上下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内外网信息系统隔离,建立企业级防火墙,加强漏洞扫描和入侵检测管理。数据交互采用专网连接,避免将信息系统暴露在公网之下。三是加强信息系统的内部安全控制,借助技术措施保证服务器的安全访问。四是建立异地灾备系统,及时将本地数据进行安全备份,确保生产系统不间断运行。
风险数据合规风险应对策略
针对风险数据合规风险,商业银行在从外部机构获取数据时,应当确认合作机构的数据来源合规合法,完善数据使用的规范管理,健全数据授权使用机制,对数据信息应用的范围、方式进行界定,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加强管理和惩戒,保障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加强数据库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用数、供数的内控合规机制,避免数据库系统出现数据被删除、信息被篡改、敏感信息被泄露等重大安全事件。
(王耀增为华夏银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郭荣怡单位为华夏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张超单位为中信银行授信业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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