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技金融、金融技术底盘和金融普惠

作者:李振华 日期:2020-06-15 15:23:17

  导读  

“大科技公司”主要竞争力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的关键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金融业构建新的金融技术底盘。当前,如何进一步鼓励创新并持续支持我国经济数字化,并在这一进程中发挥“大科技金融”公司的创新引领作用,这些问题亟待思考。


  正文  

“大科技金融”(Big Tech in Finance)的发展是伴随着科技产业发展而形成的产融结合创新模式。在金融服务相对成熟的美国市场,以GAFA(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为代表的美国大型科技企业,把业务渗透到金融领域。在金融供给相对不足的中国市场,阿里巴巴集团基于电商平台,发展出可以提供移动支付、小微贷款、理财、保险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科技金融平台蚂蚁集团。腾讯集团基于社交平台QQ和微信,发展出覆盖移动支付、理财、银行、小贷等业务的腾讯金融。此外,一批新兴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如美团从团购、外卖的本地生活业务出发,滴滴从智能出行业务出发,小米从手机制造和智能家居出发,纷纷推出了符合各自业务禀赋的金融互联网平台。

“大科技金融”是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也是基于数字技术的新金融业态不断前行的重要推动力。伴随着世界金融科技的浪潮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致力于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进一步提升。以下探讨几个市场上当前比较关注的问题。


  Big Tech与金融普惠  

普惠金融需求是“大科技金融”快速发展的核心推动因素,科技的进步则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在触达客户方面,“大科技金融”通过支付、社交、电商等服务触达长尾客户,用新的账户体系更低成本地触达更多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帮助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在线化、数字化。在风险控制方面,“大科技金融”运用大数据模型和AI算法搭建的新型数字化风控模式,将大量无法从银行系统获得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和长尾消费者进行大数据风控,提升金融的普惠性。以小微企业为例,“大科技金融”贷款的获得时间、周期非常短,可以在数分钟内完成授信和支用;小微企业使用贷款方式十分灵活,在授信额度内可以随借随还,按天计息,满足“小额高频”需求。值得关注的是,“大科技金融”的信贷模式在风险控制方面也较好。公开数据显示,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大科技金融”近年的不良率均低于整体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

在消费领域,“大科技金融”通过移动支付和消费信贷服务,对下沉市场的消费具有很好的拉动作用。研究发现,“大科技金融”的移动支付服务推动了家庭消费支出的增加,显著降低了家庭恩格尔系数,促进了家庭消费多样化,从而实现了家庭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研究发现,蚂蚁“花呗”信贷服务在2018年对我国一线至六线城市的个人月均消费金额存在16%~30%的提升作用,并有助于消费下沉。

在经营领域,“大科技金融”助力了社会创新。更多小微企业目前通过移动支付、在线销售、本地生活等“大科技金融”公司的服务实现线上化转型,并且可以从“大科技金融”的平台上获得信贷服务,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跃度。研究发现,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提高企业创业的活跃度。“大科技金融”的小微信贷服务还能够促进小微企业的产品创新。实证研究表明,与没有获得“大科技金融”信贷的公司相比,获得“大科技金融”信贷的公司产品数量增加了71%~73%,产品销售总值增加了75%~79%,即使采用不同的模型验证,上述结论依然稳健。

从中国的数字金融普惠实践来看,“大科技金融”有助于缓解经济发展中的区域不平衡问题。实证研究发现,数字经济通过资金网络、商业信息网络、物流网络为代表的三大基础服务普及,让东西部地区能共享经济发展机遇,促使经济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化,缩小了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2011~2018年,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指数的东西部差异下降了26%;2013~2018年,“胡焕庸线”东西部两侧的电商数量比值差距下降了28%。这些东西部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为西部地区追赶式发展创造条件。


  Big Tech与传统金融业  

“大科技金融”本质上是大型科技企业的开放式平台基因、数字技术能力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结合,有助于实现金融服务与需求场景之间的嵌入式连接。随着我国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金融等领域的共识,如今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呈现出更多合作趋势。

整体来看,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脉。目前不管是信贷、理财还是保险领域,金融机构都发挥着核心作用,而“大科技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内发挥着类似于“毛细血管”的补充作用。

