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一带一路”上的大国关系 “以大事小”不可忘

作者:冯维江 日期:2015-09-26 18:15:18

如果把时间尺度拉长,历史上的中国的确是拥有悠久的“事小”经验的,也早已发展出了比较丰富的“工具箱”。

 


通过和亲,让小国不对大国产生敌意,并且在许多方面产生更深的不对称依赖。昭君出塞和亲是“胡汉和亲”的典型代表,上图描绘了昭君出塞

如果把时间尺度拉长,历史上的中国的确是拥有悠久的“事小”经验的,也早已发展出了比较丰富的“工具箱”。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我们的对外合作的取向可归纳“以小事大”,即注重搞好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大国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我们的对外开放是三个方面,不是一个方面。又说有的人理解就是对西方发达国家这一个方面开放。小平同志从大格局的思路批评了这种片面的看法。眼里只有西方自然有一叶障目之虞。不过小平同志也把西方列在三个方面的第一位。他说“我们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等主要从那里来”。代表中国参加复关和入世谈判的龙永图先生说得更加直接,“中美关系好了,一好百好”。从相对弱势一方来看,这样做是有道理的。这段时间,美国等西方国家不仅是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的来源,也是中国商品的主要市场。所谓“两头在外”,实则“两头在西”,容不得中国不韬光养晦、以小事大,努力释放善意,竭力维护好中美关系。

 

中国在错失近代工业化、电气化的列车以后,终于搭乘上了全球化的快车。现在,以每年创造的经济价值总量来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国。虽然从人均水平看,中国与西方还有较大差距,但从其他国家对中国的商品、市场、投资乃至货币的不对称依赖状态来看,中国相对于其他国家而为大国的特征日趋明显。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期待或要求中国承担“大国责任”。

 

但是,与三十多年积累的“以小事大”的经验相比,我们对如何“以大事小”已经有些陌生。一方面,中国希望能扮演更积极和建设性的角色,为国际秩序更加公正合理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中国也担心落入“国际责任陷阱”,被迫承担超出中国国家能力的责任,造成国力的过度损耗。如何处理正确地“以大事小”,成为中国亟须掌握的“技术活儿”。

 

如果把时间尺度拉长,历史上的中国的确是拥有悠久的“事小”经验的,也早已发展出了比较丰富的“工具箱”。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更有必要重温“以大事小”的操作技术。

 

 

♛ 魅力型“以大事小”
主持公道
 

 

商朝末期,周文王(那个时候还叫西伯侯姬昌)的时候,虞国和芮国因为交界处的一块领土的归属发生了纷争。双方决定去西岐找姬昌说理,请他来为争议领土的归属做裁决。两国国君结伴而行,进入周的国境后,发现所遇到的国人的面貌焕然一新。耕田的人相互礼让,田块与田块之间留足了田埂;在狭窄的道路上相遇,人们总是互相谦让。进入周的都城,看到城内秩序井然,男人与女人分别在不同的道路上行走,头发斑白的老人也生活安逸、不需要扶助,不同级别的官员举止得体、相互执以与其身份地位相匹配的礼仪。虞芮两国的国君见了周国的情况非常惭愧,反省说“我们真是小人,不配踏入君子的朝廷”。于是连仲裁人姬昌也没见就离开了周境。原本相互争夺的那块土地,也成为双方都不占用的缓冲区。

 

虞芮两国在出现纷争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请姬昌主持公道,这是因为姬昌已经在各国之间形成了处事方正持平的声誉。这种通过主持公道的方式来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对提供者来说直接的成本微乎其微,但在取得国际认同、获得国际权力方面的收益非常大。从实际效果来看,姬昌长期积累的声誉,为后来周武王伐纣时的“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奠定了基础。

 

魅力型“以大事小”,对大国本身的条件具有较高的要求。首先,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要比别的国家更高,能让别的国家羡慕。其次,这个国家要长期坚持一种公正可靠的态度,从而不断积累其他国家对它的信任。再次,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要具备较高的权威,调解的结果能够被涉事各方,以及其他“观众”国家认可。最后,这个国家还要秉持一种非孤立主义的态度,愿意为国际事务承担责任。

 

尽管调解纠纷本身的直接成本并不大,但要具备前述条件所需的资源积累与相关投入却非常巨大。就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而言,魅力型“以大事小”可能是中国长期努力的目标,但还远非现实。中国并不具备上述严苛的条件。虽尚未至,心向往之。中国在国际社会一贯坚持公道的立场,已经为之赢得了“彼此之间可能是相互对立的各方都以中国为友邦”的局面。这为未来“魅力攻势”的展开奠定了良好但尚显微薄的基础。

 

 

♜ 强制型“以大事小”
收取质子
 

 

周朝到周平王的时候,天子被蛮夷打得迁了都,颜面与权威双双扫地,再也无力控制诸侯国。周平王为了平息在朝廷为卿士的郑庄公的不满,竟然将太子姬狐送到郑国充当人质(同时郑庄公也以公子忽遣周作人质,总算给天家留下一点颜面)。向来只有中央朝廷向地方诸侯索要质子、以便控制后者,现在天子竟然要以太子为质以取得臣下的信任。这是强弱异位、大小颠倒的结果。

 

大国向小国收取质子,是为了增加强制的力量与手段,迫使小国输诚。小国派遣质子,则相当于提供了一种争取信任的保证金,“将自身利益攸关之事,置于大国背信弃义的风险之中”,展现了一种对大国的实质上的信任(尽管主观上小国未必高兴)。

