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微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在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多措并举,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联手、政策联动,形成“山东经验”,效果凸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稳步增长,金融服务覆盖面大幅拓宽,加权平均贷款利率持续下降,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不断上升。
正文
中小微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以来,我国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叠加,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受关注度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李克强总理强调:“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等相关部门对于中央部署高度重视,易纲行长要求,要准确把握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确方向和重点任务,在政策合力上下功夫,几家一起抬,千方百计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真正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对于山东来说,小微企业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和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2018年末,山东省小微企业数量居于全国第三位,但发展存在短板:淘化落后过剩产能和清理“僵尸”企业任务较重,与前两位的浙江和江苏存在一定差距。在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提高小微企业发展质量是必要、迫切的。人行济南分行顺势而为,既发挥主观能动性,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又推动形成合力,在省委省政府的主导下,与财税、金融监管等部门“几家抬”,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山东经验”。
实践篇
一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导向机制,引导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提高政策有效性。推广“重点支持票据直通车”“绿色票据直通车”业务,优先支持金融机构办理民营、小微企业票据,鼓励绿色金融发展,对金融机构的绿色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至2019年3月末,累计办理再贴现124.6亿元,同比多增56.6亿元,同比增长83.2%;其中,绿色票据再贴现15.26亿元,支持绿色企业及项目40余个。优化再贷款管理模式,引导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至3月末,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34.1亿元,同比多增21.2亿元,同比增长164.3%。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总行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后,济南分行积极实践,截至目前,已推动3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4笔、17亿元。
二是建立走访对接调研督导机制,分类施策服务民营、小微企业。
深入近2万家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宣讲金融政策,了解企业需求;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数据月度监测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指导工作制度,集中开展调研督导专项行动。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万户行”活动。2018年9月以来,共走访民营、小微企业19434家,召开政策宣讲会700次,有8605家企业获得贷款,贷款金额455.2亿元,融资需求满足率达到60.6%。开展金融顾问“融资+融智”服务。2018年以来,共围绕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领域,开展专题金融顾问服务50余次,为1115家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为796家企业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帮助企业新增贷款865亿元,直接融资256亿元。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职责。对全省185家银行和503户小微企业就支持政策落地情况、融资的难点、痛点等问题开展典型调查,对全省各省级金融机构、地方法人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情况进行点名通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的省级金融机构开展“一对一”约谈指导,要求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发挥“几家抬”合力作用。
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激励,增强其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民营、小微企业服务效率,形成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合力。2019年3月,山东省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首期注册资本,挂牌成立了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注册资本将逐步达到50亿元,定位为不以盈利为目的、准公益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进一步完善了融资担保体系。成立了承担省级企业应急转贷运营工作的山东省新动能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4月,财政转拨2亿元省级应急转贷引导资金到位,全省已有14个市设立了应急转贷基金,规模达46.23亿元,前5个月累计转贷61.83亿元,服务企业327家次;人行济南分行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对小微企业精准培植,向其推介适合的金融产品,提高企业获得感。2019年前5个月,山东省共有8471家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首次获得贷款161.2亿元,平均贷款金额190万元,平均贷款利率6.07%。银保监等部门大力发展无还本续贷业务,至5月末,山东省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1266.49亿元,较年初增加91.25亿元。
四是实施信息共享机制,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完善系统功能,推动数据共享。在对接企业融资服务方面,2017年10月,人行济南分行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开发了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至2019年4月末,系统共发布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4.2万条,成功对接2.1万条、贷款金额3672亿元。在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面,至5月末,山东省累计注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用户10339家,累计融资11962笔、金额5402.27亿元。在银税互动业务方面,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自2018年成立以来,已累计注册用户32880个,成功授信企业2679家、额度14.78亿元。5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山东考察齐鲁银行时,对银税平台、税融e贷等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是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持续推进征信市场建设和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见效。
