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温商经济的全国性乃至国际化布局,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温州地方金改需要逐渐跳出传统的行政地域概念,同样从“开放性”、“国际化”等方面着手,迈向现代化的金融运行与服务模式
在当前我国特定历史阶段,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如果离开实体经济,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地方金融体系的构建来看,扎根地方的、多元化的中小金融机构、类金融组织,更加灵活的“有形”和“无形”的金融市场形态,健康而可持续的金融业务运营模式,或许是温州金改真正的着力点。同时,无论金融业自身如何“欣欣向荣”,如果不能真正避免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功能的短板,在满足小微企业、居民金融需求方面带来实质性转变,则金改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2015年3月26日,浙江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迄今为止,温州金改已经历了三年多时间。在此期间,无论是从制度层面、机构层面还是服务功能层面,温州地方金融都发生了许多变化,也迫切需要在新形势下把握好战略方向。
具体来看,当前新形势下温州金改面临的挑战有几方面:
第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周期性的波动期,新常态下经济增速下降难以避免,这必然给整个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改革带来外在压力和挑战。无论是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还是银行业的不良率上升,都在改变着金融业过去“高速扩张”的发展模式,迫切要求金融更好地围绕服务实体,实现“规模”到“质量”的改革转型。对于地方金融来说,在一个金融发展的“相对紧缩”周期,推动金改必然面临更多难题。
第二,随着中央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改革与发展逐渐回到“自上而下”的轨道上来,在此背景下,地方金融改革的色彩逐渐开始谈化,如何融入到国家金融改革的新战略中,成为包括温州在内的各地方金改面临的重要挑战。尤其是依靠“要政策”的传统金改思路已经逐渐不适应新形势,如何有效落实包括上海自贸区改革措施在内的国家已有政策,成为地方金改面临的现实问题。
第三,怎么处理好改革短期与长期问题的平衡,是温州金改所必须解决的矛盾。一方面,短期内温州金改面临的重大挑战,既包括特定原因所造成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理和金融风险缓解的压力,也有在金融机构、市场、产品等要素方面,各方更期望看到“有形”项目突破和落地的压力。另一方面,包括民间法律制度、信用环境与文化、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协调服务模式等在内的长期因素,才是真正决定地方金改最终能否成功的核心内容。无论是优先次序还是资源配置上,这些短期与长期问题都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
第四,需做好金融自身发展与金融服务功能的协调。在当前我国特定历史阶段,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如果离开实体经济,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方面,从地方金融体系的构建来看,扎根地方的、多元化的中小金融机构、类金融组织,更加灵活的“有形”和“无形”的金融市场形态,健康而可持续的金融业务运营模式,或许是温州金改真正的着力点。另一方面,无论金融业自身如何“欣欣向荣”,如果不能真正避免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功能的短板,在满足小微企业、居民金融需求方面带来实质性转变,则金改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第五,迫切需要实现金改的“聚焦”和“转型”。一方面,温州金改需要从“综合性”向“专业性”进行聚焦,突出自己的“抓手”和比较优势,明确需要解决的核心矛盾和根本性问题,避免“全面出击”。另一方面,随着温商经济的全国性乃至国际化布局,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温州地方金改需要逐渐跳出传统的行政地域概念,同样从“开放性”、“国际化”等方面着手,迈向现代化的金融运行与服务模式。
温州金改:“治本”是关键
以温州金改为样本,下一步的地方金改重点,首先应该从顶层设计和长远机制的角度入手,重点需考虑几方面“治本”的问题。
推动法律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金改的最终目的是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这都需要更加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我们看到,民间金融无序化、投机化特征明显,相关参与者过于追求短期高利回报。虽然温州在民间金融监管制度、监管主体和监管手段等方面已经进行了创新和探索。但由于地方立法权限限制等原因,对民间高利贷行为仍缺乏有效的干预和打击手段,这还需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对此,一方面,在温州层面上,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可引导民间金融逐步引入现代的金融理念。另一方面,在国家层面上加快对民间金融的立法支持,推动民间融资合法化、阳光化,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的能力。此外,着眼“两多两难”的另一端,借鉴类似美国《小企业法》、《社区再投资法案》等制度,温州可以推动地方围绕小企业服务的立法尝试,其根本目的,是利用法律层面的激励约束机制,来鼓励部分商业金融机构完成政策性金融目标。
继续促进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首先,在已有实践探索基础之上,逐渐促进地方金融管理模式的制度化建设。现有的各金融改革典型城市在区域发展中获得的“先行先试”权限,从本质上讲都只是获得国务院会议的行政机制认可,而且过多出现此类“示范先行”,实际上强化了地方金融的无序竞争,尤其是在金融资源高度管制的现在,也鼓励了地方政府“跑政策”的冲动。温州在缺乏实质性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已经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未来应该继续深入改革,以制度形式来明确地方政府在金融发展与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并为其他地方的金融监管模式优化提供重要借鉴。
其次,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创新的重点,是为构造我国多层次金融管理体制提供重要参考。一方面,温州应进一步研究按照地方特点或经济区域设计的分层金融管理模式,积极与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和深入研究,探索如何合理划定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边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可以规范引导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行为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把地方金融管理的重点放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上,重点防范各类民间金融组织的风险。
此外,积极结合中央进一步深化和推广上海自贸区建设经验的思路,以国际化的开放视野,争取在温州以金融“负面清单”的模式,获得更大的金融自主创新权利。
构建多层次的征信约束机制
温州金改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对实体部门的金融服务,其中,中小微企业是温州模式的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地方政府要做好基础工作,对症下药,逐步引导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就必须从信用环境、征信体系这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找到“抓手”。
首先,是以创新和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征信系统为主要改革内容。温州本来就是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开展金改以来更是成为各方金融探索实践的集聚地,因此,通过充分运用大数据方法,可以有效地收集和整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推动中央和地方、金融和非金融、政府和民营的多层次商业信用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从而在不同层面上对于各类企业形成外部的信用制约,并且为各类金融交易活动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支持。
