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继承太宗遗志,竭力扩大对外侵略战争,使其版图达到唐代的最大规模。图为高宗与武后第二子章怀太子李贤墓中的一幅壁画,描绘外国使臣朝拜高宗(即所谓“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场景
唐王朝铸行虚币大钱,用来收敛流通中的恶钱,其结果与先前各朝的情况相似,虚币流通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米帛价格暴涨,商业衰败。
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太子李治即位,是为唐高宗。在后世人们眼中,长孙皇后所生的三个嫡子中李治最为懦弱,特别是李治晚年将皇权交给皇后武则天,更造就了一个窝囊皇帝的形象。然而,正是在李治执政期间,唐王朝继承唐太宗的遗志,竭力扩大对外侵略战争,使其版图达到唐代的最大规模。多年的战争,造成朝廷财税枯竭。为了解救财政危急,唐王朝大量铸行轻薄铜钱,使得铸钱利益剧增,引发了民间盗铸。朝廷与百姓共同铸钱逐利,铜钱便越铸越小,结果是流通中的轻薄恶钱越来越多,形成了恶钱流通的局面。于是,唐高宗诏令用好钱以一换多地收兑流通中的恶钱,但是由于百姓抵制而未获成功。不久,唐高宗又诏令铸行虚币大钱,用来收兑流通中的恶钱。虚币大钱进入流通之后,立刻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唐高宗不得不诏令废止虚币大钱、恢复开元通宝单一铜钱制度。
战争造成恶钱流通
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时期,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军事开支主要依靠放纵士兵在国外进行血腥掠夺;对内停发百官俸禄,官员生活主要依靠下海经商对百姓实施商业盘剥。所以,李世民执政时期朝廷铸造铜钱不多,市场物价低廉。李治即位之后,其号召力远不如其父,组织军队要朝廷花钱,官员俸禄也要朝廷花钱,所以朝廷只好大量铸造铜钱,以供开支。
唐高宗李治的性格并不十分彪悍,但是他的即位并没有影响唐王朝继续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唐朝的军队击败突厥军,俘获车鼻可汗,平定漠北(瀚海沙漠群以北,包括今蒙古国至俄罗斯布里亚特共和国贝加尔湖一带),唐王朝在该地设置单于、瀚海两个都护府,统辖十个都督府、二十二个州;显庆二年(公元657年),唐朝的军队攻入碎叶川(今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以西),击败西突厥,俘获阿史那贺鲁可汗,唐王朝在该地设置昆陵和濛池两个都护府,统辖数十个都督府;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唐朝的军队自成山(今山东成山角)渡海,攻占百济(朝鲜半岛西南部),唐王朝在该地设置五个都督府,统辖三十七个州、二百五十个县;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唐朝的军队攻入高句丽,唐王朝在高句丽都城平壤设置了安东都护府,统辖九个都督府、四十二个州、一百个县。至此,东起朝鲜半岛;西临咸海;北包贝加尔湖;南至越南横山,唐王朝的版图达到了唐代的最大规模。
唐高宗李治
唐高宗即位后,经历了大约二十年的战争,随着一系列军事行动的胜利,唐王朝开支军费无计其数。在此期间,为了军事上的需要和朝廷多项开支的需要,唐王朝不得不开始铸造减重铜钱,铸币利益迅速上升,引发了民间大规模的盗铸。朝廷和民间都在铸造轻薄小钱,结果是流通中劣币日益增多,钱币的质量江河日下。显庆五年(公元660年),正是唐王朝的军队攻入百济都城的当年,恶钱已经充斥市场,唐高宗诏令收兑恶钱:
显庆五年九月,敕以恶钱转多,令所在官私为市取,以五恶钱酬一好钱。百姓以恶钱价贱,私自藏之,以侯官禁之弛。高宗又令以好钱一文买恶钱两文,弊仍不息。
