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的时代,大元朝廷一直面临着“国用不足”的问题,即朝廷财政需求巨大与朝廷财政收入不足两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产生“国用不足”问题的根源,是经久不息的战争
忽必烈即位之初,首擢擅长理财的汉族大臣王文统为平章政事,专门负责从民间收敛资财。王文统组织实施了中统宝钞的发行工作,起草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工作了一年多,王文统为忽必烈朝廷从民间收敛了大量的资财。
忽必烈是成吉思汗的孙子,他率领着数十万蒙古铁骑,通过多年大规模的杀戮,征服了华夏大地。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忽必烈在开平即大汗位。当年,他发行了蒙古政权自己的纸币——中统宝钞,同时禁止黄金、白银和铜钱作为货币流通。于是,中统宝钞成为忽必烈统治地区唯一合法流通的货币,元朝从此建立了单一纸币流通制度。
以物为母的中统宝钞
《元史·食货志》说:中国古代的纸币始于唐代的飞钱、北宋的交子、南宋的会子、金朝的交钞。纸币的发行管理办法是以实物为母,以纸币为子,子母相权衡而行用。意思是说,纸币代表实物的价值行使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
钞始于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其法以物为母,钞为子,子母相权而行。
从现代金融学的角度来看,唐代的飞钱并不是官方发行的纸币,而是民间使用的一种商业汇票,代表铜钱的价值行使支付手段的职能,一般只能一次性使用。北宋的交子才是官方发行的多次流转使用的纸币,依靠铜钱准备而发行,代表铜钱的价值行使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交子发行初始,北宋王朝便为其制定了发行限额制度、发行准备制度和定期界兑制度。南宋王朝关于纸币会子的发行和管理,继承了北宋的纸币制度。在北宋的交子及南宋的会子的流通制度中,铜钱准备为母,交子及会子为子,子权母而行,即纸币依靠铜钱准备而进入流通,代表铜钱的价值行使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交子从字面上看,强调纸币在代表铜钱流通时所行使的交换职能;会子从字面上看,强调纸币在代表铜钱流通时所行使的支付职能。交子和会子都遵循定期界兑制度,即自票面注明的发行日期起,有效期三年,界满作废。有效期满两年后至满三年之间的一年时间里,持票人可以凭票向官方指定机构兑换下一界的新票。金朝的“交钞”在制度上出现了巨大的进步,它不再实行定期界兑制度,而是改变为可以无期限流转,磨损到一定程度时,才向官方指定机构兑换新票的一种新型纸币。
忽必烈发行的纸币被称之为“宝钞”。忽必烈建立的宝钞流通制度,继承了前朝纸币的流通制度,并进一步予以完善,更加强调纸币的发行要以物权为准备。物权是价值本体,纸币作为物权价值的代表进入流通,行使货币职能。
忽必烈即位后发行的纸币,最初曾仿照金朝纸币“交钞”,并以“交钞”为名,以丝为物权准备,其货币单位采用“两”,规定“交钞”一两兑换白银半两。
几个月后,忽必烈开始发行“中统元宝钞”,后称之为“中统宝钞”。中统宝钞最初被称之为中统元宝钞,意思是用它来代表白银元宝行使货币职能。但是,中统宝钞的货币单位并没有采用白银的货币单位“两”,而是采用了铜钱的货币单位“文”和“贯文”。中统宝钞的票面有“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及“一贯文”、“二贯文”共九种。“贯”的意思是一串,一贯文便是一千文。从中统宝钞的面文来看,它是代表铜钱行使货币职能的。但是,既然铜钱已经被禁止流通,百姓肯定不能用中统宝钞从官府兑换出铜钱来。当时的情况应该是百姓使用自己积蓄的铜钱,向官府兑换中统宝钞,然后使用中统宝钞来进行日常生活的各项支付。北宋交子和南宋会子的发行准备皆采用铜钱,而中统宝钞的发行准备不再局限于铜钱,而是包含了铜钱、丝、白银和黄金等多种实物。
忽必烈开始发行中统宝钞的时候,宋蒙战争尚未结束,并且还在逐步扩大。又用了大约20年的时间,直到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蒙古军队攻破崖山,南宋王朝被消灭,战争才算基本结束。
忽必烈在发行中统宝钞的第二年下达谕书,重申中统宝钞的运行规则:一是中统宝钞发行后无限期通行流转;二是允许百姓以中统宝钞在官库兑换白银等货物,只收工墨费百分之三;三是中统宝钞一贯法定兑换交钞一两,法定兑换白银半两。
忽必烈始发中统宝钞时,蒙古军队已经占领了成都。忽必烈最初发行的中统宝钞,就在中原地区和四川地区流通。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伯颜率二十万蒙古军队攻打南宋,占领了南宋大片的国土,中统宝钞的流通区域迅速向南方推进。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蒙古军队攻入临安,元朝廷下令收兑南宋纸币会子,规定中统宝钞一贯收兑南宋纸币会子五十贯,通过纸币兑换的方式对南宋人民实施了大规模的掠夺。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宋军兵败崖山,宰相陆秀夫背负小皇帝跳海殉国,南宋灭亡,中统宝钞便通行南宋全境。
