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中,其生命力的源泉所在,是紧紧抓住实体产业的大趋势与前沿,这就是在产业的“互联网+”中寻找产业与金融的结合点。
◆ 实现两大转变
对当前国家层面的“互联网+”战略,我们认为其实质在于实现两大转变,即互联网信息产业与其他部门的结合方式达到“双向互动”。
一方面是加快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近年来,虽然在信息化基础上我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还远没有满足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由于种种因素制约,我国产业优化仍然非常缓慢,不仅三次产业结构之间难以协调,而且各产业内部也亟须从低端转向高端,同时城乡之间的产业配置差异也逐渐增大。
实际上,离开了传统产业升级的支撑,互联网信息产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多年的全球经济演变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德国的工业4.0战略,就体现出在新兴制造业发展的“主干”上,信息化改造能够带来生产效率和产业生命力的巨大提升。尤其对我国来说,产业优化不应只考虑三次产业间的替代。近十年来,全球发展中国家的第三产业生产率增速开始超越第二产业,在此背景下推动产业转型,虽然可避免生产率与增长的趋势性下滑,但也要注意转向生产性、高端的服务业,而非低端的消费服务业,以避免产业转型的“拉美陷阱”。实际上,在国内部分发达城市,已经出现了这种低效产业升级带来的生产效率下降。因此,在我国农业、工业内部的升级可能更加重要,这就给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了巨大需求和压力,而互联网信息技术也在其中大有可为。
另一方面,是推动新型信息产业的“落地生根”。我们看到,与德国模式不同的是,美国互联网信息产业发展似乎与我国更多相似之处,有许多纯粹的互联网新业态模式。但是在2000年网络泡沫危机的冲击下,部分互联网企业也更着眼于“回归传统”,以主动改造和融合传统产业为重心。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制造业回归”趋势进一步与“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战略相结合,推动了这一演进过程。实际上,互联网信息时代带来许多产业变革,一是基于互联网基础上的新的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二是基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业态条件下的生产性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从长期来看,如果这些产业只着眼于特定领域的“自我游戏”,其生命力也必将有限。例如,当电子商务平台满足于B2C时,只是一个销售渠道而已;如果在C2B模式下介入到生产环节中,就对于整个产业链格局、企业生产和库存效率等产生复杂的影响,从而深刻改变现有各类产业部门。
◆ 新时代的产融结合
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模式也发生诸多新的变化,并且更加深入到产业内部,原有的产融结合模式可能出现新的变化。实际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新的产融结合时代,使得金融与非金融部门的边界进一步模糊,创新型合作模式不断出现,而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各方主体的转型与创新,都或多或少具备了产融结合的色彩。可以看到,新时代的产融结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的“由产到融”发生变化,体现为新兴互联网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自身的数据和渠道优势,介入到金融服务的功能创新中,使得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电商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更加扎根于实体部门的模式不断出现。
二是传统“由融到产”发生变化,表现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更加重视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积极介入新兴互联网企业或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
三是从过去偏重产业与金融之间的股权、债权融合,逐渐变为双向的智力与战略融合,因为在互联网时代,数据信息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金融服务呈现突出的跨界融合特征,产业与金融之间的谈判能力更加平衡,而非是金融部门占据绝对优势,使得合作共赢逐渐成为主流。
四是传统的产融结合更加强调对资金配置方式的融合,而互联网产融结合则出现进一步的功能融合,在支付清算、风险管理等金融基础功能层面,不仅逐渐呈现金融产品与服务自身的混业,而且呈现金融与非金融边界的融合,深入到生产场景、消费场景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成为趋势。
五是原有产融结合的范畴,还包括大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资源整合,现在伴随互联网带来社会协作分工机制的变化,原有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流程都在发生变革,企业达到最佳经济效率的边界也更加模糊,这使得在新技术支撑下,大集团内部的金融需求更容易通过外包的形式来完成,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提升产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