唐高宗在诏令中提出:市场上的恶钱越来越多,命令地方官府进行市场收购,收购价格定为一枚好钱兑换五枚恶钱。但是,百姓们认为这个价格太低,便纷纷将恶钱贮藏起来,不卖给官府,等待朝廷政策放松之后再使用这些恶钱。于是,唐高宗只好更改价格,收购价格改为一枚好钱兑换两枚恶钱。但是,百姓仍然不卖恶钱,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这里所讲的好钱,是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时期铸行的旧钱,重量约为2.4铢(4.2克)。这里所讲到的恶钱,是唐高宗李治执政时期铸行的轻薄小钱,其中有朝廷铸造的,也有民间盗铸的,重量约为1.7铢(3.0克)。唐高宗诏令以好钱一枚兑换恶钱五枚,是用4.2克铜换取15.0克铜,百姓当然不肯。唐高宗将兑换率改为好钱一枚兑换恶钱两枚,是用4.2克铜换取6.0克铜,百姓仍然不来兑换。百姓收藏恶钱,是因为不相信唐高宗的法令能够持久,期望待唐高宗废弃该项法令时,恶钱能够恢复到原来的法定价值。
朝廷铸行虚币大钱
采用市场收兑的方式收效不大,恶钱继续泛滥成灾,唐王朝只好寻求更为有效的办法。乾封元年(公元666年)五月,封禅泰山之后,唐王朝的军队正在准备攻打高句丽,唐高宗诏令铸行新钱,文曰“乾封泉宝”,用来收兑流通中的轻薄小钱:
至乾封元年封岳之后,又改造新钱,文曰乾封泉宝,径一寸,重二铢六分。仍与旧钱并行,新钱一文当旧钱之十。周年之后,旧钱并废。
唐高宗诏令铸行的新钱铭文“乾封泉宝”,直径一寸,重二铢六分,与开元通宝旧钱并行流通,新钱一文折合旧钱十文。计划在一年之后,旧钱全部作废。新钱与旧钱重量相差不多,法定以一兑十,是典型的虚币大钱。文中所云“二铢六分”中的“分”字,应是“絫”字之误。一铢为十絫,“二铢六絫”便是2.6铢(4.5克)。当时流通中的开元通宝恶钱,重量大约为1.7铢(3.0克)。乾封泉宝的重量比流通中的恶钱仅多重九絫,以一换十,便是以4.5克铜换取30.0克铜,朝廷自然可以大发其财。朝廷铸造虚币大钱所获的利益,便用于攻打高句丽的战争。唐高宗计划得很好,虚币大钱铸行一年之后,将流通中的开元通宝旧钱全部废止,采用法律强制来解决问题,百姓不换也不行。然而,实际情况远不如唐高宗所愿。此时,贞观盛世的政治强大局面已经结束,纲纪松弛,朝廷的法度难以执行。唐王朝铸行虚币大钱,用来收敛流通中的恶钱,其结果与先前各朝的情况相似,虚币流通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米帛价格暴涨,商业衰败。铸行虚币大钱,用少量的铜材铸造更多的名义货币,从中可以获得巨大的铸造利益,自然会引发民间盗铸。朝廷和百姓共同铸造虚币大钱,造成流通中名义货币量的剧增,必然引起物价大幅度上涨。
但是,根据《旧唐书》所云,当时物价上涨的原因,是乾封泉宝的表面文字出现了错误,百姓不愿接受,所以需要更多的铜钱才能买到商品:
初,开元钱之文,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时称其工。其字含八分及篆体,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流俗谓之开通元宝钱。及铸新钱,乃同流俗,“乾”字直上,“封”字在左。寻寤钱文之误,又缘改铸,商贾不通,米帛增价,乃议却用旧钱。
“开元通宝”钱的面文是先上后下,次左后右,即上“开”下“元”,左“通”右“宝”,如果采用流俗的读法,自上及左回环来读,便是“开通元宝”。唐王朝铸行“乾封泉宝”,采用了自上而左回环的顺序,不久发现这是错误的,如果按照先上后下、次左后右的读法,便成了“乾泉封宝”,这显然是不通顺的,或者说文字的设计出现了错误。因此,百姓都不愿意使用乾封泉宝,米的价格和布帛的价格都出现了上涨,于是朝廷讨论恢复使用旧钱。
《旧唐书》所述似乎也有些道理,面文的错误可能对乾封泉宝的流通使用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唐王朝铸行虚币大钱以及民间盗铸虚币大钱造成流通中名义货币的剧增,才是导致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
开元通宝和乾封泉宝
废止虚币大钱恢复旧制