一方面,加快征信市场建设。“遵循政府干好政府的事,市场干好市场的事”这一基本原则,建设政府提供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市场化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征信市场。支持有实力、有基础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开发增值信用产品,为各类行政和市场主体的宏微观决策、风险管理、商业交易提供更为全面、准确、快捷的服务。另一方面,完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强失信守信黑红名单认定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社会整体诚信水平。
成果篇
山东金融支小政策多措并举,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有所缓解,金融支小政策效果显现: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稳步增长,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拓宽,加权平均贷款利率持续下降,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不断上升。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平稳增长
如图1所示,2015年3月以来,山东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呈现缓慢下滑趋势,余额从3028.97亿元降至2017年末的2989.80亿元。随着2018年以来政策的密集出台,增势良好,2019年3月末达到4015.33亿元,月均增长68.37亿元。其中,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法人贷款余额稳步增长,2019年3月末余额1307.84亿元,较2018年6月末增长15.29%。个人经营性贷款也保持较快增长,从2015年3月末的684.57亿元增至2019年3月末的1095.82亿元,月均增加8.39亿元。
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拓宽
山东省银行业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向普惠小微领域倾斜,小微企业授信户数明显增加,户均贷款余额稳步下降。一方面,2019年5月末,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授信13.51万户,较年初增加1.53万户,增幅12.77%;普惠小微主体授信92.51万户,较年初增加11.08万户,增幅13.61%。另一方面,2019年5月末,小微企业贷款户均余额1404.7万元,较年初下降125.3万元,降幅8.19%;普惠小微贷款户均余额54.7万元,较年初下降1.43万元,降幅2.55%。
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如图2所示,2015年以来,山东省小微企业法人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从接近8%下滑至2019年5月的不到6%,同时,与全部企业加权平均利率的利差不断收窄,从1.12%下滑至0.57%。此外,2018年6月以来,普惠小微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加权平均利率从5.69%攀升至7月的7.95%,之后呈现波动下降态势,2019年5月末达到6.71%。
普惠小微信贷可得性上升
随着金融支小政策的出台,2015~2018年,有信贷需求的样本普惠小微企业申请信贷的比例持续增加,从57.4%升至73.8%,申贷成功率也从78.2%升至83.5%。信贷可得性从2015年的44.9%上升至2018年的61.6%。
展望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打出政策“组合拳”,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注入资金“活水”。
几点考虑
第一,强化央行资金精准滴灌、定向支持。
加大央行资金供给,对在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方面有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需求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只要符合条件、投向合规,给予敞口供应。加强台账管理和监测核查,确保资金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
第二,鼓励各类机构错位发展、
有序竞争。引导辖区中小银行通过差异化竞争,从被大行“过滤掉”的客户中挖掘优质客户,多利用“政银保”保证保险贷款、融资担保增信等政府增信以及风险补偿模式,缓释风险,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同时,继续下沉服务重心,发挥自身服务半径广的优势,将服务延伸到国有大行覆盖有限的乡镇、社区,通过错位发展实现与国有银行的有序竞争、共生共存。
第三,引导中小银行取长补短,优化服务。
引导辖区中小银行借鉴国有四大行的先进经验,加快线上产品的研发和推进力度,运用税务、市场监管、司法、进出口等大数据筛选小微客户,降低营销成本,进一步缩短与国有大行线上产品的发展差距。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法人机构自身决策链条短、审批效率高、经营灵活、网点和人员多的优势,巩固在企业转贷、续贷方面的业务优势,通过推广信贷员技术、发展小微企业主办银行制度等措施,积极发展关系型借贷,与小微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结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提高金融综合服务能力。
第四,持续关注小微金融市场新情况、
新问题。继续加强对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利用好分行已建立的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监测机制,动态跟踪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市场变化情况,及时了解中小银行面临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向总行报告新情况、新问题。
政策建议
第一,继续推动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几家抬”工作合力。
建议充分发挥金融委办公室牵头拿总及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协调推动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协调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货币信贷政策与金融机构监管评级评价、“两增两控”、尽职免责等微观监管政策的协同性;加大政策性担保力度,健全风险补偿机制,确保政策同向发力,效果叠加落实。
第二,持续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
小微企业获得首次贷款后能获得第二次贷款支持的比率为76%,首贷培植意义重大。要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政策框架,筛选确定处于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有融资需求但尚未获贷的民营小微为首贷培植对象,创新首贷信贷产品,建立健全跟踪调度机制、督导考核机制、成果反馈机制,持续提高成长期民营、小微贷款可得性。
第三,强化大型国有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
从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高度,强化对政府及其部门、大型国有企业的道德约束,督促其既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又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上下游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补充企业流动性。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正向舆论引导。
一方面,通过深化细化全方位支持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掘既有支持政策效能;另一方面加强正向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客观看待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认识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成效,为后续政策措施的出台预留舆论空间。
第五,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强化党政在风险化解中的责任,解决好地方风险大户的化解处置和优质大户的支持问题。紧紧围绕恶意逃废债问题,改善法治环境、诚信环境,建立逃废金融债务综合防控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者、违约者的曝光力度和打击力度,增强金融机构对山东省发展的信心,特别是对于正常经营企业主动违约的,推动给予联合惩戒。
上一篇:服务乡村振兴: 以政策支持促农业生产转型
下一篇:泰安:深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