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志超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本文为《当代金融家》2016年2月刊特别报道《复盘信托业创新》之第1篇,原标题为《详解信托业保障制度的创新与职责——访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防风险重在防未然。如果信托业出现风险时没有一种有效机制予以积极及时的应对,对于信托公司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未能做好预防和化解措施,尤其是对于个别信托公司可能发生重大风险时没有做好救助和处置风险的准备,其后果对信托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业都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文/本刊记者 屈燕 韩松
“老革命”遇到“新问题”。
一方面,这句话可以作为当前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写照。在宏观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泛资管行业竞争加剧、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入、风险防控压力上升等多重因素叠加下,作为中国金融业第二大行业的信托业面临转型发展和化解风险的双重挑战。随着信托产品风险暴露的增加,信托延期兑付事件频频爆发,投资人对信托市场的投资信心受到影响,信托业也面临提振市场信心的挑战。
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障基金公司”)董事长许志超上任以来也面临着种种新的考验问题。许志超堪称信托行业的前辈,但信托业已完全今非昔比。他于1995年至2000年任职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10年1月23日经银监会批准重组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时年仅三十几岁,后于2000年加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多个部门总经理职务,2005年任总法律顾问,进入管理层,2008年出任信达公司副总裁,并自2010年信达公司改制后开始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4年12月19日,在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上,酝酿一年之久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信托保障基金”)和保障基金公司宣布成立。由于许志超拥有丰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风险化解处置方面的业务、管理经验,得到了监管层与业内的信赖与托付,出任保障基金公司第一任董事长。2015年4月1日,信托保障基金开始正式认购。
护航信托业发展
从2008年开始,中国信托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信托业资产规模在2012年超越证券业,2013年超越保险业,2015年末有可能突破16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2353亿元)。信托业在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受信用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等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信托项目风险暴露增加,风险传导等问题需要研究。
在中国各金融行业中,银行业有银行存款保险,保险业有保险保障基金,证券业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业有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而截至2014年底,已稳坐中国金融行业第二把交椅的信托业也迫切的需要建立有效的保障制度以积极预防和化解信托机构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有效应对个别信托机构可能发生清偿性风险,有效化解和处置重大信托项目的流动性风险和清偿性风险,依法保障信托投资者利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其实,信托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风险很正常,关键是要摸清风险底数,掌握风险重点,全面了解风险传染的渠道和机制以及风险成因;要积极寻找预防、化解和处置风险的机制、路径、方法和技术,有效应对风险。”许志超说。
研究国际经验可以发现,国外很多机构通常在出现问题后才会得到“救助”,但这种事后救助的成本高昂。以美国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对房利美(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annie Mae)和房地美(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Freddie Mac)的救助为例,“两房”累计接受的政府救助贷款超过1500亿美元,而有权威机构认为,美国纳税人为救助和改革“两房”所支付的最终成本可能高达6850亿美元。
“可见,防风险重在防未然,要坚持事先的风险预防为主和事后的风险化解处置并举;如果信托公司可能出现的风险没有一种有效机制进行预防和化解,尤其是对可能出现的个别高风险机构没有做好救助处置的准备,可能会影响信托业的稳定甚至风险可能会外溢到整个金融业和社会,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许志超说。
历史经验表明,行业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通常形成于经济快速上行时期,且在经济上行时风险的累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随着经济的下行和经济结构调整,内含的金融风险、杠杆的过度使用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若预防和化解不及时,救助和处置不妥当,很容易形成行业性风险,甚至外溢为金融社会风险。因此,为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高瞻远瞩,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由银监会联合财政部制定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我国信托业中正式引入行业保障制度,建立起信托行业的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制度创新与市场创新
信托作为发源于海外的舶来品,其在中国市场的实际运行中逐渐形成了不同于海外市场的独特的运营理念与特点,我国信托业当前出现了一些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小固有大信托”的信托业务结构;二是信托公司表内杠杆低,表外杠杆高;三是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筹资端自主发行能力不足,主要依赖外部渠道;四是信托业务投资端以融资信托为主;五是信托公司股权结构日趋多元化;六是信托产品流动性风险和清偿性风险暴露增加。因此,对我国信托业监管很难也无法照搬国际经验和做法,而需要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信托保障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对信托业风险进行防范与化解的制度创新。
作为信托业保障制度设计的参与者之一,许志超认为,“信托保障制度的一大创新是依靠行业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行业共同面临的风险问题,无论是保障基金的筹集,还是保障基金公司股本的募集都没有要求国家财政拨款或央行出资,而是依靠信托业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信托公司的支持。也就是说,完全的行业自助性是信托保障制度设计的一大特点。另一大创新是对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的市场化定位,不同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定位为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堪称监管层对信托业保障制度设计的另一大创新。”
也就是说,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既是保障基金的管理人,又是市场化的金融机构,也可进行市场化的融资。公司有115亿元资本金,但保障基金公司筹集的自有资金是信托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补充基金,自有资金的运用也要围绕信托业的风险预防、化解和处置这一主线开展,旨在提高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信托业“稳定器”的作用。保障基金公司化解和处置风险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利益,因管理失职造成保障基金损失,保障基金公司必须用资本金进行赔偿。
