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资产管理市场始于2002年,资管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融资、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运作的不规范和扭曲,从而埋下了金融风险的隐患。我们应当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正确认识加快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切实防控资产管理业务的各类风险,推动我国资管市场归于规范和统一。
首先要实现监管理念的转变。
一是监管当局要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边界,降低市场经营主体的展业和合规成本。公募基金应实行注册制储架发行,提高发行效率;私募基金应当尊重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意思自治,不应当按产品投向对管理人进行分类监管。
二是正确处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关系。从市场准入为主的监管思路转向“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的持续监管理念。监管当局的责任是维护自己批准的持牌业务的市场纪律,惩罚和有序清退不合规经营的机构,打击非持牌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而业务创新和持续发展的责任应当还给金融机构的股东。
三是厘清牌照内涵,解除金融压抑,疏通直接融资渠道。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为特定项目融资而向投资人按份额或比例筹集资金的活动,是为融资方服务的投行业务,本质是私募证券发行,应当领取私募投行牌照,接受统一规则监管,做好内部隔离,维护市场纪律。
其次要实现新老资管产品的平稳过渡和监管职能的平稳过渡。
金融产品供给结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金融业当前的主要矛盾。金融机构要坚守方向,敢于担当,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直接融资的监管以信息披露、防欺诈为核心,间接融资的监管以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管理为核心。我们不宜再混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也不能混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监管的原则。对直接融资的金融活动实行独立统一的监管,是理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
资产管理市场统一监管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统一产品规则和监管规则,形成投资门槛和资产风险呈连续函数分布的产品供给体系。第二步,将开展资管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交由证监会监管;银行、保险、信托兼营资产管理配套业务的可委托银保监会代为监管;其他机构开展资产管理配套业务的,统一由证监会发放牌照和管理。
按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分别监管,本质相同的产品实行统一的监管规则,是资产管理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规律。我们应该遵循规律,坚守底线,做勇于担当的金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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