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旧路与新途

作者:黄希韦 骆露 日期:2014-07-04 15:54:04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热潮此起彼伏。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它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路子,还是扣了顶互联网的帽子在传统金融的老路上行走?它能取代传统银行吗?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热潮此起彼伏。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它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路子,还是扣了顶互联网的帽子在传统金融的老路上行走?它能取代传统银行吗?其之于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意味着什么?如何看待其安全问题?2014年5月16日,长安信托/长安财富与当代金融家杂志联合主办第67期“五道口议事厅”,对话专家就上述话题给出一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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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庆明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席宏观研究员
 
  互联网金融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利用大数据挖掘对客户有用的信息,从而解决中国信用体系技术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赢在大数据
  目前,大家普遍的一个疑问是,互联网金融究竟有什么力量能够让银行紧张?它真的能够“颠覆”银行吗?其实,互联网金融并不神秘,它并非一种新兴业态,其实质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在传统金融领域的应用。
  在美国,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像中国这样如火如荼,原因何在?在美国,并不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个人是综合纳税,政府对纳税者个人或其家庭的资产负债表非常清楚,企业有清楚的财务报表,财务造假者少,所以,美国传统的金融机构不用依靠大数据就能够获得全面、真实的信息。
  而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中国不是综合纳税制,而是交税,且很多企业通常只有三张财务报表甚至没有报表,因此,银行无法了解个人、家庭和企业的全部信息,也就不能把握其中的风险,贷款起来自然会很谨慎。
  如今,这个问题被阿里小贷等互联网金融解决了。互联网金融的显著特点之一即是利用大数据挖掘对客户有用的信息,从而解决中国信用体系技术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网络微贷举例,基于大数据的搜集、整理、挖掘,网络微贷能给予商户一定的授信;建立在支付宝基础上的余额宝,也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整合信息的优势,解决了过期账户向定期账户转换的问题。

不会取代传统金融
  虽然互联网金融有以上优势,但我并不认为其能够取代传统金融。
  从余额宝的运营模式就可以看出,余额宝背后是天弘基金,而基金管理公司还是传统的金融业态,并且天弘基金得到的资金还是给银行,由银行再拿这笔钱做贷款或其他用途。所以,实际上,互联网金融更多的是提供一种销售渠道、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它也许能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但不能取代传统金融本身。
  另外,在风险管理方面,互联网金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也都无法取代传统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比如,P2P和众筹,虽然可以解决投融资的问题,收益率可高达10%甚至20%,但是其风险也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业态里最大的。有些人建立P2P或众筹的平台,一开始目的就不纯,很多不明就里的人被高额利润蒙蔽。
  金融做到一定规模,会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监管机构一定要介入,要把互联网金融一同纳入到监管体系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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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险峰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
 
  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 “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之下,利率受到管控,资金主要由银行体系进行配置。逐利的市场,必将试图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产生的套利空间——这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基本逻辑。
 
难以“喧宾夺主”
  美国是金融和互联网都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说法。这缘于互联网作为技术的本质。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本质上就是机器与人力资本的冲突,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人力。而这种冲突自金融诞生之初就一直在进行。在这点上,互联网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
  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对标准化、数字化内容传输的便利性和规模化。在金融领域,这类信息(如交易数据)和流程多为业务的后台。难以标准化的人力资本(如商业关系)则储存于个体之中,很难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在历史上,金融领域的技术进步已经对人力资本进行了多轮淘汰。但有些信息注定难以用机器处理,而这往往是金融最重要的部分。
  可以说,在过去20多年里,互联网技术全面深刻地改变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业、尤其是金融交易市场的市场结构。不过,互联网对西方金融业的影响只能说是“静悄悄的革命”。金融在后台提高了效率,但在更多时候并没有喧宾夺主。而金融在经济体中执行的六大功能(支付、融资、配置资源、管理风险、提供价格信号、处理信息不对称)从未改变。互联网并没有派生出新的金融功能。从这点看,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与它对音乐、电影等行业的影响并无本质区别。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美国的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并且产生了深刻影响。但互联网并没有产生新金融。这种认识上的清醒,使得西方市场没有产生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
  在中国,当前热炒的“互联网金融”概念主要源于制度因素。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经济学家麦金农(Ronald McKinnon)和肖(Edward Shaw)所描述的“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之下,利率受到管控,资金主要由银行体系进行配置。而逐利的市场,必将试图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产生的套利空间。这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基本逻辑。互联网在其中只是个技术手段。

请将其作为货币市场基金来看
  最近谈论最多的是阿里集团的“余额宝”。余额宝在本质上是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只是其销售渠道。从基金的本质进行分析,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其所进行的投资,比如短期国债、协议存款等。余额宝的收益并非来自互联网。如果投资不力或风险没有控制好,其收益就会受影响。作为基金,余额宝带来的风险与收益并不会因互联网而改变。对余额宝进行的任何讨论,都必须围绕着它本身是个货币市场基金的事实来展开。将之作为“互联网金融”,从而掩盖其作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事实,已经在众多讨论中产生了误导。事实上,货币市场基金是最适合以互联网作为渠道来进行销售的基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流动性高且相对安全的产品,是所有基金里最具同质化的产品,因此收取费用低,在传统的基金销售渠道中不受青睐,也很难向小额客户推广。阿里巴巴已经拥有众多客户,获取基金客户的边际成本趋于零,从而可以迅速做大。
  当然,“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其实有着积极意义。这些企业和服务在客观上推动了传统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甚至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由于其业务主要是面向低净值客户和小微企业,它们还帮助解决了中国金融体系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不愿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金融在本质上是对风险进行经营,多遵循审慎原则。比如,投资可以说是以“赚钱”为唯一目标的行业,但同样遵循首先是不输钱,然后才是赚钱这一原则。这与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规则有根本性冲突。这种冲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刺激了传统金融企业,使其更加面向市场和客户。另一方面,它的一些做法违背了基本的金融风险管理规则,可能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甚至积累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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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全球风险协会北京分会共同主席
 