其次,在发展和完善现有金融征信体系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深化地方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央行、发改委和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建设和互联,扩大信用服务覆盖面,在遵循国家征信体系建设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地方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充分纳入与企业和居民相关的各类非金融性信用信息,尝试构建地方层面上的、更加独立和健全的区域性信用数据库,从而进一步完善个人与企业的信用分析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再次,是构建外部信用增级和风险分散机制,真正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能够得到各方的合理共担。一方面,是在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为中小微企业增信。此外,还应该加大国有担保机构发展力度,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另一方面,则是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积极支持小微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对外贸易,发展信用保险,通过创新无抵押和无担保的小额信贷信用保险产品,提升小微企业融资的配套风险管理能力。
完善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机制
地方金融发展要提高效率和降低风险积累,必须注重从金融服务对象的源头出发来解决问题。这就是要大力推动温州的现代商业金融文化建设,促使中小微企业自身信用基础、信用文化、信用理念的变化,使其从民间融资文化、家族与亲情信用文化,变得更加适应现代商业金融信用文化。
首先,应该尽可能协助增强中小民营企业规范运用金融手段的能力。我们看到,以温州为代表的地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不足的原因之一,也是其专业性金融知识和政策的掌握不足,使其在现实中往往走向两个极端,或者是难以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与金融工具的运用,或者是把运用金融等同于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与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宣传现代金融知识,帮助企业了解、熟悉、有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投融资和风险管理。
其次,银企的良性互动是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贵的基础路径,这就需要从企业的内部信用建设入手。从中小微企业自身来看,无论是经营实力还是管理水平,往往难以满足银行相对严格的融资条件,这与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较弱、财务行为不规范等自身因素有很大关系。因此,在促使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加大支持的同时,中小微企业更要练好内功,扎根实体经济,逐步真正实现财务规范透明、企业信用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融资能力提升。
对于温州金改的效果来说,不仅是促使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增加融资支持,而且应是各方共同推动面向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构建,协助小微企业培育内在管理能力、规范发展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帮助小微企业的人才培养和扩大就业接受能力。因此,这里既需要政府引导各方金融机构实现责任共担,又需要政府搭建服务平台和构建相应机制。
以互联网技术促进金融组织与服务创新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开始对既有金融模式产生巨大冲击。目前,许多互联网金融元素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功能实现已经产生深远影响,不仅有许多基于互联网的新融资模式开始涌现,而且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压力下试图探索转型道路。当然需要注意,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所谓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上只是把线下传统金融模式披上了“互联网外衣”。对此,温州地方金改也离不开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引导,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与边界,厘清地方政府在其中的产业引导与风险控制责任,并且尽快出台地方层面相应的制度与政策。
其次,温州金改之所以应该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热潮有效结合起来,也因为二者在降低融资成本、实现普惠金融等方面有共同的切入点。一方面,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于金融活动的冲击。温州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首先应以服务和协调着手,积极配合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机构引进先进的技术,推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小微金融业务中的运用,通过技术手段,来降低小微融资业务成本,更有效地管控风险。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引导新型互联网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使得P2P网络借贷等平台企业能够真正回归应有的价值,包括: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和个人创业、提供给居民丰富的投资产品、增加金融交易信用建设与信息积累、促进民间融资的“网络”阳光化。
最后,未来地方金融的发展必然走向开放性、国际化,金融要素的流动不断提高,而发展互联网金融正适应了这一趋势性变化。因此,温州金改要最终走上新台阶,也需要把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地方金融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对地方各类金融组织的信息化改造加大鼓励和支持力度,大力推动金融交易活动网络化、智能化,从而为实体部门提供更有效的支持,间接引导温州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
探索政策性和合作性金融制度创新
首先,无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历史都表明,要解决许多地方都面临的“两多两难”问题,不能只依靠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还需要有一定的政策性金融制度安排,由政府承担可能产生的不良成本,这在某种程度上要比财政资金直接支持的效率更高。
其次,长远来看,在各地方金融体系的功能建设中,合作性金融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和经验已经证明的。无论是在县域社区还是农村,现有的合作性金融机制已经逐渐在弱化。一方面,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已经逐渐走向了商业化转型的道路;另一方面,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此外还有大量的各类体制外的合作性金融组织缺乏有效监管。在当前以商业化金融为主流的地方金融改革中,尤其需要对于合作性金融改革有系统性安排。温州目前已经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未来应该把打造多层次的合作性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地方金改的核心内容之一,争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管理权限和职责,对体制内外的合作性金融组织进行整体规划和引导,使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真正发挥服务地方的内在价值,从而为新形势下我国合作性金融改革探索提供重要实践参考。
(杨涛,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拥有中国律师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职务及兼职主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开发银行特聘专家。曾主持和参与国家和部委数十项重点课题研究。研究领域主要包括货币与财政政策、金融市场、产业金融、政策性金融、支付清算。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2015年第6期)
当代金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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