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 发展与创新背后的逻辑

作者:曾刚 栾稀 日期:2017-04-26 15:15:15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审批权下放,鼓励符合条件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并将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审批权下放,鼓励符合条件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并将原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市场需求的扩张与政策松绑,带来了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住户部门的短期消费贷款余额达到5.3万亿元,再加上非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平台3000亿〜5000亿的贷款余额,我国当前消费金融市场规模(不含房贷)约6万亿元,如果按照30%的增速预估,我国消费信贷(不含房贷)的规模到2018年将超过10万亿元。


消费金融产业链
 
传统消费金融产业链通常只存在三个核心主体,消费场景、消费金融企业以及用户。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的深度结合,消费金融的产业链日渐完整,参与的主体也越来越丰富,包括消费金融平台、消费场景支持、保险支持、垂直搜索引擎、风控服务、催收服务方等不同类型的机构和组织。
 
其中,消费金融平台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垂直产业生产方或零售方、互联网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消费场景支持方主要有日常购物、购房、购车、装修、租房、旅游、医疗美容、教育、婚庆等行业的传统或线上公司;消费金融垂直搜索引擎是整合市场上的消费金融产品,根据用户贷款申请条件,为用户返回满足条件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并附有比价功能的平台;风控辅助机构为消费金融平台提供专业化的外部风控支持,提供产品涉及贷前反欺诈、贷中风控流程构建、提供风控工具等;催收服务机构则为消费金融平台提供第三方催收服务;等等。
 
目前,消费金融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吸引了众多的参与者,并产生了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消费金融产业链将更趋完善,消费金融平台以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将更趋丰富和专业化,并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的客户体验和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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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市场结构
 
从机构上分,目前市场上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可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银行;第二类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消费金融合法牌照;第三类是电商平台;第四类互联网分期平台(含P2P)。一般而言,第三类和第四类都被称为统称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但其发展模式和未来趋势有着非常大的差异。
 
银行消费金融
 
作为国内最早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商业银行消费金融业务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产品种类已从早期的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贷款、助学贷款与信用卡等发展出了更加细化繁多的消费金融产品种类。此外,商业银行的心态也日益开放,主动牵手互联网企业,推出各种“互联网+”信用卡产品,例如民生信用卡牵手京东金融推出“民生白条联名卡”、工商银行在“百度钱包”手机APP推出信用卡在线办理服务、建设银行与腾讯推出“龙卡腾讯游戏信用卡”等等。 
 
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定位于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定位为传统银行的补充,主要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和新兴客户群,通过提供宽泛而灵活的信贷产品、广泛的地区覆盖和快速的市场将纳入提供金融服务,与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其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须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等特点而具有独到的优势。
 
截至2016年12月底,已有20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或开业,其中有17家是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另有7家在拟申请筹备阶段。消费金融公司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以线下渠道为主的消费金融公司,如锦程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等;一类是主打O2O模式的消费金融公司,如海尔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还有一类将自身定位为互联网金融公司,如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目前,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与商户合作的方式基本覆盖了网上零售、家装、租房、婚庆、教育、旅游、助业等消费领域。
 
电商平台
 
电商模式具有独特的比较优势。首先,其拥有已经成型的消费场景——电商平台,与消费金融产品可以形成互通互补之势;其次,其拥有电商平台上已经积累的客户资源,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明显的流量优势;不仅如此,其还掌握有海量的客户数据资源,对消费金融产品设计以及信用风险管控都具有极大的帮助。此外,较之传统的商业银行以及消费金融公司,其申请实现全线上流程,审批、放款速度快于其他模式的消费金融机构,极大地方便了客户。
 
然而,电商模式的消费金融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通过对客户消费数据的分析与挖掘获取信用信息并非易事。理论上,大数据虽然可以带来许多帮助,但能否适应我国的现实并产生真正的效果,目前来看,还需要继续探索。其次,各电商对于消费金融产品的风控能力也参差不齐。以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为代表的电商巨头由于其多元金融的业务布局以及对风控的多重布局,具备中小电商不可比拟的风控能力。
 
互联网分期平台
 
互联网分期平台模式通过细分客户群体来针对某一类客户群体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从而牢牢掌握某一类客户群体。按客户类型划分,有校园分期平台、蓝领消费分期平台、农村消费分期平台等几类。按场景化分,则有旅游分期、租房分期以及其他生活服务消费分期等等。目前,在以上细分市场上,均已出现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企业,如校园分期领域的分期乐、趣分期、人人分期等;蓝领分期领域的买单侠、即有分期、拍分期等;旅游分期领域的首付出发、拿去花、小驴分期等等。

 
消费金融发展趋势
 
展望中国消费金融未来的创新,有以下几个趋势值得关注:
 
