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伦理看互联网金融社会责任

作者:杨涛 日期:2016-10-20 14:15:26

导读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有更加长远的眼光来考虑如何构建一个共赢、共享的生态体系

导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有更加长远的眼光来考虑如何构建一个共赢、共享的生态体系,这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

当前,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寒冬”调整期,从“劣币驱逐良币”转向“良币驱逐劣币”,不仅需要短期的监管整治,更需要基于长期视角的健康发展思路。其中,作为重中之重的选择,就是全面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当我们谈到社会责任的时候,理应把社会责任跟法律责任适当予以区分,前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后者更多是在经营活动的基本道德原则层面以及商业模式的持续共赢方面。为什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需要谈社会责任?因为在其他领域,各类企业经历较长时间才会有周期性的变化,才会历经波折并在更高层面上思考命运与前途。而互联网金融经历的“大起大落”,则是在短短的时期内完成的,也到了迫切需要进一步反思和讨论自身社会责任的时候。

 

谈社会责任,首先需从在学术领域谈的比较多的经济伦理和金融伦理的角度入手。
 
从经济伦理到金融伦理
 

经济伦理的概念,听起来似乎比较务虚,但是为了对现在种种混乱的认识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和脉络,就需要对此加以系统梳理。对此我们看到,早在当年的亚当·斯密写《国富论》的同时,他也在《道德情操论》中探讨了关于市场经济道德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之后,西方兴起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学,且有发展为“显学“之势。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经济伦理学也得到迅速发展。经济伦理,简单说来,就是研究和解决经济活动与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狭义的经济伦理学即企业伦理学,而广义的经济伦理学是一门研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决策、经济行为的伦理合理性,并研究经济活动中的组织和个人的伦理规范的学科。

 

经济伦理的研究热点有很多,例如,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公平与效率;诚信与经济发展。就经济伦理视角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利润最大化,成为一对既矛盾又令其纠结的核心元素。

 

为什么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大家也在慢慢地讨论经济伦理?因为当经济发展走向更高阶段之后,大家所关心的,除了赚钱之外,还有如何促进形成共赢、共享的生态体系,通过落实经济行为中的道德理念,使得经济社会环境有利于多数人。当然,也有不同层面的定义,一方面是宏观的概念,即把道德行为放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予以判断;另一方面是狭义的角度,即从企业的角度,看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的行为如何更理性。

 

把经济伦理问题落到金融领域又是这些年来一个很重要的学科方向,我国在这个领域的发展逐渐跟西方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所谓广义金融伦理,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社区、政府、参与者等在金融交易与金融活动中所涉及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和伦理活动的总和,是调节和规范金融活动中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所谓狭义的金融伦理,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金融市场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与行为方式,是作为主体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金融从业人员和金融市场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

 

应该说,目前,金融伦理学仍处于萌芽阶段,有些人纯粹是从伦理的角度加进金融的考量,有些人是为了实现金融市场效率最大化,而觉得不得不考虑伦理问题,避免一方在这个过程当中对其他人的利益产生损害。不管怎么样,可以看到,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代表,现代金融业的确需要深入考虑伦理问题了。因为如果不考虑责任,不考虑伦理,只是“任性”地创新与发展,最终可能反过来损害的还是自己的长远利益。
 
从金融伦理看金融创新
 

源自熊彼特式的创新包括五种情形:新产品的出现;新工艺的应用;新资源的开发;新市场的开拓;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称为组织创新。当我们关注金融创新之时,往往也是把熊彼特式的创新在金融领域加以应用。

 

具体而言,金融创新可以包括宏观、中观、微观这三大层面。其中,宏观层面来看,主要是就金融体系的要素层面来看,是否会带来金融史上的重大变革,进而给实体部门带来深远影响。从中观层面看,则是全新的金融技术与金融制度这两大驱动力,或许会带来整个金融业的优化升级以及在效率与安全这对“翘翘板”上更好地把握平衡。从微观层面看,则是集中于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的创新,通过更加多元化的工具“载体”,来实现金融功能的“落地”。

 

与此相对应,我们可以在金融创新中全面引入金融伦理要素,来看看有什么新的变化。首先是在宏观层面引入金融伦理,这就带来从普惠金融到共享金融的挑战。一则,普惠金融体系追求的目标是: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有金融需求时都能够以合适的价格及时获得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地说,就是让那些被排除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个人或组织(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拥有公平的机会,获得足够的金融产品和有效的金融服务渠道。二则,在普惠金融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的共享金融,则是通过大数据支持下的技术手段和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构建以资源共享、要素共享、利益共享为特征的金融模式,努力实现金融资源更加有效、公平的配置。

 

其次,从中观层面引入金融伦理,核心则是为了促使金融行业实现风险、效率与利益的“三角权衡”。因为在任何金融创新与变革中,都离不开这三大因素的考量。无论是忽略其中的哪一项,都可能使得创新失败或者失控。所谓金融伦理在此方面的应用,就是避免各种“过犹不及”,尽可能实现金融创新的最佳效果。

