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是全国第三个获批的省级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承载着为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探路的重要使命。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紧扣《试点方案》,聚焦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创新推进“扶贫普惠、网络普惠、信用普惠、绿色普惠”四大普惠建设,初步探索形成了符合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省情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正文
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开展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并印发《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3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西宁中支”)紧扣《试点方案》,探索形成了具有青海特色、成效显著的“四大普惠”发展模式,为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了可借鉴的青海方案。下一步,西宁中支将着力打造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升级版,不断拓展“四大普惠”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推动全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青海集西部、欠发达、民族、高原属性于一身,具有地广人稀、多民族聚居、生态价值重要、产业结构单一等特殊省情。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开展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青海工作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助力青海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作为继浙江宁波市和陕西宜君县之后全国第三个获批的省级普惠金融改革试点,还承载着为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探路的重要使命。3年来,西宁中支紧扣《试点方案》,聚焦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创新推进“扶贫普惠、网络普惠、信用普惠、绿色普惠”四大普惠建设,通过组织创新、技术进步、政策扶持等综合措施,着力破解偏远农牧区普惠金融服务半径大、成本高等难题,有力提升了全省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有效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初步探索形成了符合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以“四大普惠”为引领,协同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创新开展“扶贫普惠”建设,有效解决了金融扶贫工作中的精准识别问题,有效满足了贫困户、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易地搬迁等扶贫融资需求。健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推广到村到户的“六个一”(扶贫局、主办银行、村干部、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分别担任精准金融服务联络员、服务员、协管员、指导员,外加一份金融服务档案、一份贫困户特殊信用证)工作机制,创新实施“三有一无”(有发展意愿和项目、有劳动技能、有资金需求、无欠贷欠息)贫困户名单制管理,设立扶贫贷款风险防控资金和主办银行扶贫贷款熔断机制。加大精准创新力度,创建“信用评定+扶贫贷款+福农卡信贷支持”“阳光快车工程”等一批金融扶贫模式,推出“530”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扶贫批发贷款、光伏贷等一系列金融扶贫产品。全力做好玉树雪灾金融服务工作,加大灾区金融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西北地区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落地青海湟源县,相继推出“两权”直接抵押、组合抵押等信贷产品。
创新开展“网络普惠”建设,有效解决了农牧区普惠金融触达效率低、服务成本高、风控难度大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偏远农牧区金融服务可得性。开展移动金融乡镇试点,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布放具有藏、汉、英三语提示功能的ATM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拓展惠农金融服务点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金融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前哨”和关键节点。创新开展“固定平台+移动展业+流动金融服务车”多维度移动金融服务模式,将金融服务延伸到草原和村庄。全省推广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拓展使用场景和范围,不断提升移动支付使用率。
创新开展“信用普惠”建设,有效解决了信用环境欠佳、信用贷款难等问题,有效提高了农牧民信用意识。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信用县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创评,推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暨惠农服务平台,推进贫困户信用修复重建工作。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和服务网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创评与信用评级,推广线上供应链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完善失信问题联合惩戒机制,信用创评成果广泛应用在融资授信、乡村振兴、精神文明等领域。全面构建诚信文化教育体系,打造“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大学”六级诚信文化教育体系。
创新开展“绿色普惠”建设,有效促进了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聚集,显著提高了服务全省生态保护优先战略的意识。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批转全省执行,建立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和绿色金融工作协同机制。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探索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在四个地区扎实开展绿色金融小范围分类试点,其中,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开展绿色金融示范点建设,海东市互助县加定镇和黄南州尖扎县坎布拉镇开展普惠金融“绿色小镇”试点建设,玉树州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普惠金融示范点建设,推出了绿色农家贷、绿色能源产业贷款、环境污染强制保险、森林险、种植险等一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高原特色农牧业、循环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优势领域,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稳步扩大绿色融资规模。
试点成效突出,普惠金融主要指标显著改善
适合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特点的普惠金融可持续运行体系初步健全。成立了“扶贫事业部”“三农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等普惠金融专营部门或机构。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共设立 “扶贫事业部”2个、“三农事业部”3个、“普惠金融事业部(含普惠金融部)”38个。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日趋完善,货币政策引导作用显现,特别是扶贫再贷款政策的导向作用充分释放。截至2019年6月末,青海省扶贫再贷款余额87.8亿元,较试点前(2016年6月末,下同)增长425.75%。财税政策持续发力,财政奖励、补贴、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有效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逐步完善。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39个县、273个贫困资金互助社分别建立4.5亿元、5198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全省农牧政策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8.3亿元。保险政策保障有力,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初步建立,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农牧业信贷保险业务持续推进,保险稳定器作用有效发挥。
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从覆盖面看,金融资源持续向扶贫、民生、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倾斜。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个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民生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40.03亿元、413.27亿元、1391.22亿元,较试点前分别增长173.24%、21.90%、55.46%。从可得性看,农牧区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农牧区共布放ATM机2000台、POS机3.52万台,分别较试点前增长41.44%、53.68%;设立惠农金融服务点5562个,较试点前增长22.62%,符合设立条件的村级覆盖率达100%;全省共配置12台流动金融服务车,3年来累计下乡次数超过3000次,服务里程超过5万公里。从满意度看,全省信用环境总体改善,金融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共评定信用县10个、信用乡(镇)184个、信用村2177个、信用户514842户,分别较试点前增长150 %、31.43%、31.3%、47.88%,全省信用户不良贷款率下降至0.36%。通过推进“金惠工程”、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校园诚信文化建设,全省居民金融素养不断提升。金融投诉纠纷解决机制运转良好,全省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办结率100%。
