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目标,特别是把防范金融风险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纵深推进,作为化解金融风险、帮助实体经济去杠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本轮不良资产处置呈现出新的特点。在法制化、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机构参与其中。国家审时度势,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形成了多元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新格局。新形势下,对各参与主体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但挑战十分严峻,需要各方加强合作、功能互补,共同致力于化解金融风险、服务经济发展。其中,为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出资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包括: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更要立足主业,发挥17年专注不良资产经营的经验优势,积极参与本轮不良资产处置,加强与其他各方的合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当前,世界经济总需求增长乏力,主要发达经济体走势持续分化,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且不平衡,地缘政治不确定增强,风险因素正在累积。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特定阶段,虽然金融体系资本和拨备充足(根据银监会披露数据,2016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3.31%,加权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83%,均较二季度末有所提升;拨备覆盖率175.52%,贷款拨备率3.09%),风险整体可控,但部分地区不良贷款规模仍呈上升趋势,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去杠杆还在推进中,不良资产市场呈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的发展态势。
新一轮不良资产市场呈现涉及范围扩大、处置难度增强、运作周期延长等特点,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提出了更高要求。较上一轮不良资产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付出的成本而言,新一轮不良资产则是由于我国经济金融资源出现错配、风险资产增加、信用环境恶化等因素所致。与之相对应,新一轮不良资产处置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涉及范围扩大。上一轮不良资产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本轮不良资产分布更为广泛、坏账债权人也更加多元。除涉及金融体系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二是处置难度加大。不同于上一轮的“政策性”坏账处置,本轮不良资产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产能过剩所致,包括金融债权、企业间三角债等金融和非金融不良资产。三是运作周期延长。上一轮不良资产处置处于经济上升周期,本轮则面临国际经济持续低迷、国内“L”型经济走势正在筑底的形势,不确定性强,风险因素多,运作周期也会因此拉长。
因此,本轮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为紧迫、技术要求更高,这对参与机构的数量以及参与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的人才储备、技术水平、专业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作为上一轮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参与主体,四家AMC自成立以来,秉承“继承性、创新性、探索性”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政策和手段,有效处置不良资产,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对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和商业银行改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12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挂牌成立,四家AMC股份制改革圆满收官,这标志着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的AMC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形势下,面对新一轮不良资产市场呈现的新特点,需要有更多的AMC和社会资本参与到不良资产处置中来,以提高不良资产市场的效率。国家审时度势,通过相应的政策引导,进一步丰富了不良资产市场的参与主体,推动形成了多元化的不良资产市场新格局。
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强化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经营的主业地位,规范了不良资产市场管理。为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有效化解金融风险,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对不良资产收购业务、AMC监管指标体系、资产风险分类等工作做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不良资产市场管理,强化了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真实性、洁净性和整体性,有效促进了AMC加大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力度、调整业务结构、突出主业优势、提高资产质量;推动AMC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资产分类及评价标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经营,确保规范管理、稳健发展;提高AMC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增强外部投资者信心,推动股改、引战、上市工作更顺畅开展。
二是市场化债转股以及地方AMC“二胎”政策丰富了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参与主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出台了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可以设立实施机构,以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开展债转股,消化银行不良债权。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的参与主体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四千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可参与,债转股的对象涉及国企、民企等多种所有制企业,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的持续深化、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日益成熟,资金来源更加多元、供给更加充足。同时,允许有意愿的省级政府增设一家AMC,这意味着将有更多机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并允许地方AMC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
