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成立大会第一场圆桌讨论现场(新浪财经 杜琰拍摄)
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公开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将新型智库建设正式定格在国家决策层的执行方案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源于此,金融类的智库建设更需要加快步伐。
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学界也在研究上努力探索。2015年11月28日,“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在北京正式成立。论坛由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理事长单位,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乐视金融CEO王永利担任论坛理事长;由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作为监事长单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担任论坛监事长;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等领导担任高级学术顾问;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担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当代金融家》杂志执行社长兼主编李哲平担任秘书长。论坛由《当代金融家》杂志和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联合发起。
“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成立大会的第一场圆桌讨论主题是“共享经济与共享金融”,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部主任伍旭川、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肖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五位嘉宾围绕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本场讨论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汤珂教授主持。
以下为论坛现场讨论实录:
【主持嘉宾】
▲汤珂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教授
【讨论嘉宾】
徐诺金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
伍旭川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部主任
肖 风 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宁 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 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徐诺金:共享时代的思维模式要回归金融本质
▲徐诺金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
“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的成立,将“共享金融”切切实实地由一个概念变为一个组织,变成一个大家有共同兴趣的平台,十分难得。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享发展”是此次发展理念的新亮点。共享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落脚点,目的是为了“共享”。我认为,“共享金融”的理念与此不谋而合。从共享经济到共享金融再到共享发展,“共享金融”有利于把金融新的发展趋势更好地引申到学术研究中。所谓“互联、数据和平台”三大趋势都是技术性的,用其中任何一个概念来概括现代金融发展的趋势都是不完整的。补充其不完整性,进一步推演到“共享金融”,有利于把现代金融的发展趋势引向更深入的学术发展。
但是,必须严格界定其中的范畴。其实,金融本身即基于共享,金融是把个人不用的钱或其他资源在自己短期内不用的情况下,通过一种信用机制,转给他人短时期一用,充分利用资源。但是,现代技术手段包括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以及云处理能力的发展,使得金融可以发展得更加充分,有利于从过去非常专业、高深的专业团体所从事的职业,进一步普及到大众,充分地展示了金融的共享本质。由此,共享金融具有自己独有的学术意义。
至于如何监管?我个人认为,互联网时代,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同样要进行深刻的变革。当前,在共享金融模式下或者共享金融范畴下,各种形态的新兴金融模式、新兴金融组织方式、新兴金融工具品种都要有经营管理理念的变化,坚决杜绝“板凳思维”。
金融本身是基于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而产生的。共享金融享受了金融共享的利益,同样要共享金融的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或共享金融监管的理念,要回归最原始的金融本质,即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不仅如此,所有金融监管制度的设计,都要回归到金融的本原。
互联网时代更充分地展示了人们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而且,随着互联、大数据、云平台的推动,分布更加均匀,获取信息的成本更加简单和低廉,有更多的人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可以承担和规避更多风险。所以,无论是共享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核心问题是“风险自担”,围绕这一概念设计和推动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彻底市场化,才是回归到了共享金融的最大特征之一。所以,金融监管一定要从传统的“板凳思维”模式,转换到共享时代的思维模式。如此,既能鼓励互联网金融或者共享金融的创新,同时又能规避传统金融监管模式下产生的各种金融风险。
伍旭川:相关法律、保障机制的健全是共享金融发展的前提
▲伍旭川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部主任(《当代金融家》杨迪拍摄)
我对共享经济和共享金融研究得不多,这里谈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第一,当前,共享经济和共享金融比较火,非常热门,但是总体上看还是零碎的,不系统,甚至是缺乏逻辑的,我们要意识到在互联网+时代,这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第二,我觉得共享经济的形成应该有很多前提条件。如必须有闲置的资源,闲置资源的使用必须是自愿。这个领域的发展可能存在的发展“瓶颈”?这个“瓶颈”不能完全指望或依靠国家的投资来解决。
第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关系要抓紧研究。例如共享经济的很多行业在某些城市发展遇到一些区域的政策规定,使得闲置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在美国,因为纠纷,有州法院判定专车司机和专车公司为雇佣关系,这就加重了专车公司的负担,等等。
第四,共享经济的收益成本也有待进一步论证,举例来说,前几天下了大雪,第二天上班我打专车时发现价格统一调高了1.7倍。不知可有什么依据?也有观点认为,打车软件的出现加重了城市上下班高峰拥堵的程度,随着闲置车辆利用导致高峰时车辆大幅增加,使交通拥堵更加严重。因此,如何定性专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第五,存在“共享金融”和“共享经济”概念的滥用。共享金融,我觉得应该是共享经济主体的筹融资活动。也有人认为就是去中心,去中介化。这可能是一种误解。