 

质子是大国与小国信任度不够时,保证合作能够继续开展的一种有效的办法。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意识形态、价值观与美国完全不同,中国人从来也不讳言这一点,但中国的发展没有遭受到来自美国的重大阻碍,甚至在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还与美国有良好的合作并受益于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向美国输送了“质子”。其一是英语。大规模启动英语教育和在全社会普及英语,让美国人相信中国拥抱英语世界的决心。其二是美元储备。中国将辛苦生产和出口换回的美元绝大多数换成美元资产回流美国,这些储备成为掌控在美国手中的重要“质子”,使美国更加相信中国对其所掌控的国际体系并无颠覆之意。

 

某些次区域的信任不足同样可能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障碍,此时让当事国向国际社会做出必要的可置信的承诺,也是应有之义。否则没有人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向这些地方投资,这其实也不符合当地人民的利益。虽然看似受到了强制,实则“捆绑双手却获得了更大的自由”,这也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谢林(Thomas C. Schelling)曾反复阐释的道理。

 

 

 羁縻型“以大事小”
送女和亲
 

 

汉初,高祖率兵亲征匈奴,被围困在白登山。手下谋士陈平献计说动单于夫人(阏氏)向单于吹枕头风,放走了汉高祖。一种说法是陈平派人送了一名美女给阏氏说,我们汉地的漂亮姑娘非常多,如果您不劝说单于放了我主,我便派人给单于送去多多的小姑娘,这样阏氏您的地位可就不保了。如果传言可信,阏氏可算是被陈平这厮坑得好苦。高祖回国后,很快接受了谋士娄敬的意见,把宗室女子送给单于和亲。娄敬是这么劝说的:皇帝把女儿送给单于做夫人,您就是单于的岳父,说不定以后的小单于就是您的外孙。天下哪有女婿打丈人、外孙打姥爷的道理。客观地说,和亲政策的效果不错。汉武帝重击匈奴之后,后者不再敢以要挟的方式,而是以恳求的方式来寻求和亲。

 

和亲是一种羁縻小国的方式。和亲时往往带去大量的铁器、书籍、茶叶乃至工匠等。通过和亲的公主还可以获取小国的情报,影响小国的政策、行为、生活方式乃至治理模式。通过和亲,让小国不对大国产生敌意,并且在许多方面产生更深的不对称依赖。

 

羁縻型“以大事小”的大国一般也具备一些特征。首先,大国的文明程度比小国更高,对小国有一定的吸引力。其次,大国的力量尚不足以让后者产生畏惧,不能以强制力来让后者屈服,或者说强制的方式对大国来说太“昂贵”。第三,羁縻的方式能够对小国产生影响,让其对通行的规则、制度产生一定的认同,对大国的管理模式、生产生活方式产生学习或模仿的欲望。

 

作为原型的和亲在现代社会早已不合时宜,但其背后的精神实质仍可经创造性转换,发挥重要的作用。现代化的羁縻型“以大事小”,其核心即技术援助。也即向小国或相对落后的国家在智力、技能、咨询、资料、工艺和培训等方面提供资助等各项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来改善小国的治理水平,提升其对大国的亲善程度。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这种方式有望得到比较广泛的运用。

 

 

✦ 收买型“以大事小”
厚往薄来
 

 

明成祖篡位之初,为了彰显自己的合法性,急着向海外派出招贡团(在各国看来其实就是招商团),招徕各国前来朝贡,登基之后曾经在3个月内向南洋等地派了8次。对朝贡的国家,明成祖非常慷慨。不仅豁免税收,给予多倍的价值补偿,还对国王回赐丰厚的礼物。以至朝鲜国王看到礼物之后大惊失色,询问使者,“皇帝何以厚我至此极也?”在成祖重赏招徕之下,出现番王来朝的盛况,东南亚四国国王联袂朝见天朝皇帝。但超值购买的事情,好比公司搞“促销”,短期内可以做做,起到博取“眼球”的效应。但长期这么“烧钱”,就缺乏财政可持续性了。后来明朝成祖一系的合法性已经确定,在朝贡贸易上也就逐渐回归定贡期、定贡道、定贡物的制度化轨道上,虽然还是厚往薄来,但力度有所缩小,不至于让天朝府库捉襟见肘。

 

厚往薄来是一种收买型的“以大事小”。通过利益让渡来换取小国的支持。但这种关系比较脆弱,一旦厚薄有变,反倒容易引起怨怼。明朝削减对日本的回赐及朝贡贸易的对价之后,日本人先是赖着不肯走,说这样回去肯定会被上司砍头,继而甚至以放任倭寇相威胁。

 

上升期的国家容易采取收买型的策略来急于证明自己。为了把“新灶”催“热”,一开始撒一点钱也无可厚非。但有两个前提,一是要量力而为,不能“不计成本”。二是最终要达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不能一直是自己在那里烧冷灶,别的国家则袖手旁观。

 

“以大事小”的具体形式很多,并非简单的“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可一言尽道之(即便是仁,也有君子之仁、妇人之仁等种种)。也不可机械地照搬某一种“以大事小”的方式来处理“一带一路”建设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只能是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择取某些方式的长处、避免或减少其短处来应对。

 

(冯维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为国际政治经济学、全球经济治理、区域经济合作。著有《自贸区发展的新趋势与中国的选择》、《东亚自贸区建设的可行性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前后蒙古国政治经济形势与中蒙合作》、《次贷危机及其对亚太地区的影响》等。本文原标题为《“以大事小”的操作指南》,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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