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琦:“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机会与丝路基金的选择

作者:金琦 丝路基金董事长 日期:2017-05-24 15:34:37

201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自成立以来,通过与境内外投资者密切合作,丝路基金在短短两年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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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自成立以来,通过与境内外投资者密切合作,丝路基金在短短两年多时间中已经跟踪、储备、参与并陆续推动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一批重点项目,行业涉及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各领域。截至目前,丝路基金已实现签约项目15个,承诺投资金额约60亿美元。积极发挥了以中国资金实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作用。

丝路基金的设立,是中国引领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丝路基金的成长,经历和见证了“一带一路”倡议从最初提出,到逐渐被各方接受,直至越来越多地得到理解、认同和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与响应的发展过程。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丝路基金也随之获得并不断拓展了许多投资机会。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大量促进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和产能合作的建设项目,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比较强烈。丝路基金定位于中长期开发投资,坚持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运行原则,重点关注“一带一路”建设中一些中长期的、有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项目,提供以股权投资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支持,这些特质深度契合了“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
 
丝路基金的项目选择

“一带一路”沿线覆盖全球GDP约30%及世界总人口约63%,其中大多数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开展互利合作的前景广阔,可供选择的投资机会也很多。丝路基金自成立以来,接触、评估和筛选的项目粗略估算已有几百个。

丝路基金成立以来首单即投向了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的清洁能源,支持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建设卡洛特水电站。随后,又投资支持了中国化工集团并购意大利倍耐力轮胎公司,进入高端制造业。购买了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9.9%的股权并提供贷款;与俄罗斯最大的天然气加工及石化产品公司西布尔签署了收购少数股权的交易协议。携手哈电集团投资迪拜哈翔清洁燃煤电站项目,进入了中东市场。与世界银行集团所属IFC开展基金合作,推动在亚洲新兴经济体产业投资。丝路基金的投资不仅促进了“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与相关国家的互联互通及经贸合作,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投资模式也得到了国际投资界的广泛认可。

丝路基金是如何在“一带一路”框架下选择适合自身的投资项目的?主要关注的是哪些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要与中国发展的总体战略相一致。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投融资合作,丝路基金始终本着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寻求各方的利益最大化,避免以对外援助的思维来做投资。“互利共赢”意味着投融资活动既要支持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也要结合中国自身的发展战略。比如,丝路基金投资的亚马尔项目,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国的能源安全水平,也极大地带动了中国装备技术走出去和石油开发产业链的拓展。支持中国化工集团并购意大利倍耐力轮胎公司,不仅帮助中国企业成功引入高端制造行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而且有效开拓了国际市场。迪拜哈翔清洁燃煤电站项目帮助中国企业“哈电”成功进入国际电力行业高端市场,积累了在海外建设符合国际技术和环境标准的燃煤电站的资质与经验。这样的项目不仅商业上可行,而且对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效应,具有很强的投资价值。

二是项目要能够与东道国的发展需求相对接。“一带一路”框架下,东道国通过吸引投资和国际合作,能够有效发挥资源、产业、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快本国产业调整升级和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契合东道国发展需求的项目,更容易得到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设计、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因此也更有利于保障投资收益,实现互利共赢。比如,卡洛特水电站是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实施的能源项目之一,是有助于巴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清洁能源项目。巴基斯坦由于长期缺电,政府为了鼓励电力投资,提供了长期购电协议和电价保障、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哈翔燃煤电站是迪拜第一个清洁煤电站,是“迪拜2030综合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本身符合欧盟最严格的工业碳排放标准,具有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优点。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契合中哈双方开展产能合作与共同发展的需求。

