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人/ 徐诺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巡视员(正局级)
何为真正的利率市场化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利率市场化的一些理解并不十分准确。
其一,利率市场化不是利率自由化和随意化,不要理解成可以随便制定利率。发达国家当时的金融自由化,准确一点说,就是“去管制”,现在中国的利率市场化也是一个“去管制”的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不要管理、调节和控制了。
其二,利率市场化是有外部约束和市场秩序要求的理性定价。外部约束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银行如何与借款人和存款人议价?其中涉及很重要的借款人权益保护问题。在美国有公平借贷法,银行除了对借款人的风险贴水设置幅度外,任何信用评级都要合理,没有歧视,公平借贷,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借款人。
二是公平竞争规则。银行在制定利率的时候,不能不惜一切代价拉存款,也不能把利率定得很低,不惜一切代价抢贷款客户,必须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规则约束。
三是市场淘汰的问题。在遵守市场的基本规则定价时,如何根据成本承受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来确定利率定价,这中间是有浮动幅度的,幅度的基本约束要考虑到银行经营盈亏点的平衡问题。当不惜一切代价去增长客户时,银行必须考虑亏本后面临的市场淘汰风险。
这一条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一条,所谓的利率市场化就会导致利率的混乱和市场行为的扭曲。目前市场淘汰的约束不是刚性的,债券都是刚性兑付,这个问题不解决,利率市场化的外部约束也无法到位。所以利率市场化是有外部约束的,借款人要有法律保护,市场秩序要公平竞争,退出机制要健全。
四个基本条件
利率市场化的真正实现需要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今年以来,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与利率市场化相配套的一个制度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本身就是把银行推向市场进行优胜劣汰,要保障银行的退出,则退出机制里必须有存款保险制度,这是非常重要的条件。
第二个基本条件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硬性约束,其中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退出机制。债券市场的退出机制是指债券刚性兑付的突破,股票市场的退出机制就是退出制度的建立,金融机构、银行要能够破产、关闭、退出。
第三个基本条件是金融机构定价能力的提高。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内部的风控水平、成本核算细化等,如何与市场上的基准利率进行加减生成银行本身的利率,将极大地考验中小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中小金融机构如何发挥其本身的集体优势,在定价框架中享有自身话语权,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个基本条件是目前正在考虑和推进的基准利率的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问题。要完善央行的基准利率体系,如何设置基准利率?如何调控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与同业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传导关系如何建立?这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三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本文据徐诺金在“2014年中国中小银行发展高峰论坛暨第三届最佳中小银行评选颁奖典礼”上的演讲整理,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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