“信托业保障制度设计的第三大创新是坚持预防为主,即并非发生了重大风险后,再建立风险保障制度、设立风险救助和处置机构。”许志超说,“保障基金公司则比较特殊,是一家行业性的金融机构,必须以化解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稳定发展作为公司主要的目标任务,公司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不负基金持有人所托,不负信托业所托,不负监管部门所托。”
在许志超看来,对保障基金公司的定位:一是作为信托公司的“贷款人”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购买信托公司沉淀的固有资产,提高信托公司预防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二是信托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他认为,信达、华融、东方、长城这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前十年有两大杰出贡献,首先是帮助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帮助国有企业脱困,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其次是帮助国有银行改善资产负债表,支持国有银行改制上市,促进国有银行做强做大。保障基金公司也要学习借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功经验,着力在帮助信托公司化解信托风险资产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下功夫,在支持信托公司未来改制上市和促进信托业做强做大上下功夫。三是信托业的“高风险机构救助处置公司”,要发挥“救火队”的作用,对可能出现的个别高风险信托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实施救助和处置,依法合规、有效组织对其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严肃市场纪律,防止单体机构风险引发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甚至外溢为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有效维护信托业稳定、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积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信心。
“保障”基金≠“保险”基金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信托业面临“五期叠加”与三个“难以为继”的困难时期,即: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与此同时,信托公司还面临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期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扩张期;“三个难以为继”则包括:一是信托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特性将难以为继;二是信托行业“冲规模、轻管理”的发展路径难以为继;三是以信贷类、通道类为主的业务结构难以为继。
由此引发了市场人士的更多忧虑:信托业的风险能否可控,是否会蔓延至其他领域和行业?信托保障基金作为整个行业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行业力量集中帮助个别可能出现风险的信托企业,无疑让投资者重新拾起对信托行业的信心。
但在另一方面,保障制度的出台不仅让部分信托公司面临增资压力,在一些人的理解中,更将其与“刚性兑付”这一伪命题混为一谈。保险,还是保障?对此,许志超认为,保障基金对信托公司的救助,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既不是无成本的救助,更不是对信托公司及其股东的逆向激励。保障基金作为最后解决手段是对信托公司的有偿救助,而不是损失赔付。
在投资者利益保护方面,坚守“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信托保障基金并不等于保险基金,要求信托公司和融资方认购保障基金的目的,也并非对信托产品出现风险时将由基金进行“理赔”,而是多了一个有可能得到保障基金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进行救助的渠道,旨在增强市场预期的信心。
在实施救助方面,一旦个别信托公司真的出现大的风险,保障基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进行救助处置。保障基金筹集的规模已超过三百亿,已经有相当的力量发挥行业“稳定器”的作用。
在救助流程方面,针对个别信托公司可能出现的较大风险,保障基金公司原则上会按“债务重组-外部接盘-履行恢复与处置计划-动用保障基金”的顺序进行风险处置。通过保障基金公司的介入,换取风险缓释和化解的“时间窗口”,将单体机构风险消化在行业内部。
保障基金公司的发展
▲ 信托保障基金作为整个行业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行业力量集中帮助个别可能出现风险的信托企业,无疑让投资者重新拾起对信托行业的信心,护航信托业发展
对保障基金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新年工作的具体打算,许志超说:“可以将之概括为强化‘五个意识’:一是强化看齐意识,明确目标定位,把握公司发展方向。要向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精神看齐,向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银监会的决策部署要求看齐,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记公司的使命和责任,明确公司发展定位,认真研究公司发展的路径模式,着力在化解信托业风险和发挥信托业‘稳定器’作用上下功夫,着力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下功夫。
“二是强化务实意识,摸清行业低数,夯实业务发展基础。谋事创业要实,练好四大内功,下足四大功夫:着力在对信托业的现状和转型发展趋势进行全面了解这一基础上下功夫;着力在对信托业风险状况和成因的深入调查研究这一重点上下功夫;着力在对信托业风险化解和处置技术认真研究和掌握这一关键上下功夫;着力在对及时准确地把握信托业的需求这一根本上下功夫。
“三是强化担当意识,制定策略措施,提升公司业务发展效果。公司、部门和员工都要树立担当意识,要坚守信托业风险预防、化解和处置的主要责任;要积极研究探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法;要坚持依法合规,鼓励业务和管理创新;要坚持严控经营风险,正确处理好‘油门’与‘刹车’的关系;要积极实施业务发展四轮驱动战略,在保障基金管理、流动性支持、信托业风险资产收购和高风险机构救助处置准备四大业务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强化人才意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公司发展活力和凝聚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要人尽其才,要建立有为才有位的竞争机制,要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倡导文化、舞台和待遇并举吸引和留住人才,要补好业务前台短板、补齐研究研发和党建工作短岗,要强化培训、提高团队素质;要研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要充分认识企业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诚信文化、团队文化、客户至上文化和简单清新阳光文化。
“五是强化规矩意识,加强党建工作,做好公司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要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要坚持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要坚持从严管理监督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全面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要坚持把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采访结束时,许志超将保障基金公司形象地比喻为一艘正在扬帆启程的新的航船。这是因为在他看来,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一家新成立的行业性机构,必须把握好正确的方向,制定好正确的策略措施,公司上下必须齐心协力、同舟共济,肩负起神圣的使命,担当好肩上的责任。
《当代金融家》杂志2016年2月刊特别报道《复盘信托业创新》特约采访嘉宾
许志超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道远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姚江涛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向东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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