三是项目要与有效的投融资需求相匹配。丝路基金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中长期的股权投资,为一些期限比较长、融资数额比较大的项目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由于股权投资具有杠杆效应,可以成倍数地撬动其他资金进入项目,帮助大型项目筹措资金。比如,丝路基金参与的亚马尔项目体量非常庞大,总投资额达300多亿美元,丝路基金虽然仅入股9.9%,但有效促进了中外金融机构大量贷款资金的进入。卡洛特水电站和哈翔燃煤电站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都长达30多年,丝路基金的加入提供了长期资金支持,并撬动了中外金融机构的信贷融资。

四是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要合理相平衡。丝路基金在项目选择和决策时,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设计好合理的投资结构,确保项目各参与各方权、责、利的统一,体现风险与收益的适当匹配,在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同时,所投资金要有相应的风险覆盖,并规划好合理的退出方案。比如,卡洛特水电站项目采用 “建设-经营-转让”(BOT)的方式运作,在运营期结束后将通过转让给巴基斯坦政府实现退出。倍耐力项目是在成熟市场上进行的并购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完成,可通过公开市场实现退出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除此之外,丝路基金还注重项目在引导科技创新、支持绿色环保、遵守国际规则、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愿意支持兼具较好的投资收益与社会效应的优质项目。
 
丝路基金投资实例——亚马尔项目

2015年9月3日,在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的共同见证下,丝路基金与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正式签署了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该项目于2016年3月完成交割。这是丝路基金一个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投资。
亚马尔项目是国际能源合作的重大项目之一。项目前期,俄罗斯诺瓦泰克、法国道达尔和中石油三家股东企业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开发建设。2015年,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低迷,行业投资者纷纷削减上游项目投资。与此同时,乌克兰问题引发了欧美对俄制裁,来自欧美的投资方取消了对亚马尔项目承诺的巨额贷款,亚马尔项目出现融资困境,难以为继,整个项目面临巨大停工风险。

亚马尔项目面临的困境与丝路基金的成立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时机。丝路基金接触了亚马尔项目后,对项目进行了长达数月的尽职调查,通过审慎的评估和分析,认为该项目符合丝路基金的投资布局和投资理念,并按照严格的评审程序做出了投资决策。经过丝路基金与亚马尔项目大股东诺瓦泰克公司的多轮深入谈判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在此项目上,丝路基金的投资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作为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亚马尔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中俄两国双方的共同利益。亚马尔项目是俄政府在2013年开放天然气市场出口权后首个拿到执照的标杆项目。除了项目本身对当地税收和国际收支的贡献以外,项目配套的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带动濒北冰洋地区的整体开发、为北极圈内其他资源开发项目铺平了道路,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俄通过推动该项目,有望缓解欧美制裁影响。对中国来说,根据中石油与项目公司签署的长期产品购买协议,项目所产LNG的很大部分产品将出口中国,有助于促进我国境外油气进口渠道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
第二,投资亚马尔项目,是推动中俄油气行业深度合作和共同开发北极圈的重要机遇。俄罗斯北极地区资源丰富,俄属北冰洋大陆架蕴藏着约1000亿吨油气资源。我国地处东亚,从地理位置上看,比较难以直接参与北极资源开发,中石油和EPC建造商此次能够参与亚马尔项目,为增加其北极施工和作业的经验提供了十分宝贵的机会。与此同时,正逢亚马尔项目面临困境,丝路基金的进入使中方产业投资者与财务投资者共同配合,有利于保障中方投资人的整体利益。

第三,亚马尔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带动我国装备技术出口、石油开采产业链整合与提升具有重大意义。亚马尔项目涉及上游勘探开发、工厂建设、船舶建造、天然气液化和储运等各个环节,主要工程均采用了模块化的施工方式。多个中国企业为这个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预计承包额可达140亿美元。其中数十家企业参与了这个世界级项目的工程分包和设备供应,项目所需的142个模块中,由7家中国企业承造其中120个模块。中石油所属工程公司中标了45个模块,总重约3万吨的建造工程包;广船国际中标建造一艘ARC7级凝析油轮;中国船运公司也中标了多艘下游船运项目。此外,中方企业还参与了地质研究、钻机制造、工程监理、海运物流、物资供应、造船、LNG采购等涉及LNG价值链的各个环节。

