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后一段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金融业标准化要紧紧围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标准化改革各项战略部署,统筹监管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科学规划“十四五”各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正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现代金融体系是一个涵盖金融调控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开放体系、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等的全面系统,具有市场化、法治化、普惠化、绿色化、国际化和数字化等特征。金融业标准作为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应以支持金融业改革发展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助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
在“十三五”时期金融体系建设中的实践
金融业标准化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十三五”时期,在《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导下,我国金融业加强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实施,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一是适应新时代金融发展需要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国家标准保底线、行业标准设门槛、团标企标促发展”的格局基本成型,金融标准实现从政府单一供给向“政府+市场”双向供给转变。金融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发展路径更加清晰,现金机具、银行卡受理终端等金融强制性标准正在制定,金融推荐性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政府管理和社会公益需要。截至2020年2月,现行有效的金融国家标准65项、金融行业标准257项,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金融团体标准22项。金融企业标准发展迅速,2019年人民银行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围绕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网上银行服务、销售点终端(POS)、自助终端(ATM)、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清分机六个领域,协调组织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全国1233家金融机构和金融机具企业踊跃参与,主动公开企业标准2293项,形成“领跑者”107家,企业标准标杆作用得到广泛认可和重视。
二是金融标准化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金融风险防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建立从金融产品(服务)、金融信息、金融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安全风险三个维度研究风险控制的标准方法,为金融风险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同时,按照“标准先行、制度保障”原则,以标准化手段支持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如人民银行发布实施的支付标记化、支付信息保护、受理终端注册管理、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等技术标准,并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切实防范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
三是金融标准化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探索建立“金融标准+扶贫”工作模式,用标准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质量,助力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广重庆市、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经验,探索符合当地金融供给需求的标准化工作路径。在普惠金融、货币金银、金融科技、网络安全等领域,积极探索金融标准为民利企,产生明显实效。2017~2019年,连续三年面向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展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调研。截至2019年11月,全国性商业银行已全部开展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准的对标工作,完成对标的机构占比从22%增长至50%,其中超过1.6万家银行营业网点顺利通过了第三方认证,约占全部银行营业网点的7.3%。网点服务环境得到优化,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效率显著提高。
四是金融标准化支持金融业双向开放。
伴随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坚持多层次参与金融国际标准化活动,实现了从“跟踪研究”到“实质性参与”的转变。在国际标准化组织金融服务技术委员会(ISO/TC 68)框架下,中国专家成为标准编制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2月,我国有99名专家加入31个标准工作组,牵头研制金融科技、资本市场技术、条码支付、法定数字货币安全等领域多项金融国际标准,参与唯一产品识别码、唯一交易识别码和自然人标识等国际标准研制,由我国专家参与主笔的金融国际标准ISO/TS 23029:2020《金融服务中基于Web服务的应用程序接口(WAPI)》发布。持续参与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Legal Entity Identifier)体系建设,快速推进LEI在中国的应用实施,截至2020年2月,我国大陆持码机构数量1.8万余家,公开发布应用规则6条。跟踪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ISO/TC 322)工作进展,担任相关领导职务并主导可持续金融术语标准研制。开展与哈萨克斯坦、泰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支付技术及标准交流合作,提升当地支付产业发展水平,支持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普惠金融。
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中可发挥更大作用
构建结构合理、高效运行的现代金融体系是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基础保障。金融标准化将在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提升金融体系适应性、增强金融体系竞争力、加强金融服务普惠性的道路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发挥金融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
标准是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针对依法行政指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将标准进一步上升到依法治国的高度。
现代金融业治理体系建设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而标准则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国都积极建立并探索适应本国的监管策略,标准的科学规范作用凸显。2019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金融科技与支付监管:分析框架》报告,提出应对金融科技与支付监管的分析框架,强调促进法律法规建立,指出利用技术标准和规则监管可有效应对网络和数据安全问题等。英国通过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主导了开放银行服务计划,英国财政部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外发布了监管框架《开放银行标准》。欧盟也着手从最基础的支付业开始变革,颁布了《支付服务指令(PSD2)》。2019年,我国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到2021年要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并针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强调“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规范引导金融创新”。
二是发挥金融标准的协调作用,提升金融体系的适应性。
不同经济发展阶段,金融体系的结构与运行方式存在差异,应与时俱进,保持足够的灵活性。我国金融业生态体系近年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融合发展态势,一是金融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需要金融业改进供给结构;二是金融产品与服务打破单一机构经营界限,需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间提高互联互通的水平;三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技、通信、网络与金融多方融合,需要金融生态提质增效。随着开放、融合与共建生态成为金融行业大势所趋,在新技术、新业态方面,需要标准发挥协调作用,推动金融业大融合大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三是发挥金融标准的引领作用,增强金融体系竞争力。