  当传统金融机构还没来得及主动变革时,互联网金融这股新兴力量就崛起了,互联网金融从各个角度向传统金融渗透,给传统金融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结果是传统金融业在感到转型更加紧迫的同时也开始顺应潮流、主动创新。
 
从中美历史角度看互联网金融
  在美国,金融创新如利率市场化先于互联网金融而发展,美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一方面是在资金需求旺盛环境下银行创造大量新型金融工具规避监管,使利率管制日益失去实质效力而且造成金融体系的扭曲发展,另一方面是70年代初期出现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市场化的收益率高于存款利率,造成银行存款大量流失,银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被迫谋求转型,当时并没有互联网,但美国银行业当时面临的转型压力与中国银行业今天面临的转型压力是类似的。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巨大成功,美林在1977年发明了现金管理账户(Cash Management Account,简称CMA),以方便个人客户的综合投资管理,这种革命性的创新服务很快被其它金融机构争相效仿。现金管理账户把投资账户、借记卡账户、以投资账户中证券为质押的信用额度、以及一个余额交易账户合而为一,其中的余额交易账户自动把剩余的现金投入资金市场给个人客户带来(高于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收益率,余额宝的思路与美林发明的现金管理账户类似。美国在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前的这种金融类产品替代转换是在其金融业内部由于竞争而自发产生的,而在中国信贷扩张的大背景下,利率市场化、理财产品等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是同步发展。当传统金融机构还没来得及主动变革时,互联网金融这股新兴力量就崛起了,互联网金融从各个角度向传统金融渗透,给传统金融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结果是传统金融业在感到转型更加紧迫的同时也开始顺应潮流、主动创新。
  因此,从中西方历史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金融创新,但它并不是对传统金融的取代,它和传统金融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在风险管理方面,中国互联网金融逊于传统金融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而言,中国互联网金融目前较之传统金融,还有较大差距。
  金融业的核心管理问题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在这方面,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长期的运营管理过程中,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风控经验,同时在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下,其雄厚的资本金实力可以抵御风险带来的损失,使整个金融业保持长期稳定的运行。另外,从综合监管的角度来说,金融业比非金融业受到的监管要更加严格,在金融业中银行业受到的监管最为严格,因为银行在所有的金融业态里影响最广,它吸纳了社会上的大量存款,所以一旦银行业出了问题,整个社会对金融业的信心以及整体的经济稳定性都会受到巨大冲击,所以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看,银行业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管。
  然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虽然在信息科技创新方面或许领先于传统金融机构,但在风险管理上可能既缺乏经验,又缺乏雄厚的资本金来缓冲亏损,所以风险管控能力非常脆弱。
  当前最新的监管政策趋势是提倡把互联网金融企业纳入到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中来,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最终还是金融业务,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也是金融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一定要并入金融监管的轨道。另外,互联网金融虽然对传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竞争压力,但又离不开传统的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一方面是竞争关系,另一方面又相生相共、相互依赖,从长远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最终将走向融合。

余额宝潜在系统性风险高于众筹、P2P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问题上,众筹及P2P风险比余额宝孰高孰低?在我看来,众筹和P2P是小规模的,波及面很较窄,牵涉的群体范围本身比较有限,大家在开始投资的时候就明白有可能不保本,于是在风险的挑选上也都比较谨慎,是少数人为了博取巨额收益愿意承担风险。也正是由于这其中的风险很难去识别与评估,投资这种工具的人也就很少(所以它才有这么高的收益率)。然而,余额宝等与资金批发市场对接的产品动辄就是百亿、千亿的资金规模,我认为其系统性风险更大。我们知道,在金融危机时,美国政府为了稳定市场情绪,给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临时保险,就是因为其影响面太广,有巨大的规模效应,正所谓“大而不倒”——影响太大了不能让它倒。

物理网点不会因互联网而消失
  至于互联网金融能否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我认为未来大部分人可能会选择在网上办理业务,这对个人来说方便省时,对营业网点来说也减轻了工作负荷。但是,在需要专业金融人士分析指导或者代理的一些复杂业务上,营业网点还是有很大的存在空间和存在价值。比如,信托产品和银行面向大众的理财产品是不一样的,信托产品接触的资产更复杂,同时风险也更高,对个人投资者来说,要去评估它的风险,需要的技能门槛很高。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大众通常会需要一位顾问去指导分析,帮助其评估风险、理解产品,在这点上网络金融是无法取代网点的。这其中网络能起到什么作用呢?网络作为销售和信息传播的渠道,它实际上可以帮助客户或投资者在前期做一些更大更广的产品比较,对每个产品的收益、风险先有个总体的把握,然后再去找理财师进行指导,有的放矢的选择产品。这样互联网技术不是取代了传统金融,而是给传统金融的运营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本文为专家在现场的部分观点节选,本场活动原题为“互联网金融的此岸与彼岸”,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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