普惠金融服务的模式和产品明显丰富。3年来,全省各地区和金融机构围绕“四大普惠”,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模式,如“六个一”金融精准扶贫模式、“惠农服务点+移动支付+流动服务车”农牧区基础金融服务模式等。累计推出了百余项普惠金融产品,如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出“枸杞贷”“虫草贷”“FS农贷”等50余项支农惠农金融产品;围绕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推出“银税贷”“随薪贷”“网捷贷”等30余项小微金融服务产品;围绕绿色发展,推出“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有机循环贷”等20余项绿色金融产品。
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有力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通过大力推进“扶贫普惠”建设,有力加快全省脱贫摘帽的步伐。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3.6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了贷款支持,贷款余额13.7亿元;3年来,普惠金融试点累计助推全省25个贫困县摘帽、1455 个贫困村退出、45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13.2%下降至2018年底的2.5%。通过大力推进“绿色普惠”建设,有效促进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聚集。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1928.6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8.88%,占比位居全国前列,绿色金融债券、绿色金融租赁等业务实现零的突破,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撑,特别是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新能源产业技术优势和规模稳居国内领先地位,其中,太阳能发电量连续3年位居全国各省份首位。
经验启示
发展普惠金融必须坚守商业可持续的核心原则。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是指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所产生的收入,能够覆盖成本和风险,在不需要大量外部特殊资助情况下,能够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商业可持续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原则和前提,只有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普惠金融体系才能平稳健康运行。3年来,青海省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始终关注商业可持续问题,坚持市场化基本取向,推动多方利益主体的可持续,全省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的条件不断改善。
发展普惠金融需要动态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展普惠金融需要政府与市场协调配合,并动态调整两者的作用边界。总的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在普惠金融中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市场的作用主要在于运用市场价格机制,促进普惠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边界有所侧重,在普惠金融发展初期,政府的作用更加突出;在相关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成熟后,一些政策需逐步调整或退出,更多地让市场发挥作用。
发展普惠金融需要注重组织创新和技术进步。3年的试点实践表明,组织创新和技术进步能够降低普惠金融运营成本,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效率。在偏远欠发达地区,组织创新有助于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的供需对接。技术进步能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促进各利益主体的可持续性,但要考虑部分群体对技术应用的接受程度,既要防范相关风险,也要防止产生新的“数字鸿沟”。
发展普惠金融需要持续用力和久久为功。发展普惠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工程,产业基础的培育、金融环境的改善,都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积累,不能急功近利,违背市场规律,搞运动式的普惠金融。这既需要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在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信用环境、提升金融素养等方面持续发力,也需要金融机构扎根基层,在社区、农牧区和小微企业等领域长期深耕,力争实现自身发展与服务对象发展的良性互动。
升级展望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普惠金融服务重点将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和满足农牧民美好生活需要转变。下一步,西宁中支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金融业初心与使命,全力打造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升级版,持续推动全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拓展“四大普惠”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普惠金融模式、产品和服务动态升级。“扶贫普惠”要更加注重巩固提升,持续做好脱贫及已脱贫人口的金融服务,妥善应对“530”扶贫小额贷款还款高峰期,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完善升级扶贫信贷模式,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网络普惠”要更加注重提速扩面,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加快农牧区交通、通信、支付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惠农金融服务点功能,全面推广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持续扩大移动金融的覆盖面。“信用普惠”要更加注重奖惩并举,探索开展城镇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和应用,促进信用建设成果转化,完善联合奖惩机制。“绿色普惠”要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持续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丰富绿色融资工具,稳步扩大绿色融资规模,更好支持和服务青海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广大群众金融素养,完善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金融知识宣传方式,依托“金惠工程”,努力培养汉藏双语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和培养一批乡村干部宣传员,注重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快普惠金融知识宣传。针对农牧区移动支付APP、ATM机具等,探索推出藏汉双语界面服务,加强使用场景引导。创新金融知识教育模式,探索开展家庭金融教育、农村金融教育、网络金融教育、社区金融教育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各类主体信用创评工作,深入推进信用修复工程,全面推广玉树州诚信教育基地试点经验,引导农牧民提高信用意识、珍爱信用记录,不断提升农牧区信用环境。
增强金融机构发展能力,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效能。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推进组织创新,不断探索优化事业部、专营机构等普惠金融组织形式,持续推进小型化、智能化、轻型化网点建设,不断降低普惠金融服务成本。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服务三农三牧、小微民营企业和绿色发展能力。加快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应用,有效降低普惠金融业务开展中的信息收集、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等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优化普惠金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省普惠金融工作联席机制、普惠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落实普惠金融激励考核政策,提高政策协调性和有效性。健全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提高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效率。完善财政资金定向补贴、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政策,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提高政策落地效率。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切实为扶贫、小微企业、涉农涉牧等领域提供保险增信服务,着力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等多层次普惠金融风险分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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