乾封二年(公元667年)正月,朝廷经过讨论,决定废止使用乾封泉宝,恢复使用开元通宝旧钱。至此,乾封泉宝总共流通了七个月,便被废弃不用。唐高宗两次下诏治理恶钱流通,结果均告失败,不得不再次下诏对百姓进行解释:
二年正月,下诏曰:“泉布之兴,其来自久。实古今之要重,为公私之宝用。年月既深,违滥斯起,所以采乾封之号,改铸新钱。静而思之,将为未可。高祖拨乱反正,爰创轨模。太宗立 承天,无所改作。今废旧造新,恐乖先旨。其开元通宝,宜依旧施行,为万代之法。乾封新铸之钱,令所司 纳,更不须铸。仍令天下置炉之处,并铸开元通宝钱。”既而私铸更多,钱复滥恶。
乾封二年(公元667年)正月,唐高宗发布诏令说:“钱币的产生,由来已久。钱币实在是古今最重要的财宝,为公私双方作为宝藏之用。时间久了,假钱和滥制就产生了,所以才采用乾封称号,改铸新钱。但是冷静一想,觉得不妥。唐高祖拨乱反正,才创制一种标准模式。唐太宗奉承天命,登上帝位,并没有改制另铸。现在废除旧钱造新钱,深恐有违先帝的宗旨。开元通宝钱,应当照旧流通,作为万代的规制。乾封新铸的钱,命令主管部门收存,不要再铸了。通知全国设炉铸钱的地方,一律铸造开元通宝钱。”不久,私铸更多,恶钱流通再度泛滥。
唐高宗没有讲铸行虚币大钱引起的钱制混乱和物价上涨,而是强调铸行新钱违背了祖制。然而,恢复旧钱的铸造和流通,引发了更多的民间盗铸。盗铸者盈利的方式是铸造小钱,即铸造比市场流通一般钱币更为轻薄的小钱,通过节约铜材来谋取利益。于是,流通中的钱币就越来越小,越来越轻,再次出现了恶钱流通泛滥的局面。
唐高祖李渊始铸开元通宝,中国古代纪重钱制度从此结束,通宝钱制度从此开始。早在纪重钱流通时代,各个王朝交替运用铜钱减重和虚币大钱两项政策,用来扩大货币流通总量,结果形成了铜钱金属货币名目化的演变过程。开元通宝货币制度的创建,并没有能够扭转铜钱名目化的演变方向。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时期,实行军事独裁政治,军队很少发饷,官员很少发俸,朝廷很少铸造铜钱。唐高宗李治即位后,朝廷的钱币开支迅速增加,唐王朝不得不大量铸行铜钱。仅仅十数年后,开元通宝就出现了大幅度的减重,紧接着又出现了虚币大钱。唐王朝交替运用铜钱减重和虚币大钱两项政策,结果是推动了铜钱金属货币的名目化演变。由此可见,通宝钱制度下铜钱的演变与纪重钱制度下铜钱的演变,两者都呈现着金属货币名目化的演变趋势,其演变方式也是基本一致的。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
1、《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95页。
2、唐代1斤折合现代大约667克,1铢折合现代1.737克。
3、昭明、马利清:《古代货币》,中国书店,1999年版,第162页。
4、《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95页。
5、《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95页。
6、《旧唐书》卷四八《食货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95页。
(石俊志,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学博士、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精算统计专业博士,研究领域横跨金融、法律、历史。对中国货币法制史有深入研究和独立观点,著有《中国货币法制史话》、《 半两钱制度研究》、《五铢钱制度研究》、《中国货币法制史概论》等;在国际金融、金融资产运作、债权保护等方面亦深有造诣,著有《国际保理》、《现代精算数学原理》、《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法律研究》等。)
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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