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议潮出行图》(敦煌莫高窟156窟壁画)
未待天下战事平息,李渊便开始铸行开元通宝,迅速掌控铸币权,中国古代的纪重钱制度从此结束,通宝钱制度宣告开始。
唐高祖李渊出身北朝贵族,鲜卑姓大野,字叔德。李渊的祖父李虎是西魏柱国大将军、封唐国公;他的外祖父独孤信也是西魏柱国大将军、封卫国公;他的大姨夫宇文毓是北周第二位皇帝周明帝;他的七姨夫普六茹坚是隋朝开国皇帝隋文帝。李渊的表弟隋炀帝征发无度,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李渊时任太原留守,率领军队攻入京城长安。隋炀帝与农民起义军作战失败后被自己的部下所弑,隋朝灭亡,李渊便在长安称帝建立了唐朝。由于五铢钱制度已经被隋炀帝搞垮,未待天下战事平息,李渊便开始铸行开元通宝,迅速掌控了铸币权。中国古代的纪重钱制度从此结束,通宝钱制度宣告开始。
隋炀帝败坏五铢钱
普六茹坚娶了北周开国元勋独孤信的七女儿独孤伽罗,进入了北周贵族的核心集团,便逐步掌握了北周朝廷的大权。大定元年(公元581年),普六茹坚代周自立,建立了隋朝,是为隋文帝,年号开皇。开皇八年(公元588年),隋文帝派他的二儿子晋王杨广率领五十多万大军攻打南朝,消灭了汉人南渡建立的南朝政权,结束了东晋以来二百多年南北朝长期分裂的局面。
隋文帝建立隋朝的当年,即铸行五铢钱,后世称之为“开皇五铢”或“隋五铢”。五铢钱始于西汉武帝时期,至隋代已经流通近七百年。五铢钱在东汉时期最为繁盛,魏晋时期最为萧条。北朝鲜卑民族拓跋氏统治中国北方初期,北方五铢钱的流通仍然十分萧条。北魏中、后期,北方五铢钱的流通逐步复苏。此后,北魏分裂为西魏、东魏,很快又转化为北周、北齐。此时,北朝币制非常混乱,流通中的钱币大小轻重不等,各类虚币大钱纷纷涌现。为了规范钱币轻重质量,隋文帝铸行隋五铢,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根据对出土文物的考证,隋五铢的重量达到法定标准,质量较好。
隋炀帝营建东都每月征用役丁二百万,官吏督役严急,役丁死亡近半,装载死尸的车辆,浩浩荡荡,百里相望不绝。图中居中者为隋炀帝
仁寿四年(公元604年),隋文帝去世,杨广继皇帝位,是为隋炀帝。此时,天下殷富,隋炀帝立即启动了营建东都、开凿御河的工程。营建东都每月征用役丁二百万,官吏督役严急,役丁死亡近半,装载死尸的车辆,浩浩荡荡,百里相望不绝。开凿御河所用人工数量亦不下百万,官吏逼迫役丁加紧施工,所以工程进展神速。几个月后,隋炀帝就开始乘船沿御河巡游。此后,隋炀帝又筑长城,修运河,工程越做越大,劳工死者过半。至此,男人已经不够用了,开始征女人从劳役。然而,就是这么样折腾,朝廷调动了大量的劳动力,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生产,又拼命地花钱,还是不能将国民经济整垮。于是,隋炀帝另辟蹊径,发动了对高丽的战争。与战争同时发生的灾难是水患,大水淹没了四十多郡。水灾、战争、劳苦、疾病、饥饿、流离失所,各种灾难同时降临,天下百姓愁苦不堪。
隋文帝时期积累的财富至此已经消耗殆尽,社会生产已经无法正常进行。百姓无法生活,强者聚而为盗,弱者自卖为奴婢。大业七年(公元611年),农民起义在山东章丘爆发。隋炀帝对于农民起义并未在意,继续进行征讨高丽的战争。大业八年(公元612年),隋炀帝亲率百万大军渡过辽水,进围辽东城,结果大败而归。大业九年(公元613年),隋炀帝再次亲率大军征讨高丽,亦未能成功。没完没了的折腾,社会经济濒临崩溃,钱币也就日益轻薄滥恶。钱币中掺杂铅锡较多,颜色就变成白色。《新唐书o食货四》载:“隋末行五铢白钱。”根据对近代出土文物的考证,“五铢白钱”重量达不到五铢的标准,质量上更为糟糕。比较开皇五铢,“五铢白钱”含铜比例减少,含铅锡比例增加。钱币越轻薄滥恶,铸币利益就越大。因此,隋末盗铸钱币活动泛滥成灾。隋朝规定每千枚铜钱重量四斤二两,折合古制重量4752铢,即平均每枚铜钱法定重量不得低于4.752铢。然而,隋代末期,每千枚铜钱重量只有一斤,折合古制重量1152铢,即平均每枚铜钱重量只有1.152铢,远远达不到五铢的名义重量。有人剪菠铁片、裁皮糊纸做钱,钱币质量更加下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隋朝灭亡。
唐高祖铸行开元通宝