第四,亚马尔项目本身在商业上切实可行。亚马尔项目作为陆上传统天然气开采项目,具有极低的平均开采成本,项目公司已通过“长期照付不议协议”售出了96%的液化天然气,其中85%销往亚太地区,市场风险可控,盈利前景可以预期。

第五,项目得到中俄双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项目顺利进展提供了保障。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外资在战略性项目中的持股受到上限控制,亚马尔项目受到该项法律的约束。丝路基金进入前,中石油已持有项目股份,丝路基金入股之后中方合计持股将突破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上限,需要中俄双方签署政府间协议,以确保丝路基金股权投资的合法性。经过反复磋商协调,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的关注和推动下,在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期间,我国能源局与俄罗斯能源部签署了关于亚马尔项目的政府间议定书,解决了丝路基金入股的法律障碍。

最后,灵活的投资策略和合理的交易结构,最大限度地考虑和规避了各种潜在风险,争取资金安全和合理收益保障。经过周密考虑,丝路基金确定以“股权+债权”的方式开展投资,既满足俄方对项目资金的需求,也可以更好地缓释投资风险。经过谈判,丝路基金与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最终达成投资协议,丝路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入股项目9.9%股权,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同时向诺瓦泰克提供贷款,专门用于亚马尔项目。可以说,投资协议较好地实现了丝路基金的投资意图,也比较有效地起到了规避风险和保障收益的作用。

在丝路基金进入后,亚马尔项目又陆续获得了有关中资银行和其他国际银团的贷款融资,亚马尔项目融资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目前,亚马尔项目整体完工达到88%,各项建设工作进度均按计划推进,首艘ARC7冰级液化天然气运输船于2017年3月30日首次驶入萨贝塔港。项目产出的LNG产品将在2017年底之前对外发货。有媒体评价,亚马尔LNG项目担负着北极资源开发先行者的重任,是中俄经贸合作最大的平台,被称为“北极地区国际能源合作的典范”。
 
项目回顾与启迪

亚马尔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丝路基金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市场化方式投资重大项目的一次实践,是发挥中长期股权投资优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尝试。丝路基金在充分尽调的基础上,确定了符合实际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结构,最大程度保障了我方资金安全与合理回报,并显著地发挥了股权投资的杠杆作用和增信作用,在关键时刻帮助亚马尔项目吸引了更多的国际资本,化解了亚马尔项目的资金困局。在政策层面,丝路基金积极努力,力促项目得到中俄双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从而促进各方协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当前,中国面对的全球化发展新格局,机遇与挑战并存。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各类投资合作机会众多,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际舞台上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和“引进来”提升技术创新与经营管理都具有了更大的空间。与此同时,出海的企业与金融机构也会面对更多风险与不确定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差异巨大,大多数国家市场经济不完善、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存在困难,有些地区民族、宗教、主权、边界等问题错综复杂,政治和社会稳定性较低。即使是经济成熟市场完善的欧洲国家,也同样面临行业技术壁垒、人文社会差异、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种问题。“走出去”只有在游泳中才能学会游泳,企业和金融机构需要始终保持创新和进取精神,把我国资本实力、产业与装备技术优势、改革发展经验有效对接所在国家的发展战略,在对外投资的具体实践中,在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市场环境中去寻求共识、创新方法、解决问题,不断寻求企业和机构长远发展的动力源泉。

丝路基金与中国众多“走出去”企业和金融机构一样,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行动主体。我们相信,正是各个市场主体的积极实践,在自身成长发展的同时,支持了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升了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不断放大了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相应地也为国际经济合作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今后,丝路基金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投融资平台,将在“一带一路”的历史进程中继续不懈探索,扎实开展跨境股权投资实践,为促进资本和实业对接、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互补,发挥应有的、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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