截至目前,从不良资产处置主体来看,除了银行自身逐步消化外,以四家AMC、地方AMC、民营AMC、银行系子公司为主体的多元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新格局正在形成。这意味着,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由过去以四家AMC为主的单一格局转变为多元化市场主体充分竞争的新格局,有利于增强不良资产市场的活跃度、提高不良资产市场的交易效率、加快推进不良资产处置进程,从而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如上所述,较上一轮“政策性”的不良资产处置相比,新一轮的不良资产市场规模更大,给各参与主体带来了大量的业务机遇,但由于此轮不良资产的内涵和外延在扩大,债权人更加多元,处置的周期明显变长,处置的难度也在加大。综合来看,不良资产市场的各参与主体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但挑战十分严峻。
新格局中,不良资产市场处置主体大致可分为区域性、专业性和综合性三类,各类处置主体特点突出,需各方加强合作、功能互补,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区域性不良资产处置主体以地方AMC和民营AMC为主。其中,地方AMC“本地化”优势明显,在同地方政府保持紧密关系、熟悉当地情况、协调处置地区产业群、提升产能过剩资产质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作为独立法人,经营决策链条短,能快速拓展深入至基层和现场,更能适应市场化要求。但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尚不稳定,相对于四家AMC而言,其在人才队伍、管理经验、资金来源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民营AMC创新意识较强,但在融资方式和成本、业务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还处于劣势。
二是专业性不良资产处置主体以银行系子公司为主。较其他处置主体而言,银行更为熟悉企业的债务情况,通过市场化债转股产业基金、不良资产证券化、投贷联动等方式可提高银行整体不良资产处置水平,有效盘活问题贷款,有利于银行的估值修复。较债权转让给资产公司特别是具有金融“全牌照”的AMC而言,由银行直接处置自身债权,受限于专业手段和业务范围等因素,在最大限度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价值方面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三是综合性不良资产处置主体以四家AMC为主。四家AMC培养和引进了一批既熟悉投资银行业务又熟悉商业银行业务的专业人才,在不良资产经营、管理、处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特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体系和不良资产估值模型与方法,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专业优势突出,已发展成为具有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租赁等“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兼具“专业性”和“区域性”特点,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具有 “综合性”优势。
以四家AMC与地方处置主体合作为例,前者可以将后者作为自身在地方上延伸业务的 “地线”,后者可将前者作为在全国开展业务的“天线”,天线地线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拓展不良资产处置的广度和深度。地方处置主体可通过合作方式处置四家AMC从全国收购的不良资产,四家AMC有效对接和整合优势资源,依托全牌照的综合金融服务手段,全方位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最终,通过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功能互补,减少不良资产市场交易费用,降低债务企业成本。此外,为了更好发挥各参与主体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可考虑由四家AMC牵头成立一个全国性的资产管理行业协会,规范不良资产市场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共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商业化转型以来,AMC的不良资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综合金融服务手段更加丰富,整合社会存量资源作用开始显现,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四家AMC坚持“改制不改姓、改制不改向、改制不改志”,发挥资产收持、资产重组、资产流转和保理等功能,在深耕不良资产经营主业的基础上形成各具特色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思路,在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
其中,作为最后一家改制的AMC,中国长城资产以资产资源为基础、以资金资本为纽带、以投资投行为手段、以人才技术为核心、以集团协同为保障,继续探索转型改制后的差异化发展道路,一是寻求实现AMC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存在价值,发挥逆周期时的“金融稳定器”、顺周期时的“经济助推器”和跨周期时的“资源优化器”作用;二是寻求AMC独特的商业逻辑,即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提升资产价值为特色;三是寻求AMC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建立以不良资产收购、综合金融服务、并购重组业务为重点的“一体三翼”的业务体系,打造逆周期培育、顺周期提升、跨周期经营的“三期互补”的差异化、错落式、“东方不亮西方亮”的盈利模式。
近年来,中国长城资产通过成功运作一批不良资产处置的经典案例,探索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不良资产并购重组业务模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归纳为 “七圈”模式。如图所示,针对一个具有价值提升潜力的不良资产,如庖丁解牛般,对其进行分解、分类,采取系统处置、有效盘活及投资投行手段加以整体运作。
首先,处于原始状态的不良资产是第一个圈。在此圈内,按质量状况将资产分为优质资产和问题资产两个小圈。其次,按主业资产和副业资产对优质资产进行分离,形成优质资产圈中的两个小圈;按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对问题资产进行分离,形成问题资产圈中的两个小圈;最终,对优势主业资产和问题有效资产通过“逆周期培育、顺周期提升”实现跨周期的价值后,来弥补问题资产的损失,进而在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获得不良资产经营的综合收益。
以“ST超日”项目为例,作为国内公募债首例违约事件,“11超日债”受到境内外高度关注。中国长城资产通过破产重整一次性解决“ST超日”公司的巨额债务问题,同时引入财务投资者和产业重组方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不但使企业起死回生复牌上市,而且还获得了持续发展能力,并有效推进了我国光伏行业的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超日公司股票价格由重组前的1.91元/股增长到复牌后的最高17.64元/股,涨幅达到823.6%。中国长城资产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还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保护了6000多户中小债民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各方利益共赢。
近期,中国长城资产又与某大型国有企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运用综合化金融服务手段,采取“七圈”模式,以不良债权收购为切入点,通过“基金介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反向债转股(反向债转股是以转股为目的进行收购,先以承接债务为切入点,再择机将债权转股权)——借壳上市”对其实施一揽子重组,在大型企业集团并购重组领域形成新的优势。
在此基础上,中国长城资产将总结17年不良资产并购重组业务的成功经验,继续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在履行中央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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