数字化、国际化是金融体系竞争力的重要表现。从数字化来看,当前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2019年6月,G20大阪峰会发布《G20贸易和数字经济部长声明》,提出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变革带来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优势,能够共同实现全球可持续创新。金融业的数据治理和数字化转型亟需做好数据规划、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共享管理,优化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建立涵盖金融数据采集、处理、使用等全流程的标准体系,为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坚实基础。
从国际化来看,我国通过进一步提升金融开放水平,深度融入全球金融体系,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提升国内金融业的整体韧性和行业竞争力。同时,引入了国际上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以及相对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增加了国内金融市场要素供给,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需求。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标准互联互通,应积极促进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推动国际标准共治共建。
四是发挥金融标准的支撑作用,加强金融服务普惠性。
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是世界各国的共识,随着科技手段在金融业的应用,普惠金融在助力扶贫攻坚、乡村振兴中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普惠金融调查数据显示中国账户和借记卡拥有率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农村与城市差距不大;中国数字支付普及率也较高,整体和农村水平均高于国际平均水平。随着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数字普惠金融的战略重点将从扶贫脱贫逐渐转移到乡村振兴方面。加大金融标准走进乡村的力度,用标准手段驱动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服务质量、普及推广数字化常规支付活动,发挥金融标准对普惠金融提质增效作用。
普惠金融重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持续用标准化总结推广数字技术促进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有助于推进《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等国际社会共识在我国的落地。新兴科技正在急速改变金融服务行业市场环境,金融标准将继续在服务小微金融、中小微企业贸易融资、供应链可追溯性、众筹融资、小额保险等领域取得突破创新,使金融服务的供需双方都能触碰到发展普惠金融的利好。
努力做好金融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
今后一段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做好金融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收官的同时,金融业标准化要紧紧围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中心任务,落实标准化改革各项战略部署,统筹监管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科学规划“十四五”各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推动标准化工作与提高金融业适应性相结合。
“十四五”期间,金融标准化工作要坚持初心使命,助推金融业提高适应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持续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化,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着力强化证券期货基础标准,完善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效率。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形成对债券、信贷、股票、基金、保险等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指引,满足我国经济绿色化转型的金融需求。鼓励银行构建标准增信融资体系,将标准水平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支持资金流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中小企业、高技术企业等新动能领域。
二是推动标准化工作与提高金融业竞争力相结合。
“十四五”期间,金融标准要努力成为提高金融业竞争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对内,要以标准引领金融业创新发展。要针对金融业的新情况、新趋势,布局一批反映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标准,加强标准间协调,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引导金融创新。开展金融科技核心标准研究探索,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技术等先进技术等在金融业的应用规范,积极推动金融科技业务与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创新标准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一套金融科技领域核心标准体系,打造金融科技标准服务平台,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场景的落地。对外,要以标准支撑金融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业标准化在更高水平、更大程度上“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标准治理。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监管科技、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完善金融标准国际化机制,推进中外标准的互相比对、认可、采用、转化,建设更加开放兼容的金融标准体系。继续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强金融标准化的沟通与协作,分享中国金融标准化最佳实践。
三是推动标准化工作与普惠金融发展相结合。
制定并实施农村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等金融标准,以标准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应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广覆盖、可持续、互助共享、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完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标准,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标准,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监测与评价标准,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合法权益。
四是推动标准化工作与金融业监管相结合。
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离不开金融监管的与时俱进。旗帜鲜明地突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制度属性,以标准化助力金融业监管,支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围绕金融业监管需求制定标准,深入分析金融业法律、法规、政策对标准的需求,剖析“三个统筹”以及统筹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综合监管对标准化的需求,优先布局金融科技、监管科技、金融数据治理、法定数字货币、金融业网络安全、金融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等领域的重大标准化任务。要提高金融业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建立标准与监管法律、政策联动机制,在促进政策、规则和标准“三位一体”联通的原则下,积极将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法律和政策体系,探索将检测认证结果作为事前准入和事中监管的参考,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提供依据。
五是提高金融业标准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发挥金融标准在支持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需要提升金融业标准化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基础支撑。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提高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能力,加强对分委会和工作组的管理。优化金融标准立项与评审机制,提高标准与监管政策的协调性,提高标准技术审查工作效率与效果。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大金融业标准化通识教育,推进金融从业人员标准化培训,完善金融标准化人才库和专家库,夯实金融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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