隋末的农民起义愈演愈烈,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形成了李密、翟让领导的瓦岗军、杜伏威领导的江淮起义军和窦建德领导的河北起义军共三大义军。六月,各路起义军已经把隋的势力分割包围在几个孤立的据点中。七月,隋炀帝调集各路兵马讨伐李密,李密与隋军相持于洛阳城下。隋太原留守李渊抓住这个机会在晋阳起兵,向长安进发。十一月,李渊的军队顺利攻占了长安城。李渊立隋炀帝的孙子代王杨侑为恭帝,遥尊隋炀帝为太上皇。
由于五铢钱制度已经被隋炀帝搞垮,未待天下战事平息,李渊便开始铸行开元通宝,迅速掌控了铸币权。中国古代的纪重钱制度从此结束,通宝钱制度宣告开始。图为李渊
大业十四年(公元618年)三月,隋禁军兵变,杀死隋炀帝,隋朝灭亡。当年五月,李渊正式建立了唐朝,年号武德。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李世民率军消灭了割据陇右的薛举之子薛仁杲。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唐王朝派安兴贵回到凉州击败李轨,河西归入唐的统治。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李世民在山西击败刘武周,占有山西全境。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唐军攻打洛阳,击败窦建德,逼降王世充,河南、河北都成为唐的统治区。武德六年(公元623年),太子李建成击败山东刘黑闼,全国各地基本被唐王朝统一。
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正值唐军攻打洛阳的时候,唐王朝始铸“开元通宝”:
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径八分,重二铢四,积十钱重一两,得轻重大小之中,其文以八分、篆、隶三体。
隋末行五铢白钱,质量低下,铸造利润较高,由此引发盗铸。隋末的战争,更加剧了钱币的滥恶。为了支持战争,唐王朝需要创建一种全新的钱币,即唐王朝自己的钱币,于是就产生了“开元通宝”。
开元通宝重“二铢四”,这里的“铢”已经不是隋五铢所用的古铢,而是隋唐两朝采用的新铢,一新铢相当于三古铢。开元通宝重二铢四,便相当于古铢七铢二。因此,开元通宝是比较五铢钱更大一些的铜钱。
纪重钱制度转为通宝钱制度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至清王朝灭亡,铜钱的流通贯穿于中国古代皇帝专制历史的始终。中国古代的铜钱,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纪重钱,另一种是通宝钱。
中国古代全国统一流通的纪重钱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半两钱,另一种是五铢钱。纪重钱面文简单,只铸铭重量,没有其他的文字,所以不受朝代变迁的影响,可以跨越朝代延续流通,长期保持其原字原貌。秦、汉初期流通的是半两钱,即表面只铸铭“半两”二字的铜钱;汉武帝至唐太祖,经历了两汉、魏晋南北朝、隋等多个朝代,流通的是五铢钱,即表面只铸铭“五铢”二字的铜钱。
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唐太祖李渊始铸“开元通宝”。从此,纪重钱制度宣告结束,通宝钱制度宣告开始。
自唐太祖李渊始铸开元通宝,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清王朝灭亡,通宝钱流通历行1290年
自唐太祖李渊始铸开元通宝,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清王朝灭亡,通宝钱流通历行1290年。在此期间,各王朝、各时期所铸行的铜钱,不再铸铭重量,而是铸铭朝廷年号、或国号、或吉语,并加之以通宝、或元宝、或重宝等字样。相对纪重钱而言,有学者笼统地将这一时期流通的铜钱称之为纪元钱。但是严格地说,称其为纪元钱是不科学的。因为,在这一时期所流通的铜钱不仅铸铭年号,也有铸铭国号、或吉语或其他文字者。鉴于此时期铸行的铜钱大多铸铭“宝”字,且于唐代以后,铸铭文字从通宝、元宝、重宝等称号逐步归集于更多地使用“通宝”名称,因此,我们将其统称为“通宝钱”略为妥当。