▲图为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忽必烈诏令发行至元宝钞,与中统宝钞并行流通。至元宝钞的票面有五文至二贯文共十一种。图为二贯面值至元通行宝钞印刷铜版
以一兑五的至元宝钞
南宋王朝虽然已被消灭,汉民族对蒙古铁骑的抵抗却并没有立刻结束,各地汉人的武装起义,此起彼伏,接连不断。蒙古军人东征西杀,镇压着汉人的起义,并继续向更广阔的地域扩张。忽必烈两征日本、三征安南、两征缅甸、征占城、征爪哇,一场又一场的战争耗费着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增发纸币也解决不了朝廷财政上的窘况了,忽必烈只好诏令更张造币,发行至元宝钞,以解财政之急。
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忽必烈诏令发行至元宝钞,与中统宝钞并行流通。至元宝钞的票面有五文至二贯文共十一种,法定至元宝钞一贯文兑换中统宝钞五贯文。至元宝钞和中统宝钞都是以铜钱货币单位“文”作为自己的货币单位,看上去是代表一定数量的铜钱行使货币职能。但是,它们的价值标准却主要用黄金和白银来衡量。元朝实行由官方主持的宝钞对黄金、白银的买卖,以便随时平抑钞价。朝廷在各路行政区设立了官库,并且制定了黄金兑换宝钞和白银兑换宝钞的法定价格:官库买入黄金,至元宝钞二十贯文买入黄金一两;官库卖出黄金,黄金一两卖得至元宝钞二十贯文五百文;官库买入白银,至元宝钞二贯文买入白银一两,官库卖出白银,白银一两卖得至元宝钞二贯文五十文。在官库中用黄金或白银交易宝钞的买卖差价是百分之二点五,这百分之二点五充当朝廷印制宝钞的工墨费。由于朝廷鼓励百姓将黄金或白银交给官库兑换宝钞,所以官库用宝钞收兑黄金或白银时,不向百姓收取工墨费。百姓用宝钞向官库兑换黄金或白银时,要缴纳给官库百分之二点五的工墨费。
为了保障至元宝钞和中统宝钞流通的健康和稳定,忽必烈在发行至元宝钞的当年颁行了《至元宝钞通行条画》,为当时的纸币流通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依据。
发行宝钞意在敛财
忽必烈的时代,大元朝廷一直面临着“国用不足”的问题,即朝廷财政需求巨大与朝廷财政收入不足两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产生“国用不足”问题的根源,是经久不息的战争。
忽必烈即大汗位,首先遇到蒙古集团内部的叛乱。发动大规模叛乱者主要有四人:一是忽必烈的亲兄弟阿里不哥;二是前任大汗蒙哥的儿子昔里吉;三是成吉思汗继承人窝阔台的孙子海都;四是成吉思汗的后代乃颜。这四个人各自都控制着一些蒙古军队,都想当大汗。所以,这四个人与忽必烈的军事冲突持续久远,时缓时剧。此外,忽必烈面临着江南汉族人民持久不息的起义。为了转移矛盾,忽必烈到处征兵,连续不断地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将心怀不轨的蒙古人和汉人送到国外战场去送命。频繁的大规模战争,耗费了大量的生命,却有利于忽必烈统治的安全和稳定。但是,战争需要物资,忽必烈需要有能力从民间收敛资财的高级人才,这些人才被后世人们称之为“敛臣”。
忽必烈即位之初,首擢擅长理财的汉族大臣王文统为平章政事,专门负责从民间收敛资财。王文统组织实施了中统宝钞的发行工作,起草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工作了一年多,王文统为忽必烈朝廷从民间收敛了大量的资财。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王文统因李璮谋反案件受到牵累,与他的儿子王荛一起被忽必烈杀害。
接替王文统出任理财大臣的是色目人阿合马。阿合马掌握元朝财政大权长达20年之久,连年暴敛资财,自然树敌甚多。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益都千户王著等八十余人,乘忽必烈赴上都之机,诈称太子真金回到京城做佛事,将阿合马骗至东宫前,用所藏铜锤击杀。忽必烈回到京城之后,知悉了阿合马的罪恶,遂追治其罪,剖棺戮尸,杀其子侄。
阿合马死后,汉族大臣卢世荣继任财政大臣。面对宝钞贬值的问题,卢世荣提出“厚天下之利以实钞法”,主张增加纸币的发行准备。然而,他仅工作了四个月,就被革职问罪。有人对忽必烈说,卢世荣在监狱里很费粮食,忽必烈就下令杀害了卢世荣,将他身上的肉喂鸟了。
此后的敛臣是西域人桑哥。桑哥工作了好几年之后,才被忽必烈杀害,其党羽也多被牵连杀害。
敛臣们为忽必烈从民间收敛了大量的资财,支持了大元朝廷的对外侵略战争。他们的办法无非是变更钞法、增加课税、实施盐、铁、茶、酒官营,千方百计地盘剥百姓。他们掠夺了人民,支持了战争,得罪了贵族,最终都遭到杀身灭族的悲惨下场。
(石俊志,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学博士、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精算统计专业博士,研究领域横跨金融、法律、历史。对中国货币法制史有深入研究和独立观点,著有《中国货币法制史话》、《 半两钱制度研究》、《五铢钱制度研究》、《中国货币法制史概论》等;在国际金融、金融资产运作、债权保护等方面亦深有造诣,著有《国际保理》、《现代精算数学原理》、《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法律研究》等。 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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