 

最后,从微观层面引入金融伦理,则是为了防止金融“厂商”的行为失控或失当。正如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所述,资本赚钱是正当的,但是无节制、无原则的赚钱则是违反宗教伦理的。我们的金融企业在追求各种“做大做强”的同时,对于这些金融伦理、金融文化层面的原则,重视程度却普遍严重不足。

 

为什么要面向金融强调伦理观念,强调责任观念?就是因为现代金融的发展很多层面跟实体脱离越来越严重。例如,我们研究发现,2015年支付清算系统指标动态反映出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的疏离倾向。其中,支付清算业务规模与GDP总量之间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创造1元GDP所需的支付系统业务规模从2014年的53.25元上升为64.77元,其增长率达到了21.65%,是2007年以来的最高值。再有,支付清算系统业务指标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相关性在2015年也出现了显著的弱化现象。还有,基于支付清算指标所进行的宏观经济变量拟合效果普遍不尽如人意。除了非现金支付工具中的票据之外,基于其他支付清算指标所给出的经济增长率或通胀率都大大超出了实际值。这说明,有相当多的支付活动并没有对实体经济做出有效的贡献。所有这些,都能够充分说明金融创新的“自游戏”倾向值得关注。
 
互联网金融的伦理视野
 

通过上述三个视角,现在来谈互联网金融的社会责任、金融伦理的时候,不是简简单单地探讨“别人让我做什么,不让我做什么”,不是说互联网金融企业要给各方带来好印象、摆脱在过去某些领域的不良影响。而是考虑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有更加长远的眼光,来考虑如何构建一个共赢、共享的生态体系,这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

 

首先,就宏观层面看,需要运用新技术对金融要素全面重构,从普惠金融到共享金融的演变基础上,又引入了数字化支持工具的理念。G20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原则,因为作为近年来金融创新的热点,数字金融体现了金融与科技的不断融合,涵盖了传统金融的数字化、移动化以及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数字金融具备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在普惠金融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宏观层面实现二者相加,就更容易走向真正的新型共享金融发展模式,从而彻底扭转过去大家对于金融的不良印象。

 

其次,就中观层面来看,围绕风险、效率和利益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要尽量不给金融稳定“添麻烦”,这个过程中要强调风险可控,这不仅仅是社会责任的概念,更是体现金融伦理的范畴。二是有助于提升金融运行效率,看能不能真正弥补传统金融的短板与难点,而非加剧了传统金融的某些问题和不足。三是就利益来看,互联网金融创新应该有效实现各方共赢,尽量接近“帕累托最优”的演变过程。

 

最后,就微观层面看,则是如何实现金融伦理与互联网伦理的有效结合。这里面有大量空白和交叉领域,关键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要着眼于这些挑战,走出一条理性融合之路。例如,互联网伦理强调的是公开、透明、开放、勇于探索和突破,金融伦理可能是谨慎、理性、责任等,二者的交互既有“共性”又有“个性”,难以简单地加总。

 

总的来看,虽然当前面临很多人认为的“寒冬”和治理,但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应该跳出对短期内监管环境的纠结。因为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当中,监管的容忍度变化很正常,这与强调社会责任没有直接的关系。现在发展到这个阶段,需要基于长远眼光,更加强调社会责任,真正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构建更加坚实的“土壤”。

 

实际上,如果仅就严厉程度来看,全球各个国家对于新金融业态都是极其严格的,特别是欧美。例如,2012年3月,应PayPal的主动征询,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曾明确表示:PayPal不是银行。2012年6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叫停了PayPal在该州的业务,认为其在该州非法从事银行业务(illegal banking)。在按照监管要求对业务模式进行艰难的调整之后,PayPal一直拖到2013年10月才在纽约州取得支付牌照(money transmitter)。其他如P2P网贷平台在国外也面临同样的严格监管待遇。

 

应该说,技术驱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如果加上了制度层面的伦理约束,一定会迎来更加长久的生命力与良好发展前景。因为强调金融伦理和社会责任,能够解决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当中的核心问题,即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他律、自律的约束。所有这些,能真正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加融入新金融发展的生态体系,这是值得各方思考的全新机遇和挑战。





上一篇:融资类信托如何摆脱“明日黄花”宿命
下一篇:慈善信托已起步 税收优惠犹在途

相关文章

当代金融家 2024年6月 总第228期
出版时间:2024年06月10日
查看详细内容
 
热门排行
商业银行业务联动营销效能提升之道—...
新形势下金融反腐与廉洁风险管理
网络游戏行业洗钱风险及监管对策
美元清算体系下 金融制裁的可能性、...
打造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投后管理(...
古希腊的德拉克马银币——外国货币史...
完善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核定工作的...
银行数智化转型中风险中台建设探索与...
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尽职免责” 应...
包买行视角下的福费廷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