钱币单位成为重量单位
开元通宝的铸行,影响了我国的重量制度。唐朝以前的重量制度是斤、两、铢、。一斤为十六两,一两为二十四铢,一铢为十。开元通宝制度规定十钱为一两,从此“钱”逐步被人们接受为重量单位,即一钱代表隋唐两朝的二铢四,或古制的七铢二。既然“钱”作为重量单位被人们广泛接受,“铢”作为重量单位便逐步地被人们废弃不用。
“钱”成为重量单位,与“分”作为重量单位并行。一两为十钱,或为四分,所以一分就是二点五钱。
“分”作为重量单位,在魏晋南北朝时已经被广泛使用。“分”是二分之一的意思。“分,别也。从刀。刀以分别物也。”合二为一,谓之“两”;一分为二,谓之“分”。所以,一两为四分。晋代医书药方中多用“两”、“分”为重量单位,所用“分”的数值,有一分、二分、三分三种。至南朝时期,名医陶弘景著《本草经集注》云:“古称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铢,六铢为分,四分为两,十六两为斤。”从这里看出,“分”在晋代已经被用于重量单位,南朝时为四分之一两。到了唐朝,仍然是四分之一两,折合二点五钱。这一点,从出土唐代铭文重量的金银器物上可以看出。唐代金银器物有铸铭重量单位文字者,多为“两”、“分”、“钱”等。“分”的数量,有1分、2分、3分、未见有4分及4分以上者。这说明,唐代的“分”仍然是四分之一两,而不是后世的十分之一“钱”。
“钱”成为重量单位是从唐代初期朝廷对钱币颁布重量管理的法律而形成的。但是,在唐代初期,“钱”作为重量单位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民间约定俗成的。唐代法律规定的重量单位,依旧是“斤”、“两”、“铢”制度。《唐六典》云:
凡权衡以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
尽管如此,“钱”作为重量单位在唐代还是被民间广泛地接受了,近代出土的唐代许多金银器物上面铭文有“若干两若干钱”的字样。通宝钱的重量,采用的是大两的十分之一。唐代的大两相当于现代41.69克,唐代通宝钱的法定重量应为十分之一两,相当于现代4.169克。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
《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83~1384页。
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岳麓书院,1997年版,第159页。
丘光明、邱隆、杨平:《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第338页。转引自陶弘景:《本草经集注》。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81页。
(石俊志,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史学博士、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精算统计专业博士,研究领域横跨金融、法律、历史。对中国货币法制史有深入研究和独立观点,著有《中国货币法制史话》、《半两钱制度研究》、《五铢钱制度研究》、《中国货币法制史概论》等;在国际金融、金融资产运作、债权保护等方面亦深有造诣,著有《国际保理》、《现代精算数学原理》、《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法律研究》等。本文原标题为《唐高祖始铸开元通宝--纪重钱制度转为通宝钱制度》,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4年第4期。)
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4年04期。
本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4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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