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化处置不良资产是被国际经验证明的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途径。在当前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信用风险不断暴露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工作,对确保商业银行体系的整体安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具有现实意义。
在2017年中国资产证券化行业年会开幕前夕,《当代金融家》记者专访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巡视员、资深资产证券化专家沈炳熙,深度解读资产证券化如何助推商业银行转型,以及资产证券化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应用等。
ABS: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重要抓手
《当代金融家》:截至2016年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123亿元(人民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4%。不良贷款增长趋势虽有所放缓,但资产质量实质性改善的拐点还未来到。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何必要性和可行性?
沈炳熙: 从宏观上来看,经济决定金融,只要经济还存在下行压力,就要防范因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长而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实际上,在整个经济下行过程中,无论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还是不良贷款比例均有所增长,由于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三者是高度相关的,不良贷款的增加将直接影响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和银行的净利润。为了保证商业银行能够正常运行,解决这三者之间矛盾的关键是降低不良贷款率。
那么如何降低不良贷款率?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加强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管理,在控制新增贷款和存量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强化新增贷款和存量贷款的贷后管理,从源头上提高控制不良贷款的能力。当然,采取这些方式会使不良贷款的增速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不可能全部消除。
另一方面,在商业银行财力允许范围之内探索有效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主要通过清收、重组、核销和转让四种途径来处置不良资产。开展不良资产的证券化能够拓宽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渠道,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从微观上来看,证券化处置不良贷款本质上是一种间接出售的方式,将不良贷款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给投资者,与直接出售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是可以细分的,与直接出售资产导致认购者较少的方式相比,有效解决需求量和供给量错配的问题。既扩大了投资者的范围,也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第二,从经济学原理的角度,市场化程度越高,定价合理性越强。交易者数量影响市场化程度的高低,证券化处置不良贷款使投资数量增加,定价也更趋合理。
第三,不良贷款在证券化过程以后,要实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督,可以减少道德风险。回收率的高低与欠款企业所受到的压力和监督有直接关系,证券化对于提高不良贷款的清收回收率有促进作用。
实际上,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早在2006年就已出现,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了国内商业银行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随后,中、农、工、建、交以及招商银行6家银行被确定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同年5月,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发行了一单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和信用卡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停摆8年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正式重启。
从运行情况来看还是比较稳健的,首轮获批试点的银行在2016年顺利完成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试水,是对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可行性最好的佐证。
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 如何走稳走好
《当代金融家》:一般来说,正常信贷资产的现金流稳定,还款时间较为明确,因此将其证券化后定价、估值比较容易。但不良贷款清收恰恰不是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流,这个矛盾我们如何来看?不良贷款与一般正常类贷款的证券化相比有哪些差异?
沈炳熙:首先,不良贷款和正常类贷款的证券化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正常类贷款在预期现金流的基础上,进而确定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由于基础资产的特点,不良贷款的证券化是根据这一类不良贷款历史上的回收率来进行定价的,这部分贷款在证券化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基础资产的价值打折处理。
其次,不同类型、不同银行和客户的贷款回收率也不一样,就要寻找可比的同类贷款的回收率。因此,在现有不良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也会考虑到回收率、历史数据的准确性,在交易结构中会做一些安排,比如收益回拨机制,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再次,单项不良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可能会具有不稳定性、不可预测性,但将不良资产经过一系列分类、标准化并达到一定规模后,不良资产组合的结构和现金流的特征与组合前单项资产的特征相比将也具有较大差别。
《当代金融家》: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首批试点银行以国有大行为主,它们在不良资产证券化持续发行方面的能力非常突出。随着第二批试点银行将扩容至部分大的股份制银行和个别城商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内向激励机制等问题,那么您认为这6家试点银行的成功对未来是否具有很强的预测性?
沈炳熙: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并进行首轮试点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在于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在于交易结构的探索。实际上,不良资产证券化在资产筛选、价值评估、交易结构论证等各方面所需要的时间远多于正常类贷款的证券化,并且这个金融工具的链条非常长,能使包括承销商、律师、会计师、信用评级机构、信托机构等各方都参与其中,从这点来看可能会把工作做得细致一些。
从各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模式来看,基本上无较大差异,但在一些细节方面会有所不同。根据商业银行关于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贷款被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与损失。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构成主要为五级分类的中间三类贷款。
这也导致前期和后期的回收情况是不一样的,关注类贷款通常先被回收,因此在回收后期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流动性支持。例如,国内一些银行的做法是设立专门的账户,将先回收的部分放入该账户,以备在流动性紧缺时作为弥补;还有的银行设置保障基金,避免由于突发情况引起的流动性不足。
《当代金融家》:在不良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是否进行信用增级?
沈炳熙:信用增级主要分为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从内部增级的角度,实际上,证券化产品本身的交易结构里,次级档证券先于优先档证券承担损失,以此为优先档的证券提供信用保护,这是内在的一个增信保证。
从外部增级的角度,世界各国做法不一。从我国的情况看,目前国内企业资产信用增级是有的,但不良贷款的增级是没有的。监管部门也不认同采取外部增信方式为不良贷款做信用增级,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对不良贷款的增信很容易把证券化产品视同一种债权,不符合“真实销售”的本质。因此,我们目前在不良贷款证券化方面是没有信用增级的。
《当代金融家》:在您看来,哪些基础资产比较适合证券化?哪些适合一次性打包出售?
沈炳熙:从资产本身的角度,有些基础资产的性质就已决定其不适合证券化,而更适合一次性打包出售。从试点情况来看,首轮1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发行规模主要以对公贷款为主,还涵盖了信用卡不良贷款、小微不良贷款、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贷款等多种类型。其中,对公不良贷款产品有7单,信用卡贷款产品有3单;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了唯一一单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支持证券。
通常情况下,对公贷款项目的资料齐全易收集、资产估值比较一致,确认起来比较容易。但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需要采用逐笔尽调的方式进行估值,所耗费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较高。而信用卡、车贷等零售类资产对银行系统建设要求较高。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的能力建设,对各种资产进行多种尝试也是有益处的。
实际上,在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个人消费贷款的数量大、笔数多,但是相较于其他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的回收率比较高。当然,它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治理结构、法律制度和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
总之,不良资产证券化进一步丰富了投资者群体,加速了投资者风险偏好的分层。例如,优先档证券的投资者以低风险偏好的金融机构为主;次级档证券的投资者还包括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投资基金等。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不良资产证券化只是不良贷款处置的手段之一,不要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一种方式上。
风口已至 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代金融家》:目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面临哪些困境和挑战?
沈炳熙: 首先,要解决跨部门沟通问题。受我国金融结构长期以银行为主体等因素影响,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参与主体单一,产品流动性不足。尽管综合经营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但是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综合经营,对风险防控能力的要求是很高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与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极为复杂,应避免由于局部风险相互传染而造成系统性风险。
其次,要提高市场管理能力。一方面,实现银行自身信息系统的升级,提高对不良资产的跟踪和数据搜集能力;另一方面,结合银行自身的条件,提高团队投行化运作能力。
《当代金融家》: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是商业银行深度参与资本市场的大好契机。商业银行应如何利用这一契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现投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深度融合,更为灵活、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沈炳熙:第一,资产证券化这个业务本身就是投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结合的产物。处置不良资产是商业银行要做的业务,但是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实际上就和资本市场挂钩,而且这些业务主要是由投行和商业银行的投行部门来做。
第二,今后还可以和资产管理业务更好地融合起来,这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个方面。目前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门的资金来投正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没有政策障碍的,至于如何去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还需进一步探讨。
此外,通过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提升了市场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认知度,实现社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对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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