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与五铢钱

作者:石俊志 日期:2015-04-18 10:43:31

张汤,皇帝身边的忠臣,百姓眼中的恶魔。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张汤推动的三项货币改制措施是失败的,其致使国民经济濒临破产边缘。“张汤死,而民不思”,这是司马迁对张汤的评价。

 汉武帝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汉匈战争。战争对汉朝及以后的货币制度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图为敦煌莫高窟壁画描绘的汉武帝祭拜汉匈战争中缴获的战利品:匈奴祭天金人-当代金融家

▲汉武帝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汉匈战争。战争对汉朝及以后的货币制度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图为敦煌莫高窟壁画描绘的汉武帝祭拜汉匈战争中缴获的战利品:匈奴祭天金人
 
  张汤,皇帝身边的忠臣,百姓眼中的恶魔。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张汤推动的三项货币改制措施是失败的,其致使国民经济濒临破产边缘。“张汤死,而民不思”,这是司马迁对张汤的评价。
 
  张汤在中国历史上名气不小,这位被司马迁记载在《酷吏列传》中的御史大夫,少年时就显露出他的司法才干。及至成年,张汤不仅将其司刑苛法的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因其能够揣摩圣意,甚得汉武帝喜欢,最终官至御史大夫,位列三公。

少年刑事审判官
  张汤是杜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少儿时,张汤的父亲任长安县丞。有一天,父亲出门,令张汤在家里看守。不料,有老鼠偷吃了张汤家里储藏的肉。父亲发现丢失了肉,非常生气,就用鞭子抽打了张汤。张汤挖开鼠洞,捉住了偷肉的老鼠,找到老鼠吃剩下的肉,就起诉老鼠的罪状。张汤对老鼠进行拷打审问,记录供词反复纠察,追究罪行,上报判决意见。最后,张汤将老鼠和吃剩下的肉摆放堂前,宣布判决,在堂下分尸处死。父亲看到张汤写的法律文书像老练的法官所写,十分吃惊,就让他学习刑狱律文。
  张汤曾任汉代著名酷吏宁成的属官,他的司法才干无人能比。靠着铁面无私和勤劳工作,张汤一步步晋升到御史大夫,成为汉武帝朝廷的重臣。
  汉武帝即位初期,好大喜功,野心不断膨胀,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汉匈战争。战争不仅改变了以后的政治格局,也对汉朝及以后的货币制度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强大繁盛的西汉王朝,经过对匈奴的多年血战,国库终于虚空,加之自然灾害严重,经济状况不再能够支撑这辆巨型战车的前进。于是,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便成为朝廷最为紧迫的问题。此时,作为御史大夫的张汤,陆续提出三项重大的币制改革措施,即发行皮币白金、实施废两改铢和铸行五铢钱。这三项措施的基本思想是通过虚币敛财的方式,将民间财富集中到朝廷。张汤的建议得到汉武帝的大力支持,被迅速地贯彻实施,并达到了显著的效果。

发行皮币白金
  张汤提出的第一项币制改革措施就是发行白鹿皮币和白金三品,用来收敛贵族和平民手中的半两钱。
  皇家苑囿中养着白鹿,杀鹿取皮,裁成一尺见方,四周绣上水草文,每张皮币法定兑换40万枚半两钱。白鹿皮币是王侯宗室朝见天子或聘问献享必须使用的物品,因此是收敛贵族半两钱的工具。
  而收敛百姓手中的半两钱,主要靠白金三品。“白金”是用皇室库存的银和锡合铸的钱币。白金的形制为圆、方、椭,应合天、地、人。币上花文亦分三种,天用文龙,地用文马,人用文龟。文龙的白金钱币重量八两,每枚价值3000枚半两钱;文马的白金钱币重量略低,每枚价值500枚半两钱;文龟的白金钱币重量更低,每枚价值300枚半两钱。
  公元前119年,汉武帝朝廷开始发行白鹿皮币和白金三品。由于白鹿皮币和白金三品的材料都出自皇室,属于皇家财产,而不是出自朝廷财政的 “大农”,通过兑换收敛的半两钱自然归皇家所有,而不是归朝廷财政所有。汉武帝得到这些钱,主要用于赏赐将士,掌控军队。而支持战争的开支,还要靠朝廷财政和地方财政来解决。因此,张汤提出的这项币制改革,虽然搜刮了上自王族宗亲的私人财产,下至黎民百姓的民脂民膏,仍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战时财政的困难。相反,虚币敛财的做法,更令民间经济遭受重创。百姓为谋生计,不得不铤而走险私铸“白金”。私铸“白金”人数多到以百万计,搞得朝廷杀也杀不过来。白鹿皮币和白金三品的发行,对当时的半两钱制度起到了严重的破坏作用。因此,白金三品在发行后第五年,终于被废止了。
 