一方面,“大科技金融”离不开金融机构的账户、交易和结算体系;另一方面,大多数金融服务的产品设计、发行和管理链路在金融机构体系内。所以数字金融的产品、流程创新需要双方的合作。从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历程来看,包括移动支付、货币基金、医疗险在内的现象级金融产品的背后,是金融机构与“大科技金融”为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主动探索、合作创新的成果。

“大科技金融”与金融机构的联营合作也推动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的数据融合。近年来,包括网商银行、微众银行、新网银行在内的众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均开始与传统银行合作,通过联合放贷模式放大其服务长尾人群的能力。这种“优势互补、数据共享、独立风控、风险自担”新型信贷联营模式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融合的金融业发展大势。

“大科技公司”并非提供金融产品如非标债权、大型企业信贷服务等,其定位是科技企业,其主要竞争力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的关键技术,致力于发挥技术所长,构建新的金融技术底盘。“技术开放”是诸多大型科技企业的战略理念。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来说,由传统的中心化架构向分布式架构转型已经是大势所趋。“大科技金融”企业将其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以平台化的方式向传统银行提供技术服务,能够加速数字金融技术的应用。例如,南京银行“鑫云+”互联网金融平台、人保健康互联网保险业务、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数据库平台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都已经开始采用“大科技金融”企业研发的分布式数据库。

可以说,“大科技金融”与金融机构的错位发展,促进了经济体内的血脉畅通。同时,“大科技金融”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解决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新的化解机制,是对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


  Big Tech与金融稳定  

在信贷领域,“大科技金融”小微信用贷款有利于促进金融稳定。“大科技金融”小微信用贷款,不受“金融加速器”影响,能起到平滑金融周期和经济周期的作用。有抵押品的小微信贷容易受伯南克所说的“金融加速器”效应影响,在经济下行期,会放大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在经济繁荣、资产价格上涨时期,因为抵押物价格上升,金融机构会按照抵押物价格上升而增加放贷;而在经济衰退时,资产价格下跌,金融机构会因为抵押物价格下降而减少放贷,甚至为了满足抵押品安全需求,在企业在最需要钱的时候有可能会“抽贷”,进一步加剧经济困难。“大科技金融”小微信用贷款模式则不同,通过数据化风控模式,风险控制更多与企业销售收入和经营情况相关。在经济下行期间,即使资产价格下跌,只要企业经营稳健,也可以获得“大科技金融”贷款,更不会因抵押品价格下降就被“抽贷”。因此,“大科技金融”信贷能够起到平滑周期的作用,并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

在非信贷领域,“大科技金融”产品对于金融稳定的影响十分有限。以余额宝实践为例,余额宝作为分散化、小额化的零售货币基金,在两次金融市场流动性短缺(2013年6月、2016年12月)情况中,不仅没有遭受赎回潮,而且能实现规模小幅增长。余额宝货币基金在“钱荒”中不仅没有加剧市场波动,反而充当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器,并一定程度上缓释了市场流动性不足。


  结语  

就目前看,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发展成果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何进一步鼓励创新并持续支持我国经济数字化,如何在这一进程中发挥“大科技金融”公司的创新引领作用,这些问题亟待思考。

当前,为更好发挥“大科技金融”的科技“先头兵”作用,金融机构可利用我国金融科技领先和更本土化的优势,快速发展和提升技术能力。首先是发展发展线上服务能力和数字风控技术,实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最后是鼓励金融业部署下一代分布式金融信息系统,建设性能稳定、智能化运营的开放式系统架构,为金融业建好硬件底座。再次是鼓励“大科技金融”和金融机构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核心关键技术领域进行深入合作。

此外,在金融服务实体的目标下,金融机构与“大科技金融”企业可持续深入合作,共同服务小微企业、小微经营者和普通个人用户。首先,金融机构与“大科技金融”企业可以互联网信贷合作作为抓手,在数字普惠金融领域展开共赢协作。在该合作模式下,“大科技金融”企业为金融机构引流客户,金融机构则将金融服务植入线下消费、电商购物、数字供应链等场景中。其次,可鼓励金融机构和“大科技金融”企业共创安全、有效的数据融合机制,进行更深层次的数据共享。







(作者为蚂蚁集团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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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4年6月 总第228期
出版时间: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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