消费金融互联网化
 
线上消费金融产品规模持续高增长,将成为消费金融发展的新机遇。主要原因有:(1)线上和移动终端的电商新消费模式因其独特的便利、快捷,将激发更多大众消费需求,对应的消费金融需求也就越大。(2)移动互联网能够让原先未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三、四、五线城市,也被纳入消费金融的市场。
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极大地拓宽了用户群体的边界。互联网不仅是消费金融的一个销售渠道,更重要的是基于传统金融与互联网场景的结合,可以构建闭环的线上消费场景以及用户群体,可以带来更多的信贷业务以及用户黏性。互联网“无边界、便捷”的特点,使得互联网消费金融以较低的成本覆盖海量的用户群体成为可能,并基于此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创新的消费金融产品。
 
消费场景小额化、分散化
 
得益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征信的创新带来的风控模式创新,未来消费金融场景将继续从传统的高客单价/低频次的房、车等消费场景,逐渐向低客单价/高频次场景拓展。其原因在于:一是新型非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通过提供无抵押、低授信额度、快速审核的消费信贷产品,开始逐渐对耐用消费品和中型消费场景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二是大数据征信创新带来的风控模式创新,通过累计的多维用户数据进行用户征信模型的创建,来筛选并审核用户的借贷申请,风控的创新直接变革了传统的借贷审核模式,为分散、小额、海量的借贷提供了可能;三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为碎片化场景的整合创造了条件,进而有助于创新消费金融信贷模式的推广,如移动电商购物环境的发展为低客单价/高频次的日常购物消费贷款提供了绝佳的消费信贷场景。
 
科技驱动愈发明显
 
消费金融的场景复杂多样,分期或贷款服务小额、分散,业务特征使得对技术提出较高要求,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新型平台与传统机构差异化竞争或互补的关键,未来消费金融的发展,技术驱动的特征会愈发明显,新型机构与传统机构之间的合作也会越来越多。
 
在消费金融领域,技术驱动将贯穿从资产获取到资金对接,乃至用户体验的全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和生物技术建立用户画像与关系图谱,精准识别用户并定价;二是运用自动化技术自动生成贷后管理方案并自动实施;三是运用自动化技术自动匹配相关资金提供方,快速提供最合适的资金渠道;四是运用先进交互技术,给予用户平滑顺畅的使用体验,并提供个性化方案和扩展方案,等等。最终推动消费金融模式的创新与变革。
 
技术正在成为驱动消费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未来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人脸识别、智能设备等新技术的应用将越来越普遍。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引入并实施新的技术,可能会有两种不同的路径。一种路径是独立第三方进行技术输出。目前国内专门的大数据征信、信贷技术服务商已出现,为消费金融平台提供金融云平台、大数据征信、智能信贷等全方位的科技支持;另一种路径则是电商平台的风控技术扩展与输出。目前,互联网公司尤其电商平台在消费数据积累和大数据应用方面,较独立第三方公司拥有天然优势。预计在未来,电商平台的金融科技开发除了服务自有消费场景外,大概率也会成为科技输出领域的主导。目前部分电商平台也已经把科技输出、开放合作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监管趋严
 
在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潜在风险也在不断积聚。尤其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大量非持牌金融机构参与,其业务基本游离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之外。监管真空之下,部分消费金融的野蛮发展,对借款人、金融服务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稳定都可能形成不利的冲击。
 
在当下“控风险、去杠杆”的政策背景下,预计对消费金融行业,尤其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将日趋严格,相当一部分不合规的企业将可能会退出市场。这对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而言,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预计监管的重点可能会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非持牌行为的限制。实践中,部分消费金融机构(有的是因为没有金融牌照,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参与业务;有的具备相应资质,但出于效率和成本方面的考虑,不愿意采用正常路径)广泛开展一些未得到金融许可的业务(2016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私募资产证券化就是其中的代表)。这种业务,突破了现有的法律和金融监管规则的要求,游离于监管框架之外,部分产品还出现了风险暴露,造成了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预计这些业务将会在2017年中受到较为严格的清理和约束。
 
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过去几年中,为快速占领市场,许多消费金融机构采取了较为激进的市场拓展手段,比如劝诱客户申请贷款、进行掠夺性贷放等等,导致借款人出现过度消费和负债,大学生借贷领域出现恶性事件也就源于此。此外,暴力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事件也时有发生。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是消费金融领域监管的重点,具体可能包括:建立合格借款人标准;加强消费信贷产品信息的透明化、规范化披露;严格禁止劝诱性宣传;严格禁止掠夺性放贷;建立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等等。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预计大型平台和持牌机构的优势将愈发明显。在市场规模继续快速扩张的同时,市场集中度可能会逐步提高。大型消费流通类企业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金融牌照(包括银行、直销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等)的价值也继续水涨船高。这一方面可能导致一些牌照缺失的企业,更加积极地加入牌照申请或收购行列;另一方面则会导致更加开放、融合的行业发展模式,即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加入到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中。
 
 
 
 
(栾稀单位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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