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积极开发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农村金融产品,实现品牌化经营。
正文
村镇银行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创新,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村镇银行更应在实现“三农”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战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缺乏市场定位理性,出现了偏离市场定位的倾向。
村镇银行服务乡村振兴困境
职能定位不准,偏离服务“三农”定位目标
村镇银行扎根县域,坚持以农户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为主,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培育目标和市场定位。调查发现,有4家村镇银行存贷比在18%~29%之间,存贷比过低,存放同业存款居高不下,存放同业存款占各项存款的平均比重为70.9%。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约为40.1%,与前年相比下降13.5个百分点,支农作用发挥不足。贷款的担保方式仍以传统抵押担保方式为主,仅3家开展“两权”抵押、林权抵押、农户联保等贷款业务,未构建符合支农支小金融需求的特色化金融产品; 在精准扶贫贷款方面,也存在职能缺失,2019年仅有1家村镇银行发放过精准扶贫贷款,贷款发放额占抚顺市发放额的2.8%。村镇银行在机构布局定位上亦有偏差; 村镇银行有一半以上的网点设在城市区域,自动取款机60%以上也集中在城市区域。农村区域网点覆盖率低,又无其他自助设备作为补充,严重影响服务“三农”的广度。
独立性不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适配性差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村镇银行设立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其最大股东—发起行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影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体现出来,分支机构管理式的倾向明显,6家村镇银行高管中有近一半有在发起行从业的经历,公司治理模式和经营管理式均模仿发起行。存贷款核心系统与发起行一致,贷款审批流程与发起行相似,从调查到放贷的贷款发放时间与发起行相比也无明显优势。村镇银行层级少、经营决策链条短、管理灵活、审批快捷等优势不突出。同时,受发起行经营目标的影响,村镇银行会选择人口密集、经济条件好的地域设立网点,达不到深入农村地区的目的。
资本补充难度大,制约支农作用的发挥
村镇银行的营业支出高,成本收入比率为62.7%,高于抚顺市全市6.5个百分点。人均业务及管理费用较高,其中1家村镇银行的人均业务和管理成本是抚顺市金融机构平均水平的两倍。盈利能力极弱,再叠加受计提贷款减值准备的影响,净利润率低,均低于10%。如此之低的净利润,内部留存补充资本十分有限。从近三年平均每股收益率看,有1家村镇银行的年化收益率为20%,1家为7%,其余4家甚至不足2%,较低的资本回报率很难吸引原有股东增资或是新股东入股,外源补充资本难度增大。监管要求“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同一集团企业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由于资本规模小,又得不到内存外源的补充,对单一企业客户的最大贷款额度过低,村镇银行无法满足支农项目贷款、基建贷款等大额贷款需求,制约其支农作用发挥。
不良贷款激增,易出现风险蔓延
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小微企业,且村镇银行客户集中度高,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出现单家额度较大的贷款出现问题,不良贷款率将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贷款容易出现批量逾期。该市村镇银行中有5家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有2家村镇银行不良贷款率高达37%,与此同时,这2家银行的计提贷款拨备不足,拨备覆盖率仅为15%、21%,造成资本充足率迅速下降,有2家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现已为负,运营风险加剧。发起行是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与村镇银行的业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旦村镇银行出现风险,只能向发起行求助,造成风险蔓延。此外,由于村镇银行的出具的银行卡、存单等凭证单据与发起行相同或相似,部分客户把村镇银行混淆为发起行,一旦村镇银行出现问题,也易引起发起行信誉风险,出现“挤兑”风险。
政策支持少,普惠金融激励不足
设立村镇银行初衷是服务“三农”,肩负一定的政策性使命。然而,村镇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资本具有“逐利性”,支农使命与盈利目标相矛盾。中央、地方政府的政策对村镇银行的政策倾斜,能够激励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普惠金融。从调研来看,抚顺市村镇银行享受到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补贴和收税方面的优惠,但地方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较少,近三年村镇银行均未有政府补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地政府均设立了政府担保基金,抚顺市政府担保基金设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无政府担保基金的存放,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意愿大打折扣。此外,村镇银行由于押品不足,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的能力有限。
促进村镇银行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
探索特色经营模式,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坚守支农支小的目标定位,创新经营模式。一是创新服务。抓住其他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有利时机,调整经营战略,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以快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扩展农村金融市场份额,塑造良好形象,形成村镇银行特色品牌。二是创新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特色贷款品种。要积极开发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农村金融产品,实现品牌化经营。三是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拓展中间业务。如加大力度营销,开展代发工资业务;加强与农、林、水、电、税务等部门合作,开展多种国家规定的农村税费代收代付业务;加强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发展农村保险代理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保管箱业务等。
推动发起行履职,做好风险防控与处置
一是发起行要切实履行“辅导”职责。帮助村镇银行健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加强风险控制;指导金融科技发展,注重金融信息系统建设,引入贷款客户评级系统,提高贷前调查和贷中贷后管理水平。二是发起行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关键岗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重点业务的审计和检查。三是发起行要切实履行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村镇银行不良贷款激增,银行资产质量下降,银行运营风险加大。此外,不良贷款率也是银行外部评级的重要指标,过高的不良贷款率影响社会形象,因此有效化解不良贷款是村镇银行现行阶段的首要工作。发起行要主动组建专业清收团队提供法律援助,制订分类处置方案,综合运用增资、协助清收、资产打包转让的多种措施化解风险。
加强政策倾斜,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产业强镇”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培育富民乡村产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乡镇要做大农业主导产业,要先选对方向,其次要将产业链做出来。村镇银行可以积极参与其中,加强与乡镇政府的合作交流,在主导产业的选定方面给予一定的研究支持,为决策提供参考;推行对市场竞争力强、经营稳健、发展持续的高、精、尖农业进行科技项目贷款;通过发放贷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吸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的参与,支持产业链的建立,由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担保,给予参与产业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的信贷倾斜,推行产、供、销一条龙和种、养、加一体化以及“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链条贷款管理模式,将鼓励更多的小集体参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效推动产业融合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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