元前113年,西汉朝廷下令废除各种钱币,朝廷新铸的上林三官五铢钱被指定为唯一合法流通的钱币,半两钱便彻底地退出了流通领域,五铢钱制度从此正式确立。图为汉五铢钱-当代金融家
▲公元前113年,西汉朝廷下令废除各种钱币,朝廷新铸的上林三官五铢钱被指定为唯一合法流通的钱币,半两钱便彻底地退出了流通领域,五铢钱制度从此正式确立。图为汉五铢钱

实施废两改铢
  张汤一计未成,又生二计--提议废两改铢。
  公元前119年,即发行白鹿皮币和白金三品的同年,朝廷颁布了废两改铢的法令。汉代的重量单位是一斤折合十六两,一两折合二十四铢。当时流通的钱币是半两钱,半两钱应重十二铢,实际上早已大幅度减重,汉文帝时期铸行的铭文“半两”的钱币,已经是法定四铢了。废两改铢在中国货币史上是件大事情,从此中国古代纪重铜钱从“半两钱”逐步转为“五铢钱”,完成了纪重铜钱两大体系之间的转化。
  汉武帝时期发生的废两改铢并不是从“半两钱”一下子改到“五铢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逐步改变的过程。
  最初出现的铢钱是“三铢钱”,即铭文“三铢”的铜钱。张汤推行的废两改铢,是将过去铭文“半两”法定四铢的钱币更铸为铭文“三铢”实重三铢的钱币。熔毁半两钱,更铸三铢钱,每枚钱可以渔利一铢。但是,更铸三铢的实施主体不是朝廷,而是地方官府,朝廷只是采取了给政策的方式。战争造成朝廷财政匮乏,也造成地方财政匮乏。朝廷发行白鹿皮币和白金三品,虽然发行利益落在皇帝自家的腰包,但仍可用于赏赐战士,控制局势。然而,许多军事开支需要由地方官府支付,造成地方财政枯竭。所以,朝廷命令地方官府销毁半两钱,更铸三铢钱,从中渔利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但是,由于朝廷并没有从更铸三铢钱的措施中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所以战争结束后不久,更铸三铢钱的法令就被废止了。