第六,在发展共享经济、共享金融大的前提下,对资质的确认、评估、定价的保障机制也要跟上来,这样才能为共享经济和共享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务。
肖风:没有价值互联网,就没有共享金融
▲肖风 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第一,共享金融完全是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才能发展的模式。互联网技术不断进化,共享金融基本上嫁接在价值互联网的基础之上,没有价值互联网就没有共享金融。价值互联网与其他互联网最大的不同在于,其他互联网上信息交换可以无限复制,但在价值互联网上价值交换不可复制,需确保唯一性。这实际上构成整个共享金融的技术基础。
第二,价值互联网包括数据的传播和代码的直接交换,交易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边际成本也非常低。在现有的传统金融体系下,是保证用一个庞大的金融体系和强大的金融中介机构确保价值互联网的信任。比如在商场付款,不能直接用消费者自己制作的卡,必须用银行发的卡,然后让中介机构从银行到银联,或者第三方支付再收手续费。但是,通过价值互联网,可以做到去中介化,通过建立的一种数字交换,导致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这种情况下共享金融才能产生。在交易成本和边际成本接近于零的情况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价值、分量就发生了变化。
第三,互联网技术和价值互联网都不能改变金融的本质。人类有最基础的金融需求,但是共享金融使得我们所有人都能够直接面对金融的本质,去除过去整个金融体系那些复杂的东西。以前我们要让金融发挥作用,需要搭建复杂的体系和产品,因为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可以点对点从事价值交换,我认为这是意义最大的地方。
宁辰:共享金融带来划时代的研究变革
▲宁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当代金融家》杨迪拍摄)
第一,“共享”是未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种经济领域的研究,它实际上让人们的关注点从所有权转移到使用权上来。以往的理论研究要求每一个人作为理性人、经济人而存在,即要求我们对每件物品确权,会导致很多社会资源浪费在虚假的关注点上,这是非常核心的问题。所以,共享经济和共享金融的研究,将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一个划时代的研究变革。
第二,共享是一种规则。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出现,每个人对资源需求的苛求度会几何式地增加。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资源的应用越来越多,毕竟资源是有限的,所以,需要用新的规则让资源更加有效地匹配,来支撑整个社会的发展。
第三,共享有可能成为一个微利模式,只有共享才能用这些有限资源支撑更多人的需求。余额宝以及P2P、众筹等,引爆了各界对互联网的兴趣,它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理财的收益。但是我认为,它的本质还没有变,它让人们意识到,通过互联网来参与金融、享受金融,进而共享金融。
杨东:共享金融核心就是让天下没有浪费的资源
▲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当代金融家》杨迪拍摄)
首先热烈祝贺“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正式成立,我也非常荣幸参与本次相关的工作。作为一个非金融学界的法学教授,我一直渴望金融学界有一个真正的理论诞生。尽管我提出“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众筹金融(WEfinance)的概念,但是从金融学理论上我认为还不成熟。一个理论真正能够称之为理论,除了庞大的逻辑、深度的内涵、外延以及概念的界定之外,我认为还必须可以落地,必须能指导实际,必须为实践的发展提供具体有效的支撑。当然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应该回归于服务于指导于理论。由此,我认为,共享金融理论是能够落地的,因为众筹金融本身就是共享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众筹金融已经有了很多实际落地的事情。在姚余栋所长和杨涛研究员的指导下,我提出“众筹金融”的概念,就是在共享金融这一大的理论架构下的一个环节,包括在贵阳的实践,根据众筹金融的概念成立的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以及举办的世界众筹大会、武汉的长江众筹金融交易所、绍兴共享众筹小镇,以及被成都、昆明、广州等地方政府采纳的实践发展,都证明了众筹金融和共享金融理论的正当性。这也证明了当地政府、企业,包括创客创业急需一种模式帮助他们创新,包括股权众筹,债权众筹,产品众筹也得到了一个好的出口。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已经证明这个理论可以落地,并符合现实的需求。
据此,我们前期做了很多研究工作,包括出版了《众筹金融》一书,在书中提出了我认为最核心的观点,也是共享金融的一点感悟。特别汇报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我在书中也提到了,共享金融(众筹金融)的核心就是让天下没有浪费的资源,把有效的资源充分地发挥利用起来,这是核心。
第二,共享金融、众筹金融,应该有一个新的概念,我希望共享金融甚至中国能创造一个新的概念,可以创造新的英文单词出现,比如WEfiance,此问题我在众筹金融研究院的微信公众号也提出过。
第三,众筹应该会实现一种金融本质的回归,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让金融回归到工业革命之前,甚至商业银行和证券交易所诞生之前原生态的状态,一种自金融的状态,一种真正让金融内生于经济,内生与产业的状态。
所以,我提出金融回归本质的概念,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核心的价值,我们这个理论必须要落地,必须要指导于实践,才能够获得发展。但是要落地,要实践,最大的问题是法律问题。我们革命性的创新、制度变革推动了生产力和时代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和时代的发展必然会遇到传统的以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为代表的束缚,旧的生产关系、监管制度、法律体系都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必然会严重束缚到新的生产力发展。下一步就是如何改变法律体系以及监管体系。前段时间,马云、马化腾等几位大佬都到人民大学法学院跟我们相关同事交流,希望通过改变出租车的垄断体制,包括金融法律方面的制定变革。而很多大的互联网公司和一些大型的创新公司也希望能够改变传统的监管环境。
五中全会不仅仅是提出共享发展,而且在创新发展明确提出四众“众筹、众包、众创、众扶”。其中,创新是最核心的,而创新发展最核心的是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靠什么来推动?就是靠“四众”,“四众”的核心就是众筹的机制。众筹是资金众筹,众扶是公益性众筹,众包是业务众筹,众创是智慧的众筹,所以,我们相信这样一种新的机制设计,是我们五中全会的核心。目前,虽然没有众筹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党中央文件里已经明确了众筹的机制。我相信,共享金融的大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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