铸行五铢钱
  张汤提出的第三项币制改革措施是铸行五铢钱。
  公元前118年,战争已经结束,西汉王朝经济千创百孔,三铢钱的铸行引发民间盗铸,致使钱币流通滥恶,三铢钱与半两钱并行流通更使钱币流通与兑换出现了混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张汤奏请朝廷命令郡国铸造五铢钱。但是,五铢钱的铸行是在三铢钱和实重四铢的半两钱并行流通的基础上进行的,更铸较重的钱币需要加重成本,朝廷自然不愿承担这种成本,便将这种成本转嫁到郡国身上,命令郡国铸造五铢钱。此时,郡国的财政也十分困难,被逼无奈只得粗制滥造,所以郡国铸造的五铸钱质量非常糟糕。到了公元前116年,汉武帝谋财工商的政策取得了惊人的成果,朝廷财政状况出现了明显的好转,张汤奏请朝廷命令京师铸造钟官赤侧五铢钱。由于国库变得充盈,京师铸造的赤侧五铢钱质量精良。
  不过,朝廷不会让自己吃亏,赤侧五铢钱法定以一当五,即一枚赤侧五铢钱可以换取五枚郡国五铢钱或五枚半两钱。通过铸行赤侧五铢钱,朝廷又发了一笔横财。为了保证一枚赤侧五铢钱可以换得五枚旧钱,朝廷规定赤侧五铢钱为唯一的法定纳税货币。
  从发行皮币白金,到废两改铢,再到铢行五铢钱,由张汤推动的这三项货币改革,将自秦以来的半两钱制度最终推向了坟墓,代之而起的是五铢钱制度。
  半两钱制度是一个划时代的制度。半两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货币形态,是战国时期秦国以至秦代和西汉初期社会经济生活、商品交换活动最核心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特别是在汉文帝及汉景帝时期,半两钱在当时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公元前113年,西汉朝廷下令废除各种钱币,朝廷新铸的上林三官五铢钱被指定为唯一合法流通的钱币,半两钱便彻底地退出了流通领域,五铢钱制度从此正式确立。

张汤死,而民不思
  从政治和军事的角度来看,张汤推动的三项货币改制措施是成功的,它们达到了为汉武帝敛财以支持战争的目的;但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张汤推动的三项货币改制措施却是失败的,它们致使国民经济濒临破产边缘。
  自公元前119年至公元前116年,短短的三年时间里,张汤密集地推出这三项币制改革,无不是为皇家和朝廷敛财,为此目的,不惜盘剥百姓,掠夺贵族,克扣地方。
  张汤的这些做法,得罪了百姓,得罪了群臣,也得罪了郡国贵族。于是,几个大臣联手诬陷张汤,决心置张汤于死地。大臣们报告汉武帝说,张汤有个朋友名叫田信,是个不法商人。张汤每次奏请皇上什么事情,田信立刻能够知道,因而囤积居奇发了财,利益与张汤平分。正在这个时候,赵王也上书告发,说张汤有个下级官吏名叫鲁谒居,张汤去鲁谒居家中探病,为鲁谒居按摩腿脚,大臣为下级官吏按摩腿脚,两人必定做了不可告人的坏事。汉武帝派酷吏赵禹来审讯张汤,酷吏遇见酷吏,其中事情不说也明白,张汤只好自杀了。
  张汤死后,家里财产不过五百金,都是所得俸禄和皇帝的赏赐,没有别的产业。张汤的兄弟和孩子们想隆重地安葬张汤。张汤的母亲说:“张汤担任天子的大臣,被恶言诬陷而死,落个这样的下场,还厚葬什么?”于是,张汤的尸体被牛车装载,下葬只用了棺材,没有用外椁。汉武帝听说这事,下令穷究此案,诛杀了诬陷张汤的三个长史,释放了田信。追查此案过程中,丞相庄青翟自杀了。汉武帝怜惜张汤,逐渐提拔张汤的儿子张安世为尚书令、光禄大夫。后来,张安世官居大司马、封富平侯。张安世的子孙八代封侯,其家族墓地位于长安(今西安市长安区),于2008年开始被考古挖掘。
  张汤是个清廉的官吏,他死的时候家境贫乏,无钱厚葬,有棺无椁。张汤是个残暴的官吏,他帮助汉武帝虚币敛财,造成数十万百姓违法致刑,死于非命。张汤不得民心,“张汤死,而民不思”,这就是司马迁对张汤的评价。
  (石俊志,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学博士、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精算统计专业博士,研究领域横跨金融、法律、历史。对中国货币法制史有深入研究和独立观点,著有《中国货币法制史话》、《 半两钱制度研究》、《五铢钱制度研究》、《中国货币法制史概论》等;在国际金融、金融资产运作、债权保护等方面亦深有造诣,著有《国际保理》、《现代精算数学原理》、《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法律研究》等。 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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